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 第25章

  这时候格雷走进来了。十二年前,我确实只和他见过两三面,可是,我看见过他的结婚照片(艾略特把照片装上漂亮的镜架,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签名的那些照片一同放在钢琴上面),他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见面时,我吓了一跳。他的鬓角秃得很厉害。头上还有一小块秃顶,脸养得肥肥的,红红的,重下巴。多年来讲究酒食的结果使他的体重大大增加,只是由于个儿高大,才使他不至于成为一个十足的胖子。可是,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的神情。我完全记得当初他前途无量,一点不用操心的时候,一双深蓝色眼睛里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坦率;如今我好像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一种无名的沮丧,而且即使我不知道事情经过,恐怕我也不难猜到是什么意外事故摧毁了他对自己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信心。我觉得他有一种自卑感,就像做了坏事,虽则不是出于有意,但是感到羞愧。很明显,他垮了。他很有礼貌地欣然向我问好,而且的确像老朋友见面时一样,显得很高兴,但是,我的印象却是他的这种开心样子只是做惯的一套,嘴里嚷的和内心的感受毫无共同之处。
  佣人送来了酒,他给我们调了鸡尾酒。他打了两轮高尔夫球,自己觉得很满意;谈他碰到一个难进的洞时他是怎样解决的,讲得相当啰嗦仔细,伊莎贝儿好像听得津津有味。过了几分钟后,我和他们约好一个日子吃晚饭和看戏,就告辞了。
  二
  我逐渐养成一个习惯,每天下午做完一天工作之后,就去看望伊莎贝儿,一个星期总有三四次。这时候,她大都一个人在家,很高兴有人来聊天。艾略特给她介绍的那些人,比她的年纪要大得多,我而且发现她很少有什么和她年纪相仿的朋友。我自己的朋友在晚饭之前大都很忙,我而且觉得与其去我的俱乐部,和那些并不怎样欢迎外人插进来的没好气的法国人打桥牌,还不如跟伊莎贝儿聊聊好受些。她那种把我当作和她年纪相当的人的妩媚派头,使得我们谈起话来很随便;我们相互笑谑,欢笑,打趣,有时候谈我们自己,有时候谈我们共同的朋友,有时候谈书,谈画,所以时间很开心就消磨掉了。我生性有个缺点:对不好看的相貌永远看不惯;一个朋友的性格不管多么善良,即使多年来时常过从,也不能使我看见他的坏牙齿或者歪鼻子感到顺眼;另一方面,我对朋友的标致相貌却永远感到喜欢,而且尽管交往了二十年之久,我对于长得象样的额头或者线条柔和的颧骨仍旧喜欢看。因此,我每次看见伊莎贝儿时,对她那张完美的椭圆脸型,凝脂似的皮肤,栗色眼睛里的明快神情,总会重新感到一点心旷神怡。
  后来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三
  在所有大城市里,总存在着许多自给自足的集团,相互不通音问;它们是一个大世界里的许多小世界,各各过着自己的生活,只有成员和成员之间交往过从;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根据我的经验,没有一个城市比巴黎更加是这样了。在巴黎,上流社会很少让外界人进得去的;政客们把自己局限在他们生活糜烂的圈子里;大大小小的资产阶级相互来往;作家和作家聚集在一起(在安德烈·纪德〔注:一八六九~一九五一,法国小说家。〕的日记里,有一点很突出:他好像除掉那些跟他从事一样职业的人以外,很少和什么人接近的),画家和画家亲近,音乐家和音乐家交游。伦敦也是同样情形,不过不是那么显著;在伦敦,同一类的人不大聚集在一起,而且有这么十几家人家的宴会席上,你可以同时碰见一个公爵夫人,一个女演员,一个画家,一个议员,一个律师,一个服装设计师和一个作家。
  我在生活上的遭遇,使我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巴黎差不多所有这些小世界里都待过一个短暂时间,甚至圣日耳曼大街那个关闭社会(通过艾略特)也进去过;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干线的那个小社会,比起以现在叫做福煦大道为中心的那个甄别很严的小圈子,比起常去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那一批不管国别的人士,比起蒙马特尔区那群喧闹而破烂的寻欢作乐的人来,都还要喜欢。在我是个青年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公寓里住过一年,公寓在六层楼,从上面可以瞭望那片公墓〔注:指蒙帕纳司公墓,葬有许多文学家和艺术家。〕,眼界非常开阔。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仍旧具有当初它特有的那种外省乡镇的安静气息。当我经过阴暗而狭窄的敖德萨街时,我会感到一阵惆怅,想起当初我们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饭店。我们里面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注:一八六七~一九三一,英国小说家。〕偶尔来来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们会坐得很晚,兴奋地、荒谬地、愤怒地讨论绘画和文学。现在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并且替自己杜撰些关于他们的故事,对我仍旧是一种乐趣。当我没有事情可做时,我就叫一辆汽车去老多姆咖啡店坐坐。它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为放荡不羁的艺术家包下来的集会场所;邻近的小商贩常会上这儿来,而塞纳-马恩省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跑来,企图看一看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当然,学生们仍旧来这里,还有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店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和你听到的法语一样多。可是,我有个感觉,好像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大致一样,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注:十九世纪,法国印象派绘画奠基人。〕,是安德烈·布雷东〔注:二十世纪,法国诗人和批评家,提倡现实主义。〕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注:一八八〇~一九一八,法国现代派诗人,对法国超现实主义作家发生过影响。〕而已。我真向往他们啊。
  我来到巴黎两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坐在多姆咖啡店里;由于露台上人挤,我只得在前排找一张桌子坐下。天气晴暖。悬铃树正要冒叶子,空气中有巴黎所特有的那种闲散、轻松和欢乐的情趣。我觉得很平静,不是由于疲乏,而是由于畅快。忽然间,有个男子在我面前走过,停下来向我咧开嘴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说声:“哈啰!”我瞠眼望着他。这人又高又瘦,没有戴帽子,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早就应当剪了;上嘴唇和后腮全被浓密的棕色胡须掩盖起来;前额和头颈晒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衬衫,没有打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上褂,灰色裤子也破烂得不成样子。他像个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断定他是那种没出息的人流落在巴黎,存心等他编一套落难的故事,骗我几个法郎去吃顿晚饭和找个地方过夜。他站在我的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白牙齿,深棕色的眼睛显出好笑的神气。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你。”
  我准备给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准备放过他胡说什么我们见过。
  “拉里,”他说。
  “老天啊!请坐。”他吃吃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的空椅子上坐下。“喝杯酒。”我招呼侍役。“你脸上这样胡子拉碴的,怎能指望我认得你呢?”
  侍役来了,他要了橘子水。现在我再看看他。想起他眼睛的那种特别神情是由于虹膜和瞳孔的颜色一样黑,使眼睛看上去既强烈又没有光彩。
  “你在巴黎待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预备待下去吗?”
  “住一个时候。”
  当我问这些问题时,脑子里却不停地盘算。我注意到他的裤脚管已经毛了,上褂靠肘腕那儿也有些洞。他的样子和我过去在东方那些港口碰见的贫民一样寒伧。在那些日子里,人们是很容易联想到不景气的,所以我盘算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变得赤贫了。想到这里,我很不好受,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兜三绕四的,所以就开门见山问他:
  “你是不是没法子混了?”
  “没有,我很好,你怎么会想到这上面?”
  “哦,你看上去好像三天没有吃饭的样子,而且你穿的衣服只配扔到垃圾箱里。”
  “有这么糟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事实是我本来打算置办些零碎东西,不过,我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兑过现。”
  我觉得他害臊或者放不下架子,但是,我认为犯不着容忍他这一套胡说。
  “别傻了,拉里。我不是个富翁,但是,我也不穷。如果你缺少钱用的话,让我借几千法郎给你。不会搞垮我的。”
  他哈哈大笑。
  “多谢,不过,我并不缺少钱用。我的钱尽够我花的了。”
  “大崩溃之后还是这样吗?”
  “哦,大崩溃并不影响我。我所有的钱都买了政府公债。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跌价了。我从来没有打听过。只知道山姆大叔仍像往常一样规矩,继续付利息。事实上,过去几年中我的用度极小,所以手里的现钱一直很可观呢。”
  “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印度。”
  “哦,我是听说你去过那里。伊莎贝儿告诉我的。她显然认识你在芝加哥的银行的经理。”
  “伊莎贝儿?你是几时看见她的?”
  “昨天。”
  “她难不成在巴黎吗?”
  “她的确在巴黎。就住在艾略特·谈波登的公寓里。”
  “这太有意思了。我真愿意看看她。”
  当我们这样交谈时,我虽则相当留神观察他的眼睛,可是,除掉通常的诧异和高兴之外,并没有察觉出什么更加复杂的心情。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
  “是啊,鲍勃大叔——纳尔逊医生,我的保护人——写信告诉我的,可是他几年前死了。”
  我想起这可能是他和芝加哥以及他在芝加哥那些朋友之间的唯一连系,现在这条线断了,他很可能对这几年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我告诉他,伊莎贝儿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路易莎·布雷德利都死了;告诉他格雷完全破产和艾略特的慷慨行为。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第一次不在巴黎过春天。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他已经是七十岁的人了。人上了这样年纪,总有些时候感到疲倦和不舒适。他除掉散步外,别的锻炼逐渐都放弃掉。他对自己的健康很不放心,他的医生一个星期来看他两次,在两边屁股上轮流打针,皮下注射一种当时流行的针剂。每次吃饭,不论在家里或者在外面,他总要从口袋里掏出个小金盒子,取出一粒药片吞下去,就像履行宗教仪式一样郑重其事。他的医生劝他去蒙特卡地尼疗养,那是意大利北部的一个水疗场;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寻找一个制作适合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的圣水盘。他对巴黎的兴趣已经大不如前了,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的社交生活一年不如一年。他不喜欢年纪大的人,而且非常痛恨人家请客时碰见的都是和他一样年纪的人,但是,年轻人他又觉得语言无味。装修他建造的这座教堂现在成了他生活中主要的兴趣;在这上面,他可以放开手买,以满足自己对艺术品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热爱,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觉得是在颂扬上帝。他曾经在罗马物色到一座蜜黄色石头砌的早期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时间的讨价还价,买下一块锡耶纳〔注:在十四世纪出现不少宗教画家和艺术家。〕派的三联雕刻放在祭坛上面。
  后来拉里问我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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