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的异乡人 第1章

  §一
  查理·马逊就要出门旅行了,他母亲很想叫他好好吃一顿早餐,但是他却因太兴奋而吃不下。
  那天是圣诞前夕,他就要到巴黎去。他们已做完了季末结账日【译注:即圣诞日。】所应做的一大堆工作,他父亲因为不需要到公司去,就用车子载他到维多利亚车站。他们在格罗斯文诺花园为一群车辆所阻而停了几分钟,查理怕赶不上火车,脸色变得苍白。他父亲吃吃地笑。
  “你还有半小时的时间咧。”
  终于到达车站总算放心了。
  “好了,再见了,大孩子。”他父亲说,“祝你好运,尽量避免制造恶作剧。”
  ***
  轮船倒退入港口,看到卡来斯灰色、高大而脏污的房屋使他心中充满兴奋之感。那是一个湿冷的日子,风严酷地吹着。他走在站台上,好像走在空中一样,那列停在那儿等他的有力、贵重而动人的火车,金箭号,并不是一列普通的车,而是一篇罗曼史的象征,趁着灯光亮着的时候,他向窗外望去。他认出了他在长廊看到的图画,他在心里笑着。在蓝灰色天空下可以看到沙丘上面块块的灰色草堆,还有石板屋顶的贫民房子挤在一起形成的村子,然后是布有耕过的田野及散离的秃树的宽广而令人忧伤的景色。
  但是日子似乎很快地从不欢乐的景色中逸去了,而瞬间,他再向外看时,只能看到自己映影和其后的普尔曼式卧车里磨光的桃花心木。他希望他是坐飞机来的。这就是他以前想要做的,但是他母亲表示了她的决心。她说服他的父亲,说在严冬里那是一种愚笨的冒险,而他的父亲却是个很合理的人,就以他应乘火车为这次旅游的条件。
  当然,查理以前是到过巴黎的,最少有六次了。但是这次却是他第一遭自己一个人来。这是父亲因一种特殊的理由而赐给他的特别可喜假日;他已在父亲的公司里工作了一年,并且通过了职业的考试。就查理记忆所及,他的父亲、母亲,妹妹蓓西和他自己,以往都是在哥达明和他们的堂兄姊——特里·马逊一起过圣诞节的。为什么,李斯里·马逊在跟他妻子商量后,一天晚上,和蔼的脸上带着微笑问他的儿子,是否愿意自己一个人(不像往常一样跟他们一起)去巴黎住几天?这可要倒叙一些了。我们真得需要回到十九世纪的中叶呢。
  那时有个勤勉而聪明的人叫西伯特·马逊。他一直是苏塞克斯一个广大地方的园丁领头。他娶了一位厨子,用他和妻子的积蓄在伦敦北部买了几亩地,以一个供应市场蔬菜的花园园丁自立的生活着。虽然那时他四十岁,他妻子年纪和他差不多,他们却已经有八个孩子,他发迹之后用赚的钱在那时仍是空旷的乡野地方买下一小块一小块的土地。城市扩展了,而他供应市场蔬菜的花园得到了建筑位置的价值。他用银行借来的钱建起一排别墅,并且在短短时间内全部租出了。
  要详述事情进行的经过会显得太琐碎了。让我们这么说就够了:当他八十四岁死时,他买来建科本花园,在里面种植蔬菜的几亩地,以及他随时利用机会继续所得到的土地,都已铺盖着砖头和泥灰了。西伯特·马逊注意着使他的孩子都要受到他自己没受到的教育。他们进到社会上层阶级。他把马逊家产(他常常堂皇的这样称呼)变成一种私人的公司。就这样,在他死时,他的每个孩子都得到了一定数目的股份作为遗产。马逊家产管理得很好,虽然由于它位置的隐僻,以及由于长久失去作为住宅区的价值,而无法在重要性上与西敏或波特曼家产相比,但是,商店、仓库、工厂、贫民窟以及长排的脏污楼屋,却使他的财产业主们充分有利地,且不靠他们自己的劳力,去过着像现在一般的绅士与仕女般的生活。
  真的,如今硕果仅存的老西伯特的大儿子,是一位富翁呢!他一个弟弟在战争中阵亡了,一个妹妹在猎场里摔死了。他是国会的一员,并且在乔治第五登基五十周年纪念时被封为从男爵。他把妻子的名字附在自己的名字里面,而以卫弗雷·特里·马逊为众所周知。这个家族靠着对拖利党的坚强忠心和他拥有的一个安全议席,有希望跻身进入贵族阶级。李斯里·马逊是西伯特很多孙子中最年轻的一个。他在一间公立学校里受完教育,然后到剑桥读书。他在家产中的股份使他每年有两千镑的收入。此外,他还做公司的秘书,又另加一千镑的收益。在英国的这种家庭的各分子一年要集会一次。因为第三代中,有些是在帝国的远方服务,有的是常待在国外的有闲绅士。现在,卫弗雷男爵坐在椅子上,拿出特许的会计师准备好的,令人高度满意的一览表。
  李斯里·马逊是一个具有多方面兴趣的人。这时他刚好五十出头,身躯高大、体格好,有着蓝色的眼睛、好看的灰色头发,头发长长,颜色浓厚,使人悦目舒服。他看起来像一位军人,或者像一位回家渡假的殖民地总督,而不像一位房屋经理人。你从不会猜想到他的祖父是一个园丁,祖母是一位厨子。他是一个高尔夫球好手,具有充分的闲暇去从事这种消遣运动。同时他也是一个好射手;但是,李斯里不仅止于一个运动家而已,他对艺术也有强烈的兴趣。
  家庭的其余分子都没有这些缺点,他们对李斯里的偏好以取乐的容忍态度待之。但是假如为了某种理由,他们其中有一人要买一件家具或一张图画时,还是要取得他的同意的。很自然的,他应该知道他所谈的事,因为他娶了一个画家的女儿。约翰·培龙——他妻子的父亲——是皇家学院的一员,并且在八〇年代和这个世纪末了之间,有一段长时间,他借着画一些着十八世纪装的年轻女人狎戏着同样装饰之年轻男人的图画而拥有相当的收入。在种植着古老世界的花卉中,在布满树叶的凉亭中,在好端端地供有那时代桌椅的客室中,他为这些年轻男女作画。
  但现在,这些图画出现在克利斯时,却是以三十先令或两镑的价钱卖出的。维尼西亚·马逊在父亲死时继承了一些他的画,但是很久以来,这些画一直都放在小屋里,上面积着灰尘,正面对着墙放着。因为在那时候,甚至孝顺之心也无法使她否认这些画的可怕。李斯里·马逊家,一点也不以他的祖母曾是一个厨子而感到羞耻。说实在的,和他们的朋友一起时,他们容易把那件事诙谐地谈笑置之。但是谈到约翰·培龙时,却使他们感到窘迫。马逊的一些亲戚们在他们墙上仍然挂有他作品的范样。这样的范样对维尼西亚是一种屈辱。
  “你这里仍然保有父亲的画。”她说,“你不认为那已有点过时了吗?你为什么不把它放置在一间不用的房子里呢?”
  “我的岳父是一个很令人着迷的老人。”李斯里说,“有着美丽的仪态;但是恐怕不是一个很好的画家。”
  “好了,我的总督出了一个颇大的价钱。把一张价值三百镑的画放在一间不用的房子里,真荒谬。但是假如你喜欢的话,我告诉你,我要怎么做,我卖给你一百五十镑。”
  虽然在三代的过程中,他们已经变成仕女绅士,但马逊家的人并未失去对事业的敏锐性。
  李斯里·马逊在艺术的欣赏方面,自从结婚以来有了很大的进步,而在伯彻斯特围场,现在居住的漂亮新房的墙上,都挂着威尔逊·斯帝尔和奥古斯塔斯、约翰·邓肯·格兰特和维内萨·贝尔的画,还有一张尤特罗和一张味拉德的画。这两张都是在这两位大师的画价正值低廉时买的。此外还有一张德软,一张马奎特和一张齐里哥的画。你一进入他们那间设备简陋的房子,就会马上晓得他们正在作画了。他们很少错失过一个秘密的画景。他们一到巴黎,就到罗森贝格家及住在鲁得森的商人家去看看有什么值得看的。他们是真的喜欢画。假如他们在当日上流教化的意见还未决定画的优劣,而没有买任何画的话,其原因一部分是由于缺少一些自我判断的信心,一部分则由于怕会从事一次不合算的交易;而约翰·培龙的画曾被最好的批评家赞美过,而且也曾以每张几百镑的价钱卖过,现在它们售到什么价钱呢?两镑或三镑。这事会使你小心点。他们不仅对图画感兴趣,他们也爱音乐。整个冬天,他们都不断参加交响音乐会。他们有自己喜爱的音乐指挥家,且不让社会的束缚来阻止他们欣赏这些指挥家的表演。
  他们每年都要去参加一年一次的“铃会”。听音乐对他们两人是真正快乐的事。他们有美好的鉴赏力与鉴别力,并固定成为戏剧开演第一天的客人。他们属于从事创作普通人无法了解的剧本的社团。他们总是很迅速地去读为人们所谈论着的书。这样做,不仅因为他们喜欢这样,还因为他们感到与时代并进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是真心地对艺术有兴趣。如果因他们的趣味缺少奔放,或者因他们的欣赏缺少独创,而对之有一点鄙夷的暗示的话,那是不公平的。可能他们的审断是传统的,但是他们的传统却是当时最高教化的那一类。他们无法创新,但是却能很快去欣赏别人的创新。虽然他们本身无法在塞尚的画里看到值得赞叹的东西,但是只要人家告诉他们说他是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他们就会全心诚意地亲身去认识这种事实。他们对自己的兴趣不显示骄傲,态度也没有势利的迹象。
  “我们只是大众群里很平常的分子。”维尼西亚说。
  “对艺术家而言,我们是被轻蔑的对象,是知道自己喜欢什么的人。”李斯里加上一句。这是一件令人高兴的巧合:他们都喜欢德布西甚于阿瑟·苏利班,喜欢维吉尼亚·吴尔芙甚于约翰·高尔斯华滋。
  这种对艺术的偏执使他们很少有时间过社会生活。他们既不寻求伟大也不寻求出众,他们的朋友都是很美好的人物,家庭小康而不富有,对于心智方面的事都有适宜的兴趣。他们不大喜欢宴会,不常举行宴会也不会无礼的要求去参加宴会;但是他们喜欢在星期天晚上款待朋友。只要朋友喜欢,他们可以穿着他们喜爱的衣服路过进来吃顿炒饭、腊肠及麦芽汁,还有好听的音乐及蛮不错的桥牌赛。他们的谈话都很有智慧,这些聚会都如同李斯里·马逊本人一样令人感到愉快,一点也不做作。虽然所有的客人都有自己的车子,他们之中也很少有人每年收入少于五千镑,但他们却很欣慰,认为气氛十分随便、放浪。
  但是李斯里·马逊最快乐的时候还是在没有音乐会或第一夜戏已看完时,能与家人团聚在一起消磨一个黄昏。能这样,他便感到很幸运。他的妻子曾是个漂亮的女人,而现在已是一个中年女人了,但仍然很标致。她和丈夫几乎一样高,有蓝色的眼睛,柔软而棕色杂着灰色的头发。她似乎有肥胖的倾向,但是高挑的身材使她的肥胖显出尊严。由于严格的注意节食,她这种肥胖的倾向并不会使她感觉不舒服。
  她有一弯宽广的眉毛,一副开阔的容貌和一种过虑的笑容。虽然她的衣服不是买自巴黎时髦的服饰店,而是买自街角的小妇人;但她总是彻底地以英国眼光看任何事物。她不论穿什么都要使之自然合身。虽然她偶尔会在雷克斯街买一顶奢侈的帽子,但是一俟她戴在头上,那顶帽子却像是买自陆海军商店了。她看起来总是恰像她本来的样子,一个生活在舒适环境中的诚实中产阶级女子。她嫁给她丈夫时就爱着他,现在仍然爱他。由于存在他们中间的共同利益团体,无疑地,他们应该和谐地生活着。他们在婚姻生活开始时就同意说,她要比他更懂得图画,而他要比她多懂得音乐。所以在这两件事情上,各人该向另一人优势的判断低头。譬如说,谈到毕加索后期的作品,李斯里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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