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刘秀和他的儿子刘庄都竭力提倡。
豪强兼并是农村社会乱源
刘秀和刘庄在财政税收上的表现也相当成功。他们的方针是将税率极度抑低,
可是在规定的范围内亳不通融地执行。根据官方的资料,土地税只有收成的1/30。
前汉的盐铁专卖,在后汉业已累除。刘秀的诏令也一再提到解放奴隶为平民。全面
确定税则是在公元39年。翌年即有十个郡守因所报不实而死于监狱。他们父子严峻
而有心计。全国纳税户数在王莽时代一度急剧减少,但在刘秀父子的主持下,至公
元1世纪末,其数目不断回升,自此可见新朝代的举措合宜。公元2世纪情况略不如
前。虽然不断的与羌人作战,宫廷内的生活也日趋奢华,可是国库仍然没有大量的
短绌。但是在对付私人财产时,后汉朝廷暴露出它在制度与组织上的缺陷,终而造
成朝代之覆亡。
在任何条件之,私人财产之膨胀总会产生问题。这私人财富可以立即变为政治
权力,有时这些财富也避免不了在政治场合之中角逐。司马迁曾提出,公元前154年
很多王国全面叛变之际,西安的一个商人在3个月之内所贷之款获利10倍。在这情形
下,他所贷之款在支持朝廷之中央军,可是不同情况之下,私人之财也可用以支持
叛军。在更为特殊情形之下,乡村间之财富更可以促成变乱。
中国农村在历史之发展上系以小自耕农为主体,可是因之也构成组织上的弱点。
小自耕农各自经营,每家每户也是小本的生意人。如果在这关头又出现了一批大生
意人,必因当中的不平衡而产生紧张局面,外表看来向妥协和谐,实际已是小大之
间的竞争。其演变所及,无法避免富强者得势、贫弱者受逼。政府既无从以累进税
率油税,通常的情形便是税收短绌,再则又要对贫弱无靠的人民周济,也连带受牵
累。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是,中国自秦汉以来的统一,可谓政治上之初期早熟,
很多地方上的习惯,在其他国家可能造成法制之基础者,在中国则缺乏发育成长的
机会。农户耕地既小.也无从雇请律师,觅取技术上解决争端之原则。凡是有关借
债、押当、失去取赎权(fore-closure)和强迫接收(dispossession)各种纠纷,
很少能在中国通过法庭有秩序的解决。一般情形之下乃是当地富绅本人不出面,由
地方上之流棍执行。而犹不止此,如果某一问题村民不能和平的解决,地方官更是
无法合理的解决。儒家教养使他们不能不顾及穷人的困难,可是在维持秩序的原则
之下,他们又不能将富家的利益置之脑后。他们的出路只有两条,要不是勾结幕后
有权势之人物以自保,便是反抗他们以博得不畏豪强的声名。下级官僚既因司法上
缺乏确切的规律而踌躇,其上级之处境也大概类是。以上简单所述,因着螺旋式发
展,成为中国农村史内纷见沓至的老题目。只有一个办法可以拯救法律的失当之处:
也就是所有的官僚与平民都确实遵守纪律。
后汉因“中兴”而起,也就不容易对付这类问题。其契机已成,在维持现状和
不事更革的状态之下,又加以当日半似宗教性的信仰,只在此生此世取得满足,那
么整个朝廷也无从廓然更张向某一方向迈进了。有了它的放任政策,汉帝国因为王
莽篡位所引起的波动,经过一段休养生息才得以复元。可是财富继续集中于私人的
手中,且除了放债收租之外,缺乏其他的出处,至此只有打扰乡村间的安宁。地方
政府原来长于意识形态方面的言辞,而短于经理上的能力,如此一来更不知如何措
手了。
儒术成了做官的阶梯
两汉的提倡儒术固然使官僚组织间思想一致,但也产生一种不良的影响——读
书人除了做官之外别无他业可从。以知识为本身为目的,从未为政府提倡。公元2世
纪张衡提出一种高妙的想法,称天为鸡卵,地似卵黄。他在132年监制的地震仪,据
中国大历史 第六章 名士成为军阀(4)
CopyRight © 2020 本作品由豆豆书库提供,仅供试阅。如果您喜欢,请购买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