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 第十八章 社交中的女人(1)

  家庭(the family)不是一个封闭的共同体:由于与其他社会单位相沟通,它的封闭性在减弱;家(the home)不仅是禁烟夫妻的“内部世界”,也是夫妻生活标准、财政状况、情趣爱好的表现,因而家有必要让别人去观察。主要是女人那一方在指导这种社交生活。男人则作为生产者和公民,通过基于劳动分工而产生的有机凝聚力的联结,加入这个共同体;夫妻是社会的人,他们取决于自己所归属的家庭、阶级、社交圈子以及种族,通过机械凝聚力的联结,依附于有相似社会处境的群体;妻子可以十分单纯地体现这种关系,因为丈夫的职业联系常和他的社会地位不协调,妻子却无职业要求,能够只交往和她地位相等的人们。
  况且,她有闲暇通过“回访”和“请客”维持这种关系;这种关系没有什么实际用途,因此,当然只有在其成员刻意坚持他们的社会等级地位的阶级中——就是说,在其成员认为比其他某些人优越的阶级中,它才是重要的。她乐于炫耀她的“小天地”乃至自己的容貌,而这些,丈夫和孩子已司空见惯,没有去注意。她的社交义务就是“装门面”,它和她抛头露面的快活结合在一起。
  她首先必须在与己有关的场合“装门面”;在家做自己的事时,她可以穿着随便;外出待客时,则要“盛装打扮”。礼服有双重功能:它既指明了这个女人的社会地位(她的生活标准,她的财富,她所归属的社交圈子),但同时也具体地体现了女性的自恋;它既是服装,也是装饰;借助于它,失去了做任何事权利的女人,觉得她表现了她所充当的角色。关心美貌和盛装打扮是一种工作,可以让她占有她的容貌,就和通过做家务占有她的家一样;于是,她的自我仿佛是她自己选择的,她自己再造的。社会习俗加深了这种以貌取女的倾向。男人的衣服和他的身体一样,将去表明他的超越性而不是去引人注目;对他来说,优雅的风度和英俊的外表都不需要他把自己树为客体;而且,他通常不认为他的容貌是自我的反映。
  相反,社会甚至要求女人把自己变成性爱客体。她成为时装的奴隶,时装的目的不是将她揭示为一个独立的个人,而是为了割断她与超越性的联系,使她成为满足男性欲望的猎物;
  所以社会并不想促使她进行设计,而是想对其加以阻挠。裙子不如裤子方便,高跟鞋有碍行走,长裙和礼服鞋的实用性最小,宽沿帽和长简袜最易损坏,但它们却最能表现优雅的风度;
  服装可以掩饰身体,可以改变形体,或追求曲线美;在任何情况下它都把身体放在供人观赏的地位。这就是盛装打扮成为令小女孩着迷的游戏的原因,她喜欢注视自己;后来她童年的独立性增大了,她开始反抗淡色细布和漆皮鞋加给她的束缚;到了未成熟的青春期,女孩子既希望展示自己又拒绝这样做,感到左右为难;但是她一旦接受她的性客体命运,就会喜欢装饰自己。
  如我所指出的,女人通过装饰使自己与自然相联系,同时也给自然带来人为的需求;对于男人,她是花朵,是宝石——对于她自己也是如此。她在把荡漾之水,柔和之裘皮送给他之前,自己先占有了它们。她同她的小玩艺儿,她的地毯,她的椅垫,以及她的花束的关系,远不如同和她的肉体融为一体的羽毛、珍珠、绫罗绸缎的关系那么密切。它们的五光十色,它们的柔软质地,弥补了她命定属于的性爱世界的粗糙生硬;她对它们看得越重,她所得到的肉欲满足就越少。许多女同性恋者身着男装,不只是为了模仿男人并向社会挑衅;她们没有必要去抚摸天鹅绒和绸缎,因为从女性身体也可以发现这种被动的特质。
  异性恋女人在委身于男性的粗野拥抱时,则除了自己的身体无任何肉体猎物可拥抱(即使她喜欢也是如此,若不喜欢则更是如此),所以她才在身上洒香水,让它变成花朵,而她脖子上的钻石项链,则与她的皮肤交相辉映;只要占有了它们,她就可以认为自己是天下最大的富翁。她不但贪图它们所给予的感官快活,而且有时也贪图它们所带来的感情与理想的价值。这个珠宝是个纪念品,那个珠宝则是个象征物。有些女人把自己变成了一束花,一个鸟笼,有些女人则把自己变成了博物馆,还有一些女人把自己变成了难解的符号。乔吉特·勒布朗在她的《回忆录》中回忆她的青年时代时这样写道:
  我总是打扮得像一幅画。有一个星期我想把自己打扮成范·艾克式人物,鲁本斯寓意画中的人物,或者持姆笔下的圣母。我依然可以记得,一个冬日,我穿着镶着银边、用紫天鹅绒做的无袖长袍,穿过布鲁塞尔的马路。我拖着长长的衣裙,不屑将它提起,诚心诚意地让它在人行道上扫动。黄色的裘皮帽子军在我的金发上,但最不寻常的要数我领头上的那颗钻石了。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很简单,是因为我喜欢,是因为这样做会令我觉得我的生活极其超凡脱俗。我越是受到嘲笑,就越是打扮得离奇。由于受到嘲笑,我羞于对我的容貌作出哪怕是最微小的改动。改动是令人感到屈辱的退让……在家可就不一样了。我的模特儿就是高佐利和弗·安吉里克的天使,就是伯恩.琼斯和瓦兹的画中人。我穿的衣服总是天蓝色和金黄色的,折迭的衣裾在我周围飘动。
  在精神病院可以发现滥用各种装饰品的最典型的例子。有的女人无法控制自己对珍奇物品和象征性物品的喜爱,忘记了自己的真实外貌,不顾一切地过分打扮自己。于是小女孩把盛装打扮看成掩饰术,认为它可以把自己变成仙女、王后或花朵;当她戴着花环和缎带时,她认为自己很美,因为她认为自己和这些极美的装饰完全一样。天真的少女迷恋某种衣料的颜色,却未注意到她如土的肤色。在成年艺术家和知识分子当中,也可以发现这种追求花哨的恶癖,她们只迷恋于外部世界,却不去注意自己的容貌;她们对这些古代织物,这些珠宝极其神往,兴致勃勃地为古代中国或中世纪扬幡招魂,对镜子却只给予急促的有成见的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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