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文集 研究文化史的几个重要问题(1)

  ——对于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之修补及修正
  (约1922年12月)
  前回已经把文化的概念和内容说过。文化史是叙述文化的,懂得文化是什么,自然也懂得文化史是什么,似乎不用再词费。但我觉得前人对于历史的观念有许多错误,对于文化史的范围尤其不正确,所以还要提出几个问题来讨论一番。
  第一史学应用归纳研究法的最大效率如何现代所谓科学,人人都知道是从归纳研究法产生出来。我们要建设新史学,自然也离不了走这条路,所以我旧著《中国历史研究法》极力提倡这一点,最近所讲演《历史统计学》等篇,也是这一路精神。但我们须知道,这种研究法的效率是有限制的。简单说,整理史料要用归纳法,自然毫无疑义。若说用归纳法就能知道“历史其物”,这却太不成问题了。归纳法最大的工作是求“共相”,把许多事物相异的属性剔去,相同的属性抽出,各归各类,以规定该事物之内容及行历何如。这种方法应用到史学,却是绝对不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历史现象只是“一躺过”,自古及今,从没有同铸一型的史迹。这又为什么呢?因为史迹是人类自由意志的反影,而各人自由意志之内容,绝对不会从同。所以史家的工作,和自然科学家正相反,专务求“不共相”。倘若把许多史迹相异的属性剔去,专抽出那相同的属性,结果便将史的精魂剥夺净尽了。因此,我想归纳研究法之在史学界,其效率只到整理史料而止,不能更进一步。然则把许多“不共相”堆叠起来,怎么能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学问?我们常说历史是整个的,又作何解呢?你根问到这一点吗?依我看,什有九要从直觉得来,不是什么归纳演绎的问题。这是历史哲学里头的最大关键,我现在还没有研究成熟,等将来再发表意见罢。
  第二历史里头是否有因果律这条和前条,只是一个问题,应该一贯的解决。原来因果律是自然科学的命脉,从前只有自然科学得称为科学,所以治科学离不开因果律,几成为天经地义。谈学问者,往往以“能否从该门学问中求出所含因果公例”为“该门学问能否成为科学”之标准。史学向来并没有被认为科学,于是治史学的人因为想令自己所爱的学问取得科学资格,便努力要发明史中因果。我就是这里头的一个人。我去年著的《中国历史研究法》内中所下历史定义,便有“求得其因果关系”一语。我近来细读立卡儿特著作,加以自己深入反复研究,已经发觉这句话完全错了。我前回说过:“宇宙事物,可中分为自然、文化两系,自然系是因果律的领土,文化系是自由意志的领土。”(看《什么是文化》)两系现象,各有所依,正如鳞潜羽藏,不能相易,亦不必相羡。历史为文化现象复写品,何必把自然科学所用的工具扯来装自己门面?非惟不必,抑且不可,因为如此便是自乱法相,必至进退失据。当我著《历史研究法》时,为这个问题,着实恼乱我的头脑。我对于史的因果很怀疑,我又不敢拨弃他,所以那书里头有一段说道: “若欲以因果律绝对的适用于历史,或竟为不可能的而且有害的,亦未可知。何则?历史为人类心力所造成,而人类心力之动,乃极自由而不可方物。心力既非物理的或数理的因果律所能完全支配,则其所产生之历史,自亦与之同一性质。今必强悬此律以驭历史,其道将有时而穷,故曰不可能。
  不可能而强应用之,将反失历史之真相,故曰有害也。然则吾侪竟不谈因果可乎?曰,断断不可。……(原著一七六叶。) 我现在回看这篇旧著,觉得有点可笑。既说“以因果律驭历史,不可能而且有害”,何以又说“不谈因果断断不可”? 我那时候的病根,因为认定因果律是科学万不容缺的属性,不敢碰他,所以有这种矛盾不彻底的见解。当时又因为调和这种见解,所以另外举出历史因果律与自然科学因果律不同的三点(原著一七七至一七九叶)。其实照那三点说来,是否还可以名之为因果律,已成疑问了。我现在要把前说修正,发表目前所见如下: 因果是什么?“有甲必有乙,必有甲才能有乙,于是命甲为乙之因,命乙为甲之果”。所以因果律也叫做“必然的法则”。(科学上还有所谓“盖然的法则”,不过“必然性”稍弱耳,本质仍相同。) “必然”与“自由”,是两极端,既必然便没有自由,既自由便没有必然。我们既承认历史为人类自由意志的创造品,当然不能又认他受因果必然法则的支配,其理甚明。
  再检查一检查事实,更易证明。距今二千五百年前,我们人类里头产出一位最伟大的人物,名曰佛陀。为什么那个时候会产生佛陀?试拿这问题考试一切史家,限他说出那“必然”的原因,恐怕无论什么人都要交白卷!这还罢了,佛陀本是一位太子,物质上快乐尽够享用,原可以不出家,为什么他要出家?出家成道后,本来可以立刻“般涅槃”,享他的精神快乐,为什么他不肯如彼,偏要说四十九年的法?须知,倘使佛陀不出家,或者成道后不肯说法,那么,世界上便没有佛教,我们文化史上便缺短了这一件大遗产。试问:有什么必然的因果法则支配佛陀,令其必出家、必说法?一点儿也没有,只是赤裸裸的凭佛陀本人的意志自由创造!须知,不但佛陀和佛教如此,世界上大大小小的文化现象,没有一件不是如此。欲应用自然科学上因果律求出他“必然的因”,可是白费心了。
  “果”的方面,也是如此。该撒之北征雅里亚(今法兰西一带地),本来为对付内部绷标一派的阴谋,结果倒成了罗马统一欧洲之大业的发轫。明成祖派郑和入海。,他正目的不过想访拿建文,最多也不过为好大喜功之一念所冲动,然而结果会生出闽粤人殖民南洋的事业。历史上无论大大小小都是如此,从没有一件可以预先算准那“必然之果”。为什么呢?因为人类自由意志最是不可捉摸的,他正从这方向创造,说不定一会又移到那方向创造去;而且一个创造又常常引起(或不引起) 第二、第三……个创造。你想拿玻璃管里加减原素那种顽意来测量历史上必然之果,岂不是痴人说梦吗! 所以历史现象,最多只能说是“互缘”,不能说是因果。
友情链接:豆豆小说 - 豆豆小说阅读网 - 豆豆言情 - 猪猪书库 - 豆豆言情小说网 - 席绢 - Stock Analysis - 股票分析预测 - 豆豆股票分析
CopyRight © 2020 本作品由豆豆书库提供,仅供试阅。如果您喜欢,请购买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