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我们家的客人里真是个怪人。老实说,我们族里已经闹得很不体面了,索米斯舅舅娶了个法国老婆,你爹爹又娶了索米斯的第一个妻子。我们的祖父辈看到这种情形,准要晕倒!”
“哪一家的老一辈子都会这样,亲爱的。”
“这个车子,”法尔忽然说,“要踢两脚才行;它的后足上坡时简直不得劲。下坡时我得放一下手才能赶上火车呢。”
由于爱马的缘故,他对汽车总是没法子从心里喜欢,所以这部福特,他开起来总和好丽开起来看去有点两样。火车总算赶上了。
“回去当心些;不然它就会把你摔下来。再见,亲爱的。”
“再见,”好丽喊,向他飞一个吻。
在火车里,他有一刻钟徘徊在好丽、早报、晴朗的天色和纽马开的模糊回忆之间,后来就钻进一本方方的小书里去;书里全是马名、亲系、主支以及关于马的外表形状的注释。他的福尔赛血统使他一心要弄到一匹名种,可是他现在仍旧坚决压制达尔第家性格里那个发一笔大财的念头。他自从把南非那边的农场和养马卖掉,赚了一笔钱回到英国来,就看出这儿很少出太阳;他跟自己说:“我非得有点消遣不可,不然这个国家就会使我消沉下去。打猎还不够,我得养马和训练跑马。”由于在一个新国家里居住了多年,比别人特别精明一点、决断一点,法尔看出近代养马术有它的弱点。那些人全迷在时尚和高价钱上面。他要买筋骨好的马,家世滚他妈的!然而这时候他已经对某一血统着了迷了!他半意识地想着:“这个浑蛋气候真有点鬼,弄得人团团转。没有关系,我一定要买一匹有梅弗莱血液的。”
他怀着这样心情到达了自己梦想的地点。这是一次比较清静的赛马,最投合那些喜欢看马而不喜欢看赌棍面孔的人的口味;法尔始终都盯着溜马的场子转。二十年的殖民地生活使他摆脱掉从小养成的纨袴习气,只剩下爱马者的那种十足整洁的派头,对他称做的某些英国男子的“嘻嘻哈哈”派头,和某些英国女子的“浓装艳抹”打扮,全看不入眼,觉得又特别又可厌——好丽一点不是这个样子,而好丽就是他的理想。他眼明手快,人又机智,一上来就考虑着怎样做一笔交易,挑一匹马,再喝它一杯酒;当他眼望着一匹梅弗莱牝驹走去时,靠近他身边有人慢吞吞地说:
“法尔?达尔第先生吗?达尔第太太怎样?很好吧,我希望。”他看出原来就是他在自己妹子伊摩根家里碰见的那个比利时家伙。
“普罗斯伯?普罗芳——我们在一起吃过午饭,”那声音说。
“你好?”法尔咕噜一声。
“我很好,”普罗芳先生回答,他笑得那样慢吞吞的,简直没有人学得了。好丽称他是个“好魔鬼”。哼!这两撇浓浓的、剪得很尖的上须,倒有点魔鬼派头;不过懒洋洋的,而且脾气不坏,眼睛长得很秀,有一种意想不到的神采。
“这儿有一位先生想认识你——你的一位舅父——乔治?福尔西先生。”
法尔看见一个大块头,胡子剃得光光的,就象一头公牛,双眉微皱,一只深灰色的眼睛里蕴含着讽刺的幽默。他隐隐记得旧时跟他父亲在伊昔姆俱乐部吃饭时曾经见过这个人。
“我过去常跟你父亲一起看赛马,”乔治说;“你的马养得怎么样?要不要买一匹我的马?”
法尔笑起来,借此掩饰一种突如其来的感觉:养马已经不时新了。他们这儿什么都不当作一回事,连养马也不当一回事。乔治?福尔赛,普罗斯伯?普罗芳!连魔鬼本人都不见得比这两个人更加看透一切呢。“我还不知道你喜欢跑马,”他对普罗芳先生说。
“我并不。我不喜欢跑马。我是个游艇手,却不喜欢驾游艇,不过我喜欢看见我的朋友。法尔?达尔第先生,我备了一点午饭,就是一点点,你可愿意吃一点;不多——就是一点午饭——在我的车子里。”
“谢谢,”法尔说;“承情之至。我大约一刻钟后就来。”
“就在那边。福尔西先生也来的,”普罗芳先生用一只戴了黄手套的指头指了一下;“小小汽车里吃顿小小的午饭;”他向前走去,穿得一身笔挺,懒洋洋的,神情淡漠。乔治?福尔赛跟在后面,又整洁,又魁梧,一脸的滑稽样子。
法尔仍旧站在那里望那头梅弗莱牝驹。乔治?福尔赛当然上了年纪了,不过这个普罗芳说不定和自己一样大;法尔好象觉得自己年纪特别小,好象这匹梅弗莱牝驹是这两个人嘲笑的玩具似的。那马已经变得不真实了。
福尔赛世家·出租 第五章 家乡的原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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