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性 第九章 梦想、恐怖与偶像崇拜(13)

  由于女人是一种虚假的无限,一个无真理性的理想,她始终表现为有限与平庸,基于同一理由,她也表现为谬误。在拉福格笔下她就是这样出现的。他的整个作品都在发泄他对神秘的怨恨,他不但因为神秘而责备女人,也因此而责备男人。奥菲丽亚、莎乐美实际上只不过是“小妇人。”哈姆雷特仿佛在想:“奥菲丽亚之所以会爱我,是因为她得到了恩惠,因为我在社会上和道德上比她的女朋友们优越。掌灯时,她也会对舒适安逸发出那些平庸无奇的议论!”女人使男人梦想,可她也想到舒适和晚餐的炖肉。当她只是一个肉体时,人们对她谈及她的灵魂。她的情人盲目地相信自己在追求理想,可实际上他却是自然的玩物,而他利用这种种神秘的目的在于生殖。女人其实是生命的普通外表,她愚蠢,谨慎,吝啬,无聊。
  男人成功地奴役了女人,但他也成功地让占有失去了吸引力。随着女人与家庭和社会结为一体,她的魔力不是改变了,而是消失了。她被降到仆人地位,不再是体现自然各种财富的未被征服的猎物。自骑士爱兴起以来,婚姻扼杀爱情就是司空见惯的了。过多的蔑视,过多的尊重,过多的日常琐事,使得妻子不再有性的吸引力。婚礼本来就是用来让男人防范女人的;她成了他的财产。但是,我们占有的一切,反过来也占有了我们,所以,婚姻对于男人也是一种形式的奴役。他落入自然设下的陷阱:由于他渴望得到一个黄花姑娘,就不得不去维持笨重的主妇或干瘪的丑老太婆的生计。用来装饰他的生存的精致珠宝,变成了可恨的负担:冉蒂皮始终是最令男人畏惧的女人典型。如我们所见,她在古希腊和中世纪是许多悲哀的主题。但是,即便是女人年轻,婚姻中也还是有欺骗存在;因为只要人们认为性爱应当社会化,婚姻总会把它给扼杀掉。
  事实是,性爱含有瞬息反对时间、个体反对群体的权利要求;它肯定分离,反对沟通,反拨一切法规;它有一种敌视社会的本原。习俗绝不会完全屈从于严厉的制度与法律;爱情总是向它们挑战。在希腊和罗马,爱情以肉欲形式转向年轻男人或高级妓女。骑士爱既是肉欲的也是纯精神的,它总是指向别人的妻子。《特里斯坦》就是一首描写通好的史诗。1800年前后,女人神话又重新出现。这个时期,通奸成为各种文学作品的主题。某些作家,如亨利·贝恩斯坦,竭力捍卫资产阶级制度,拼命把性冲动和爱情重新纳人婚姻的轨道。但在波托一里什的《情人》中也有较多的真实性,这部作品表现了两种价值秩序的不相容性。通奸也许只会随着婚姻本身的消失而消失。因为在某种意义上,婚姻的目标是让男人免受他自己的妻子的影响:但其他女人对他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于是他将会转向她们。女人也有意介乎于此,因为她们在反抗旨在剥夺她们一切武器的事物秩序。
  为了把女人从大自然当中分离出来,通过礼仪和契约让她受男人的支配,她被赋予了做人的尊严,被赋予了自由。但自由恰恰意味着避免一切征服。若把自由给予本来拥有有害魔力的人,她就会变成危险人物。由于男人拿不定主意是否要搞折衷,她变得更加危险。他只有在把女人变成仆人,并使她的超越性受挫时,才可以在男性世界上对她予以承认。给予她的自由只有消极用途,她情愿抛弃这种自由。女人只有当了俘虏才是自由的;为了重获她身为自然客体的权力,她放弃了做人的这种特权。她白天昧着良心去扮演顺从仆人的角色,夜里却变成了一只猫或席。她重新裸露出她那冰肌玉肤,或者,骑在扫帚柄上,去参加魔鬼舞会。她的确在对自己的丈夫施展夜间的魔力,但向丈夫隐瞒她的身体变形要聪明一些。她情愿把陌生人当做猎物,因为他们没有任何权利支配她,而她对于他们仍然是草木、泉水、星辰和女巫。所以,她注定是不忠的:这是她的自由所能够采取的唯一形式。她的不忠甚至表现在她的欲望、想法和意识之外。
  由于她实际上被看做一个客体,她被供给了任何一个愿意占有她的主体。不论是关在闺房里还是藏在面纱下,若说她不会引起某人的欲望,都是大可置疑的。而唤起陌生人的欲望就是击败她的丈夫和社会。但是,进一步来说,她在这种行为中往往是一个心甘情愿的同谋,她只有用欺骗和通好才能证明自己不是任何人的奴隶,并揭露男性自负与虚伪。这就是为什么丈夫的妒忌一触即发的原因。我们在传说中看到,一个女人可以无缘无故地受到怀疑,稍有疑点便遭到谴责,如布拉班特的热内维埃芙和苦丝狄蒙娜。甚至在产生任何怀疑以前,格赖斯尔达就经受了极其严峻的考验。若女人事先并没有什么疑点,这个故事就荒谬了。毫无疑问人们要去证明她的不检点:这是在让她去证实自己的清白无辜。
  的确,这是妒忌心无法满足的原因。我们已经看到,占有不可能绝对实现;即便是不许其他一切人来提水,一个人也不可能占有他用来止渴的泉水:他虽然妒忌,却完全明白这一点。女人一般是易变的,如水一般流动;人的任何力量都不可能违抗自然的真理。纵观整个文学作品,从《一千零一夜》到《十日谈》,我们可以看到女人比男人计胜一筹。而且,他做看守不仅仅是出于个人的意愿:让他——以父亲、兄弟和丈夫的身份——为女人行为负责的是社会。由于经济和宗教方面的原因,她被迫操守贞节,因为每个公民都必须证明他的确是自己父亲的儿子。
  但是,迫使女人准确地适应社会所强加于她的角色,也是很重要的。男人的双重要求使女人注定要表里不一:他想让女人属于他,又想让她无关于他;他希望她既是仆人又是妖妇。但在公开场合他只承认第一种要求,第二种要求是不公开的,他把它藏在自己精神与肉体的深处。它与道德和社会背道而驰,是邪恶的,有如他者,有知难以驾驭的大自然,有如“坏女人”。男人并非完全献身于他所树立并声称要实行的善,他与恶保持着可耻的联系。但是,不论惑是否敢忘乎所以他表现它本来的面目,男人都会群起而攻之。在橡胶的夜里,他求女人去造爱,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又否认自己与这一罪率及美丽的罪人有任何关系。
  而女人,本身在床第秘处是罪人,却唯有在崇拜贞操时才越发热情。正如在原始人当中男性是世俗的,女性是有宗教神秘魔力的,在近代社会,男人行为不检点也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过失,常常受到宽容。即使男人违犯了社会法律,他也仍旧是社会的一员。他不过是一个印一戏wt讨厌的孩子],不会给社会秩序带来多大威胁。一另一方面,若是女人逃避了社会惯例,她就会重返大自然,再度变成恶魔,在群体之中释放出无法驾驭的邪恶力量。恐惧始终和对女人放荡行为的指责混在一起。如果丈夫未能让妻子保持贞操,他就要分担她的过失。从社会角度来看,他的不幸是对于他的名誉的一种污损。有些文明非常苛刻,要他杀死不道德的妻子,以同她的罪过划清界线。在其他文明,讨好的丈夫受到嘲弄和惩罚,人们让他赤条条地骑着公驴游街示众。社会还会在丈夫的住处严惩这个有罪的人:她冒犯的不仅仅是他,还有整个集体。这些习俗在迷信的、神秘的西班牙,一个受肉欲威胁的淫荡国度,以一种特别严厉的形式存在着。卡尔德隆(Cald)。洛尔卡和巴莱·因克兰在许多剧作里采用了这一主题。
  在洛卡尔的《贝尔纳达之家》中,村里人纷纷传说要惩罚一个被诱好的姑娘,要用燃烧着的煤炭把她烧死在“她造率的地方”。在巴莱·因克兰的《圣词》中,通奸的女人仿佛是一个和魔鬼跳舞的女巫;她的过失一被发现,村里人就群起而撕光她的衣服,把她给淹死。根据许多传统,有罪的女人都要这样被判剥光衣服,然后或被乱石砸死,如圣经所记述的,或被活埋和淹死,或被活活烧死。这些酷刑的含义是,在剥夺她的社会尊严之后,以这种方式把她还给大自然;她通过自己的罪孽释放出了邪恶的自然放射物:赎罪以一种神圣的狂欢形式进行,女人们在盘问、殴打和残杀这个有罪的人时,轮流释放出源于神圣的然而又是有益的自然的液体,因为这些报复者的行为要和社会惯例保持一致。
  随着迷信的减弱,恐惧的消散,这种野蛮的酷刑也消失了。但是在乡间,无神的吉普赛人仍以怀疑的目光去看待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肆意利用勉力的女人——女冒险者、利用色相勾引和敲诈男人的荡妇、加规加联[妖女人],仍属于令人不安的那一类人。在好莱坞影片中的坏女人身上,残留着喀耳刻的形象。女人们仅仅由于自己美丽就像女巫一样被烧死。古代的恐惧,在维护本地风化的虚伪掩饰下,始终出现在生活放荡的女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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