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之死 第27章

  俗话说:堕落的人总能为自己找到各种各样的借口。其实无论上级怎么克扣,弗兰克仍能赚到每个月1000美元以上的免税的额外收入,却还在那里嫌少。对于捉襟见肘的我来说,这笔钱已无异于天文数字,不过我还是一口回绝了他的诱惑。我是真心实意不想干有损自己人格的肮脏交易。我从小就以诚实为美德,不会说谎,更不会因金钱去为非作歹。在这方面,我自以为颇有哥哥阿迪的风范。阿迪是绝对不会腐化堕落的,他在联邦食品医药局当化学工程师,主管新药的检验工作,掌管着一定的权力,收入相当可观,当然工作中的责任性和承受的压力也相当大。特别是他这个人在工作中铁面无私,总是认真得一丝不苟,结果往往会发生国内其他化学家检验通过了的药品到了他的手里却卡住不放的情况,为此,一些大的制药公司就经常派人上门疏通,或者是企图要他手下留情,或者是干脆想用高薪挖他到公司去。阿迪如果是个贪婪的人,甚至可以说阿迪如果是个原则性没有那么强,容易通融的人,他也早就富甲天下了,可是他把所有的说客都打发走,始终矢志不移。有一次,他的上司利用职权硬是放行了一种他否定了的新药,一年后,临床证明这种药有毒,甚至造成了一些病人死亡,传媒把这件事的内幕全部曝光,引起公众哗然。这段时间里的阿迪成为了万民瞩目的英雄,晋升到民政级别中最高的一级,但同时上司也向他暗示不可能再往上提升他了,因为他实在太迂腐,太不近情,太不会耍必不可少的政治手段,所以永远当不了局长。对此他毫不在乎,我更是为他感到自豪。
  像阿迪那样过诚实的生活也是我的一个人生目标。我自诩为一个现实主义者,讲究实事求是,不奢望自己能做一个完美无缺的好汉,但是倘若我犯了错误,也绝对不会为自己开脱,而且日后会记取这一前车之鉴,只不过错误的种类和犯错误的机会实在太多,以至于我常常对自己的不检点感到吃惊,对自己的不争气感到失望。我实际上也很明白自己永远不可能成为像阿迪那样的英雄——他的诚实出于本能,而我想当老实人是因为我觉得说真话要比讲假话好受得多,清白要比犯罪舒坦得多。也就是说,在我的灵魂深处,要当老实人是出于实用而不是为了浪漫的理想,如果我觉得撒谎、做贼更好受和更舒坦的话,我早就干上了。我对那些讲假话、做违法事的人从不觉得厌恶、反感和看不起,反而总是采取容忍的态度,这就是因为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职业上而不是道德上的选择。也许很多人会说我这样看待骗子和贼人,是在向自己兜售变成这类人的思想,可能是吧,反正我始终认为真善美与假丑恶均是出于价值观念。
  听了弗兰克说明真相后,我的竞争意识是要做一个比他完美的人。发现自己并不贪财,不像他那样为了得到金钱而自甘堕落时,我的心理上有一种说不清的满足感。珍惜名誉,尊重妇女,保持清白都是我的美德,此外我还能够做到信任别人的所作所为,不随便猜测他们的动机。我唯一不信任的人就是我自己,因为我干什么事都是自我感觉良好,结果却往往是一塌糊涂。在与人交往中,我情愿被人欺骗,被人愚弄而不愿意去欺骗和愚弄别人,宁可别人有负于我,我却不愿有负别人。不要浪漫地认为我有多高尚,这一切都是我为了应付社会来武装自己的盔甲,穿上了它以后,除非我有负罪感,否则这个世界就伤害不了我。只要我对自己的评价不错,哪怕别人把我说得一钱不值也无关紧要。当然,这种处世哲学并非放诸四海皆准,铁甲威龙尚且有被击倒之时,过去的几年中,我的麻烦同样不少。
  另外,我的这套引以为荣的处世哲学说穿了不过是最低级的狡猾。我的道德观念以冷漠为基石,我之所以奉公守法是由于还没有能令我朝思暮想的东西来引诱我贪污腐化。迄今为止,我唯一想做的事仍然是写出轰动世界的,对人类有所贡献的文艺作品。我认为自己拥有这一理想不是为了金钱、名誉和地位——可能也只不过是认为吧!记得在少年时代,我曾被负罪感和没有出息的情绪所困扰,在陷入绝望之时,偶然发现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克拉玛索夫兄弟》,就是这本小说改变了我的人生观,给了我力量,使我意识到:所有的人,包括那些外表看起来多么卑劣的人,都有着自己善良的一面。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我依依不舍地把小说还给了孤儿院的图书馆后,在秋日的阳光下散步时,心灵充满了一种圣洁的感情,恍若超凡脱俗。
  从此,我渴望自己也能写出一本让人们读后也有我那天感觉的书来,这对于我来说就是意味着鞭策自己去完成一项最高尚最纯洁的使命。然而,当我历时五年呕心沥血的创作再加上两年含辛茹苦的奋争才得以出版的小说问世后,我看到的第一篇书评竟然是攻击它俗不可耐!说它是一本根本就不应该写,写了也根本不应该出版的劣作。后来,尽管这本小说在文艺界得到了不少很好的评论,许多权威的评论家说我创作了一本有真正艺术价值的书,甚至认为这本小说一脉相承了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风格,还有很多人写信来鼓励我,但是,我觉得这些安慰远远弥补不了因小说不受广大读者欢迎,销售上一败涂地而带来的失落感。
  我本来还想以全身心投入再写一本真正伟大的小说,书名拟定为《罪孽与惩罚》,可惜没有一个出版商肯预付稿酬给我,我因而也就不得不辍笔。这时候的我已经债台高筑,全家生活穷困潦倒——孩子们没有起码的玩具,妻子不敢想象得到女人们都中意的物品。搁笔后,我躲到了维加斯,就像一只受伤的野兽逃到了无人知晓的角落,但是,舔干净创口上的血污后,我只能又回到现实生活中来。这次的经历再加上弗兰克的花言巧语,我倒是悟出了一条哲理:要想成为一名德高望重的作家,就必须有金钱做坚强后盾。只有在物欲得到满足后,才谈得上精神的享受。
  弗兰克足足花了六个月的时间来死死纠缠,终于把我拉下了水,不过,他还是碰上了运气才成功的。弗兰克是个生活中的赌棍,连给妻子买礼物也像投赌注那样总是买些在日后手头紧时可以去当铺典卖的东西。我更佩服他因为滥赌而发明的使用支票的方式:每逢星期六上午,弗兰克总是上街采购家庭生活用品,他家附近的商人都认识他,并且都肯用现款兑换他开的支票。比如,他在肉店里买40美元最好的小牛肉和牛排,给店老板一张100美元的支票,老板找回60美元的现钞给他。在副食品店、蔬菜店以及酒店等,他都如法炮制,到了中午时分,从采购中找回的现金就起码有200美元以上,这样到下午时就可以用来赌球赛了。如果他在星期六就把现金输光了,星期天还可以在经纪人那里赊账赌马,变本加厉地赌。要是赢了钱,便在星期一早晨赶到银行去把支票的透支款补上;要是输了,他就先让支票透支,接着在这个星期的工作日里,使出浑身解数,骗取那些想以人预备役部队服六个月役来逃避服两年现役的年轻人的贿赂。
  弗兰克经常请我去看那些晚间的球赛,还支付了两个人的全部开销,包括门票、吃热狗、喝饮料等等。他天生慷慨大方,当我抢着掏钱时,他总是把我的手推开,调侃道:“老实人是承担不起看球赛的消费的!”我无论在节假日还是上班时间,和他在一起总是很轻松愉快。在午餐休息的那一个小时里,我们有时会赔纸牌,我往往能赢他几块钱,不是因为我的牌艺超过他,而是他的心思不在纸牌,注意力全在运动项目的赌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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