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 第22章

  赫德逊太太的诙谐幽默是累积而成的,她跟十四号出租房子的布彻小姐争吵的故事简直成了一部年复一年老在嘴里叙说的滑稽长篇传奇。
  “她是一头讨厌的老猫,可是实话告诉你,要是有一天老天爷把她召去了,我倒会怪想她的。我不知道老天爷把她召去后怎么发落,她活着的时候却真给了我不少乐趣。”
  赫德逊太太的一口牙齿很不好,到底应不应该把牙拔掉安装假牙的问题她和大家讨论了两三年,在这些讨论中,她的各种各样滑稽好笑的念头多得实在令人难以想象。
  “昨天晚上,赫德逊对我说,唉,得啦,把它们全拔了,一了百了,但是正如那会儿我对他所说的,要是全拔光了,我就没有什么可聊的了。”
  我已经有两三年没有见到赫德逊太太了。上次我去看她是因为接到她的一封短信,她在信里请我上她家去喝杯浓茶,并且告诉我说:赫德逊已经去世,到下星期六就满三个月了,他活到七十九岁,乔治和赫斯特都向我问候致意。乔治是她和赫德逊结婚后生下的儿子,现在也快到中年了,在伍利奇兵工厂工作。二十年来,他的母亲一直不断地说,乔治总有一天会带个妻子回家。赫斯特是我住在那儿的最后一段日子里赫德逊太太雇来干家庭杂务的女仆。赫德逊太太提到她的时候还是把她叫作“我那小鬼丫头”。赫德逊太太在我当初租借她的房子的时候一定已有三十多岁,而且如今又过了三十五年,可是当我悠闲地穿过格林公园去她家的时候,我一点都不怀疑她不在世。她是我对青年时代回忆的一部分,就像站在公园里的风景水池边上的那些鹈鹕一样无可置疑。
  我走下地下室前的台阶,赫斯特为我开了门;她现在也快五十了,身体有点发胖,但是在她那羞怯的笑嘻嘻的脸上,仍然有着当年那小鬼丫头干什么事都马虎的神气。她把我带到地下室的前屋,赫德逊太太正在给乔治补袜子,她摘下眼镜来看着我。
  “哟,这不是阿申登先生吗?谁想得到竟会见到你?赫斯特,水开了没有?你和我一起好好喝杯茶,好吗?”
  赫德逊太太比我当年初见她的时候略微胖了一点,而且她的行动也比以前缓慢,但是她头上却几乎没有什么白发,眼睛也像衣服上的纽扣一样乌黑发亮,闪现出快乐的光芒。我在一张破旧窄小的褐红色皮椅上坐下。
  “赫德逊太太,你一切还好吧?”我问道。
  “哦,我并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只是不像过去那么年轻了。”她答道,“不能像你住在这儿的时候干那么多活。现在我不为房客准备晚饭,只给他们做点早饭。”
  “你的房间都租出去了吗?”
  “是的,我真感到欣慰。”
  由于物价上涨,赫德逊太太目前收到的房租比我当年住在那儿的时候要多了,我想以她那种俭朴的方式她的境况一定相当不错。可是如今人们所要求的当然也多多了。
  “你简直没法相信,开始我不得不造个洗澡房,接着又不得不安上电灯,后来我要是不装电话的话,他们就怎么也不满意。再往后他们还要什么,我真想不出来。”
  “乔治先生说赫德逊太太该考虑退休了。”赫斯特一边把茶端上桌一边说。
  “姑娘,我的事不用你管。”赫德逊太太口气尖刻地说,“我要退休的话,那就等于进了坟地。想想看整天就跟乔治、赫斯特待在一起,连个聊天的人都没有,那怎么行。”
  “乔治先生说她应该在乡下租一幢小房子住下,好好保养自己的身体。”赫斯特并不理会赫德逊太太的斥责接着说。
  “别跟我提什么乡下了。去年夏天,大夫叫我到乡下去待六个星期。说真的,那差点儿要了我的命。那儿真不清静。所有那些鸟儿唧唧喳喳地叫个不停,还有公鸡也老是喔喔叫,牛也哞哞直叫,我实在受不了。要是你也像我一样这么多年一直安安静静地过日子,那你也不会习惯这种一刻不停的吵闹声。”
  从赫德逊太太家再过去几个人家就到了沃霍尔大桥路,那儿电车叮叮当当,一边前进一边发出铃声;公共汽车隆隆地驶过;出租车的喇叭嘟嘟直叫。即使赫德逊太太听到了这一切的话,那她所听到的也只是伦敦;伦敦的市声使她心神安宁,正如母亲低声哼着歌能把一个烦躁的婴儿哄得安静下来一样。
  我环顾赫德逊太太住了这么久的这间舒适、陈旧、朴素的小客厅,想看看我是否可以送她点儿什么东西。我注意到她有一台唱机。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东西。
  “你有什么需要吗,赫德逊太太?”我问道。
  她沉思地用亮晶晶的眼睛看着我。
  “我说不出还缺什么,经你这么一提,我只想再有二十年硬朗的身子和力气好让我继续干下去。”
  我觉得我并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是听了她这个出乎意料、却又如此富有个性的回答,我不禁感到喉咙一下子哽住了。
  在我应该告辞的时候,我问她能不能去看看我住过五年的房间。
  “赫斯特,跑上去看看格雷厄姆先生在不在家。要是不在,我肯定他不会在意你去看一下房间的。”
  赫斯特急匆匆地跑上楼去,很快就又跑下楼来,微微有点喘息地说格雷厄姆先生出去了。赫德逊太太随即陪我一起上楼。床仍是那张我在上面睡觉做梦的窄小的铁床,五斗橱和盥洗台也是原来的东西。可是客厅里却散发着一股运动员的那种顽强奋发的气息;墙上挂着整个板球队队员和穿短裤的划船运动员的照片,角落里放着高尔夫球棍,壁炉台上乱七八糟地放着带有某个学院院徽的烟斗和烟草罐。我年轻的时候,我们都信奉为艺术而艺术的原则,因此我在壁炉台上挂的是摩尔挂毯,窗户上挂着草绿色的具有艺术性的哔叽窗帘,墙上挂着佩鲁吉诺〔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为画家拉斐尔之师。〕、凡·戴克和霍贝马〔注:荷兰风景画家。〕的画作的复制品。
  “那会儿你很风雅,是吗?”赫德逊太太不无讥嘲地说。
  “很风雅。”我嘟哝道。
  当我想起我住进这个房间后所流逝的岁月,想起那些年中我自己的经历,心头不禁一阵酸楚。就是在这张桌子上我吃过丰盛的早饭和节俭的晚饭;也就是在这张桌子上我攻读过医科书籍,写出了我的第一本小说。就是在这把扶手椅中,我初次看了华兹华斯和司汤达的作品,看了伊丽沙白时代剧作家和俄国小说家的作品,看了吉本、鲍斯韦尔、伏尔泰和鲁索的著作。我不知道后来有谁使用过这些家具,可能有医科学生、见习律师、在伦敦取得成功的年轻人、从殖民地退休或者因为家庭解体而被意外抛到世间来的老年人。这间房,正如赫德逊太太会说的那样,使我浑身上下都感到不对劲。我想起了住在这儿的所有的人抱有的种种希望,他们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青年时代的火热的激情;也必然有人感到悔恨莫及,理想破灭,身心疲惫,无可奈何;有多少人在这儿尝到多少人生的喜怒哀乐,其中实际上包含了人类情感的整个范围,所以这间房本身似乎也奇怪地具有一种令人不安,难以捉摸的个性。我不明白为什么它使我想到一个女人站在十字路口,把一个手指头举到嘴唇边,回过头去招手示意。我这种朦胧的(也是相当羞人的)联想似乎被赫德逊太太感觉到了。她发出一阵笑声,用她特有的动作揉了揉她那显得很突出的鼻子。
  “说真的,人真有趣,”她说,“有时我想起在这儿住过的所有那些先生,要是我把我知道的有关他们的一些事告诉你,管保你不会相信。他们真是一个比一个更有趣儿。有时候我躺在床上,想到他们就要发笑。唉,要是你不时常找点事儿乐一下,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意思了。不过,天哪,那些房客可真有趣极了。”
  〖十三〗
  我在赫德逊太太那儿住了差不多两年才又见到德里菲尔德夫妇。那时我的生活很有规律。整个白天我在医院,下午六点左右我走回文森特广场。经过兰贝思大桥的时候,我买了一份《明星报》,回去一直看到吃晚饭的时候。饭后我认真地阅读一两个小时可以增长我的知识水平的书,因为那时我是一个干劲十足、意志坚决、工作勤奋的年轻人。读完书后,我就动笔写小说和剧本,直到上床睡觉。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年六月末的一天下午我碰巧比往常早一点离开医院,我想顺着沃霍尔大桥路逛逛。我喜欢这条街上闹哄哄的繁忙景象;那儿有一种邋遢的欢乐气氛,令人惬意地感到兴奋;你觉得在那儿随时都会有一番奇遇。我沉浸在白日的梦境中信步走去,忽然意外地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停下来一看,不禁吃惊地发现德里菲尔德太太站在那儿,正在向我微笑。
  “你不认得我了吗?”她嚷道。
  “认得,德里菲尔德太太。”
  尽管我已经长大成人,但是我感到自己仍和十六岁的时候一样把脸涨得通红。我很不好意思。我脑子里不幸充满了维多利亚时代有关诚实的观念,对于德里菲尔德夫妇在黑马厩镇欠下许多债务偷偷逃走的行为感到十分震惊。我觉得这实在不光彩。我想他们一定感到十分羞愧,我都深深地为他们感到害臊,所以德里菲尔德太太竟同一个知道他们这桩丢脸的事情的人说话,实在使我感到吃惊不小。要是我先看到她走过来,我一定会转过脸去假装没有看见;我素来审慎,以为她也不愿被我看见,免得感到难堪;可是她竟伸出手来,显得很高兴地和我握手。
  “我真高兴见到一个黑马厩镇的熟人。”她说,“你知道我们当时走得很匆忙。”
  她笑了,我也跟着笑了;她笑得像孩子似的开心,而我觉得自己笑得有些勉强。
  “听说他们发现我们跑了以后真乱了好一阵。我那时以为特德听到后会笑个没完的。你叔叔说什么来着?”
  我很快恢复了常态;我不想让她以为我也和别人一样不懂得他们开的玩笑。
  “噢,你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是很保守的。”
  “是啊,黑马厩镇就是这点不好。他们需要清醒一下。”她友好地看了我一眼,“你比我上次看到你的时候长得高多了。啊哟!你嘴上都有了胡子。”
  “是的,”我一边说一边把我那并不很长的胡子一捻,“我已经留了很久了。”
  “时间过得多快呀,对不对?四年前你还是一个孩子,现在你已经是个男子汉了。”
  “本来就应该嘛,”我略带傲慢地答道,“我都快二十一岁了。”
  我打量着德里菲尔德太太。她戴一顶插着羽毛的小帽子,穿一身浅灰色的衣衫,有着羊腿形的宽大衣袖,长长的裙裾。我觉得她看上去很潇洒。我一向认为她的脸长得不错,现在我才头一次发现她很漂亮。她的眼睛比我记得的要蓝,她的皮肤和象牙一样白皙。
  “你知道吗,我们就住在附近。”她说。
  “我也住在附近。”
  “我们住在林帕斯路。自从离开黑马厩镇以后,我们几乎就一直住在那儿。”
  “噢,我在文森特广场也住了差不多两年了。”
  “我知道你在伦敦。乔治·肯普告诉我的。我常纳闷,不知道你住在哪儿。这会儿你就跟我一起到我们家去吧。特德看见你一定非常高兴。”
  “也好。”我说。
  我们一路往前走的时候,她告诉我德里菲尔德现在是一家周刊的文学编辑;他新近出版的那本书的销路比以前的哪一本都好,他期望下一本书可以预支相当可观的版税。黑马厩镇上新近发生的事儿她似乎都知道,我不禁想起当初大家怀疑乔治勋爵帮助德里菲尔德夫妇溜走的事。我猜乔治勋爵时常给他们写信。我们一路走着,我注意到从我们身边经过的男人有时会盯着德里菲尔德太太看上几眼,我立即想到他们一定也觉得她很漂亮。我大摇大摆地走起来。
  林帕斯路是一条和沃霍尔大桥路平行的又长又宽又直的街道。那儿的一幢幢拉毛粉饰的房子看上去都差不多,外面的粉刷已经暗淡,但结构相当牢固,有着宽大的门廊。我想这些房子当年都是为伦敦城的头面人物居住而修建的,但是这条街早已气象萧条,也许它从来就没有吸引到合适的房客;它那衰败的颜面上有一种躲躲闪闪、落拓浪荡的神气,使你想到那些经历过美好时光的人如今依然气派十足地沉湎其中,谈论着他们青年时代在社会上的显赫地位。德里菲尔德夫妇住的是一幢暗红色的房子,德里菲尔德太太把我引进一个狭窄、阴暗的门厅,她打开一扇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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