巴黎的异乡人 第24章

  “没有,老实说,没有。”查理说。
  “我在伦敦时常去。那是学习人性的好地方。在那儿和在使我有一个特殊印象的法国法庭,感觉上便不同。我并不是硬装着要去知道。在伦敦中央刑事法庭里,你感觉到犯人面对着法律的尊严,他所要对付的是客观的事物:抽象的正义。实际上,就是一个观念。这个字的本然意义是可怕的。但是在那个法国法庭里,在我消磨其中的两天里,我被一种不同的感觉所困扰,我并不觉得它渗透着崇高的抽象意味。我觉得法律之设置,是中产阶级社会保护其安全、其财产、其特权,不受坏人威胁的一种安排。我并不是说,审判或者判决不公平。我的意思是:你有一种关于社会的感觉,觉得社会因害怕而被奸污了,而不是有一种对原则的感觉,觉得必须被坚持那原则。犯人遭遇到的是,那些想要保护他们自己的人,而不是像我们一样,遭遇到一个纵然天堂溃倒也必须奏效的观念。这与其说怕人不如说吓人。判决本身就以‘使罪轻些的事件’犯了谋杀罪。”
  “有什么使罪轻些的事件?”
  “其实没有,但是法国的陪审团不喜欢判人死刑,而且按法国的法律,如果有使罪轻些的事情的话,就不能判极刑。贝格被处以十五年的服劳役刑。”
  西蒙看了看表,站起来。
  “我得走了。我会给你我写的有关这个审判的数据,你可以在空暇时看一看。看,这儿就是我写的,把犯罪作为一种运动形式的文章。我给你的女朋友看过,但我想她并不很喜欢;无论如何,她送还时附有一句批评的话。这句话作为挖苦的幽默练习还不错。”
  §七
  既然查理不愿在莉迪亚面前读西蒙的文章,他在跟朋友分手后就到“圆屋”要了一杯咖啡,坐下来开始读了。他很高兴读到有关谋杀和审判的记述,因为莉迪亚的不同叙述使他迷惑。她告诉他这个那个,不按照发生的顺序,而是按照她感情的支使叙述。西蒙的二篇长文章首尾一贯。虽然查理从莉迪亚得了一些他不知道的细节,西蒙却成功地构成了一个他容易了解的生动故事。他写的几乎如同他讲的一样,文体是流利的新闻体,但是他很有效地处理题材,把他所描写的事情背景显现出来。你得着一个贪欲、动乱世界的邪恶印象;在那个世界里,那些恶棍、毒品商人、赛马赌徒,以及赛马情报员过着黑暗而冒险的生活。大城市人口的糟粕,靠机智过活,互相怀疑着,假如对他们有利的话,就准备要出卖他们最好的朋友。
  他们慷慨、随和、轻松地冷嘲着人生,甚至还高高兴兴的,虽然有危险和变迁,他们似乎仍然享受着那种使你不离目标,使你感觉到真正的生活的存在。每个人的手都在防备着邻居,但这种强加于你的机灵,却令人兴奋。在这个世界里,一个人为了一件小事会射杀另一个人,但他却也准备冒着不小牺牲,带着鲜花和水果到医院给第三个病着的人。那种西蒙巧妙地使之环绕着他故事的气氛,使查理感到一种奇异的不安。他所知道的世界,和平快乐的表面世界,像一个美丽的湖,里面映着有斑纹的云彩以及长在沿岸的杨柳,在这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男孩子划着独木舟,如孩子跟他们在一起,手指头拖曳在柔软的水面上。想到底下,就在底下,危险的杂草摇动着触须要陷害你,以及各种奇怪的现象,可怕的事物,有毒的蛇,有着怪异下颚的鱼,在从事不停而隐藏着的战争,想到这些真令人害怕。从文章各处,查理得着一个印象,认为西蒙已经着迷地探进这些秘密的深处,他问自己:使他以一种冷嘲的任性去观察这些歹徒和恶棍的,是唯一的好奇心或者某种可怕的吸引力?
  在这个世界上,罗勃贝格发现他自己非常地自在。他比大部分的居民阶级都高,受教育也较多,他享受某种特权。他的魅力、他的安然的态度,和他的社会地位吸引了同僚,同时也使他们防备起他来了。他们知道他是一个恶徒,但是真够奇怪,他是好家庭的男孩,一个有着体面双亲的年轻人,但他走的路有点差错。他主要都是一个人工作,没有党羽,保守自己的秘密。他们认为他看不起他们,但是当他去参加一个音乐会而热心地谈着,尽管他们也能谈一些,但他却还懂得表演,这时他们就对他有深刻印象了。他们不晓得,跟他们在一起时,他感到极度的自在。在他母亲的家,跟他母亲的朋友在一起时,他感到孤独、感到压迫;他因可敬的生活太闲散而生气了。在他偷了一辆摩托车被判刑时,曾在稀有的谈心时刻里告诉柔柔说:
  “现在,我不要再假装什么了。我希望我父亲活着,他会把我赶出去,那么,我会自由地去过我喜欢的生活。显然地,我不能离开母亲。我是她仅有的人儿。”
  “罪过不会有代价的。”柔柔说。
  “你似乎从罪过里得到很美妙的事物,”罗勃笑着说,“但那并不是钱,那是兴奋和权力。那就像从高处潜水一样。水看起来可怕地远,但你就是潜进去了,而在你升到水面时,天呀!你感到非常的高兴。”
  查理把剪报放回口袋,他的眉头费力地皱着,试着要把现在所知道有关罗勃贝格的事组合起来,以便得到一个确切的印象,知道他到底是哪一种人。说他是一个没有价值,社会极想逃避的无赖倒很恰当;这当然对,但是这个判断太简单太总括,并不令人满意;查理心中萌生一种想法,他想,可能人比他所想象的还要复杂,假如你只说,一个人这样那样,那你并没有说得很深远。罗勃有对音乐,尤其俄国音乐的热情,这种热情对莉迪亚来说是很不幸的,因为这将他们俩连结在一起。查理很喜欢音乐,他知道音乐给他的快乐,那种半是感觉上,半是智力上的快乐。
  当他耽迷在那种袭击耳朵的可爱韵律时,他强烈地欣赏着作曲家用以产生其念头的巧妙。他以前可能从未探求过那是什么,一旦他探求着要去发现,他聆听一首伟大的交响乐时的感觉到底怎么样时,那么对他来讲,那似乎就是一种合成物,包括有感情、兴奋,同时也包括有和平,对别人之爱及一种为他们做一些事的欲望,一种求善的愿望及一种处于善中的快乐,一种令人快活的懒散和一种有趣的超然,好像他正漂浮在世界之上,不管发生什么事,都无所谓;而假如你必须把这些感觉合而为一,给它一个名字的话,那么你会给它的名字是“快乐”。
  但,罗勃贝格聆听音乐时得到的是什么呢?显然的,不是这样的。把音乐给予他的感情认为邪恶、无价值而挥之以去,这不公平吗?在音乐里,他可以解脱缠附在他身体的恶魔,不可能是这样吗?那种恶魔比他自己还强壮,以致他既不能够,也不愿意,从驱使他去犯罪的力量里解脱出来,因为犯罪是他歪曲的性情的表现,因为把自己投进跟法律与秩序之力的敌对里,他认识了他的个性——在音乐里,从那种逼人的力量中发现到和平,而在一会儿的天堂似默从的休憩中,好像穿过云彩的缝隙,看到爱与善的幻景,不可能是这样吗?
  查理知道身处在爱里是怎么回事。他知道,爱使你对所有的人友善,他知道,你愿意为你所爱的女孩子做世上的一切事情,他知道,你不能忍受伤害她的思想,他知道,你禁不住要怀疑她在你身上看到了什么。因为,当然,她是绝对地美妙,而假如你对自身诚实的话,你会被迫承认,你不能为她尽力。查理认为,假如他这么感觉的话,其他人也必须这么感觉,因此罗勃贝格也必须这么感觉。无疑的,他热情地爱着莉迪亚,但是,假如爱使他充满一种什么感觉——查理对他想到的那两个字踌躇起来了,因为想到那两个字,他几乎感到窘迫而脸红了——好了,一种神圣感,这真奇异,他会犯邪恶可怕的罪。他身上一定有两个人,查理迷惑了,这几乎不能说是奇异的事,因为他才二十三岁,而较老、较聪明的人已经无法了解,一个恶棍怎么能像一个圣人那样纯洁而无私欲地去爱,而假如莉迪亚的丈夫完全没价值的话,莉迪亚现在还可能以全心全意宽恕的忠诚,去爱她的丈夫吗?
  “人性需要一点了解。”他振作起精神。
  他已经说出一句重要的话,而他不知道。
  但是当他考虑到耗损莉迪亚的爱情,那种她所拥有的行动之因的爱情,她所拥有的思想的灵感的爱情,就像交响乐的伴奏,使她每日生活悦耳的五线谱有了深度及意义,每当他考虑到这里时,他只能以一种几乎是可怕的敬畏之情逃退,就像他看到森林着火或者河流泛滥那样,惊恐地,但却是心荡神逸地逃退。这是他的经验无法抗衡的事。和这比较起来,他知道他自己的小爱情事件只是微不足道的调情,而那时常为他有点无聊的生活带来魅力和轻松的感情,只不过是一个男孩子的伤感而已。在那平凡单调的小女人身躯上,竟会有容纳如此强烈热情的余地,真令人费解。不仅她所说的,使你发觉到那种热情,同时,也会直觉地在那种使你保持一定距离(尽管她对待你的亲密)的冷淡里感受到,你可以在她透明的眼睛深处看到,在她不知道你在看她时的嘴唇的嘲蔑里看到,你可以在她唱歌似的声音的低语里听到。那不像查理熟悉的文明化感情,其中有些野性和粗蛮的成分,尽管她穿着高跟鞋、丝机、上衣以及裙子,莉迪亚似乎不是今日的女性,而是一个有基本本能的野人,在她灵魂最黑暗的深处埋伏有进化为人类的猿性。
  “上帝呀!我卷入了什么样的漩涡呀?”查理说。
  他转回西蒙的文章。显然,西蒙写的时候费过工夫,因为文体比他的审判报导还优雅。这篇文章是以超然的态度,使用讽刺写成的,但是在超然之下,你会感觉到他以困惑的好奇心去考虑那个既不受制于良心的责备,也不受制于结果的恐惧的人之性格。那是一篇机敏的小散文,但是太无情了,使你读了定会有不舒服之感。西蒙在试着尽量褒扬他巧妙的主题时,忘掉考虑到具有感情的人类;而假如你微笑(因为里头并不缺乏机智),微笑也会带点不舒服。看起来西蒙是到过纽里的房子,而为了给人一些贝格所住的环境的印象,他以酸刻的幽默描写着那间他走进的平淡、闷热而虚饰的房间。里头有两套客厅家具,一套是路易斯昆兹式的,另一套是帝国式的。
  路易斯昆兹式的木头是雕刻的,敷成金色,并且盖着小粉红花的蓝色丝布;帝国式的是装饰着淡黄色的绸缎。房屋中间有一张雕刻得很精致的金色桌子,桌面是大理石做的。显然这两套家具都是买自位于圣安东尼林荫道,一家制造批发时代家具商店,并且是在第一个主人要卖掉时,以拍卖的方法买来的。你在移动两个沙发椅以及那些椅子时都得小心翼翼,没有一个地方能让你舒服地坐着。墙上有沉重的金框框着的大油画,显然是从拍卖处买来的,因为它们也没有欣赏之用。
  起诉重建了这个谋杀故事,里头有似乎真实的成分在。显然柔丹喜欢罗勃贝格,他请他吃饭,他帮他赌马,他借给他钱,这些都是证明。最后贝格同意来他的公寓,而为了使两者一起离开酒吧不引起注意起见,他们安排好,一个先走几分钟后,另一个再走。他们按照计划见面,而既然门丁那晚确实未允许任何要见柔丹的人进门,显然,他们是一起进去的。柔丹住在第一层。贝格仍然戴着他漂亮的手套。当柔丹在忙着拿威士忌和苏打水以及从他的小厨房带进蛋糕时,贝格坐下来抽一支烟。
  柔丹在家时老是穿着衬衫,他脱下上衣,放上一张唱片。那是一架便宜的老式留声机,没有自动换片装置。正当柔丹放一张新唱片时,贝格走到他的背后,好似要看看那张唱片是什么,然后用刀插向他的背部。他辩护说,他没有力气插进像验尸时所显示的那样猛烈的一刀,这很荒谬,他体格很强壮。打网球时认识他的人,证实他正打的推力很有名。他从没有得过锦标,那并不是由于体力不足,而是由于某种心理上的弱点,摧毁了他胜利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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