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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案
作者: 不题撰人 状态:已完成 更新:2020-12-08
《于公案》又名《于公案奇闻》,清末小说,叙述清官于成龙出京西巡,途中断案破案、除奸拿贼事。一百四十五回。不题撰人。或前尚有一序,落款“时嘉庆庚申重阳选书”,文句不顺,似抄自前人《包公案·序》,今不取。嘉庆庚申,为公元1800年。本书整理时略有修正。
故事为虚构,但于成龙史有其人。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任广西罗城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政事,不久于任上去世。三次被举“卓异”,追赠太子太保,谥“清端”。
故事为虚构,但于成龙史有其人。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任广西罗城知县,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冈知州,历任代理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康熙二十年入京觐见。后升任江南江西总督。康熙二十三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两地巡抚政事,不久于任上去世。三次被举“卓异”,追赠太子太保,谥“清端”。
于公案 最新章节: 第一四五回 访根由严拿侯恶 放良民参革属员 2020-12-08
这秀才住着三间土房,打扫得倒洁净。小孩子出来开门,让到对面一间草房坐下。儿子端茶,吃罢,秀才说:“道爷可会饮酒么?”于公带笑答言:“贫道酒肉不忌。”秀才令儿子买菜打酒,立刻收拾摆上,秀才斟酒,二人先饮三杯。吃酒之间,秀才举杯观看道人,衣袍洁净,品貌清奇。于公也瞧秀才,衣帽残旧,人品清秀。秀才又问:“这一个小师傅是谁?”回言:“乃是小徒。”秀才说:“动问道爷,一向在哪座名山洞府?大号什么字样?”于公说:“相公,我讲来,休要害怕,因你斯文,才说实情。道人曾讲喜色,其中要问一事,须望细腻告诉我听,保管立刻大喜高升!我就在直隶保定府,姓于,名叫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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