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世纪儿的忏悔 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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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心在向我呼唤,叫我快走,可是,我老是迟迟不动。一种隐隐的、苦涩的需求每到晚上都让我留下不走。当史密斯该到来的时候,我坐立不安,直到听到门铃响为止。我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在我的心中有着一种我不知是什么的喜欢不幸的东西?
  每天每日,只要听见一句话,看到一个飞快的表情、一个眼神,我都会浑身一颤。而每天每日,一句话,一个眼神,因为是一种相反的感觉,就会让我疑窦丛生。是什么鬼使神差让我看到他俩都那么地忧伤的呀?而又是什么鬼使神差让我如一尊石雕似的一动不动地看着他们?而以前,有好多次,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要暴跳如雷,雷霆大发的呀。我没有力气动弹一下,因为我在爱情上感到了一种凶残的嫉妒,犹如人们在东方所见到的那样。我一天一天地在等待着,可我又说不清自己究竟在等什么。我坐到床上,自言自语地说:“喂,让咱们来想一想这事吧。”我双手捧着脑袋,然后,嚷叫道:“这不可能!”而第二天,我又如此这般地周而复始了。
  在史密斯面前,布里吉特对我表现得比我俩单独在一起时更加亲切。一天晚上,我俩刚刚斗了几句嘴,他便来了。当她听见他已到了门厅,她便走过来坐到我的腿上。他依然平静而忧伤,他似乎在不断地尽力克制自己。他的一举一动,包括最细小的,都是很有分寸的。他说话很少,很慢,但是,他有时不由自主地突然的一个举动,因为与平常的态度大相径庭而更加令人震惊。
  在我目前的处境中,我能把啃啮着我的焦虑称作好奇吗?如果有人跑来对我说:“这对您有什么要紧的?您真是好奇心重。”我应如何作答呢?也许正是如此,没有其他的答案。
  我记得有一天,在王宫桥下,我看见有个人落水。当时我同几个朋友正在按游泳学校的安排下水实践。我们坐着一只小船,船上跟着两个游泳教练。当时正值盛夏,我们的船又遇上了另一条船,以致大桥拱下聚了有三十多人。突然,我们中间有一青年中风了。我听见一声喊叫,立即回过头去,只见有两只手在水面上划动,然后就不见影儿了。我们立刻跳进水里,但毫无用处,一小时之后,人们才终于在一只木筏下面找到了尸体。
  我纵身下水时的感受永远也无法从脑海中抹去。我在又深又暗的河里四处张望,耳边只听见哗哗的流水声。我猛吸一口气,憋住气往深里钻,然后,浮上水面,同与我一样担忧的同伴互相询问一句,复又潜下去寻人。我心里既充满着恐惧又满怀着希望。一想到说不定有两只抽搐着的胳膊一下子把我搂住,我有一种说不出的高兴和畏惧。直到精疲力竭,我才回到了船上来。
  当放荡尚未让一个人麻木不仁的时候,它的一个必然结果便是一种奇怪的好奇心。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我在第一次拜访德热奈时所感到的好奇心。我将进一步地解释一下。
  真理实质上像具骷髅,它要求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样的人,在一定的时日,到某种暂时的创伤深处去触摸他的永恒的骸骨。这就叫做认识世界,而要获取人生经验,则必须付出这种代价。
  因而,面对这种考验,有的人就会畏缩不前,而另一些软弱、吓破了胆的人,则像影子似的呆在那儿摇摇晃晃,但有些或许是最优秀的人,则会立即死去,而大部分人则是置若罔闻,因此,全都在奔向死亡。
  但是,另有一种人,他们肯定是些不幸的人,他们既不畏缩不前,也不摇摇晃晃;既不立即死去,也不置若罔闻。当轮到他们去触摸不幸的时候,换句话说,就是去接触真理的时候,他们便步伐坚定地走近它,向它伸出手去,而尤为可怕的是,他们竟然喜欢上他们在水底能摸到的那具已经泡白了的溺水者!他们抓住他,摸摸看他还有没有气,把他紧紧地搂抱住。他们醉心于认识事物,他们不再去从反面看一下事物,他们做什么都是既怀疑又要去试一试,他们像上帝的探子一样在搜索世界,他们的思维犀利如利箭,他们的目光犹如山猫一般敏锐。
  放荡者比其他人更容易动怒,个中原由却很简单:放荡者把日常生活着做是一个平静而清澈的水面,在湍急的水流中,他们随时都会被淹死的。譬如,他们从舞会出来,便去妓院逛逛。在跳华尔兹时,他们紧握住一个少女的纯洁的手。之后,也许还使她激动得颤抖之后,他们便甩手而去,急忙奔向另一个去处,扔掉外套,搓着双手,在桌前坐下,等着美餐一顿。他们刚才对一位美貌端庄的女人说的最后那句恭维话尚挂在嘴边,现在,他们又重复地说了一遍,随即纵声大笑。我怎么说呢?他们难道不是以几个小钱就去掀起别人那遮羞的衣衫、衣裙、那充满神秘的面纱吗?这面纱似乎也在尊敬它所打扮的那个人,尽管裹着她却又不去触动她。对这个世界他们究竟该有个什么看法?他们呆在这个世界上,犹如喜剧演员呆在后台一样。有谁比他们更习惯于寻求事物的根源的?如果可以这么说,他们是习惯于一种追根究底的、大逆不道的探索。你们看他们对所有一切是怎么说的:所有最露骨、最粗鄙、最下流的言词,他们都觉得是真实的,而其他的则是在故弄玄虚,不脱第臼,陈腐之见。如果他们讲一个轶闻趣事,讲他们的切身感受的话,他们总是满嘴脏词烂话,满嘴喷粪!他们不说:“这个女人爱过我。”而说:“我占有过这个女人。”他们不说:“我恋爱了。”而说:“我欲火攻心。”他们从来不说:“愿上帝喜欢!”而是到处在说:“如果我喜欢广我不知道他们对自己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他们内心独白都说些什么。
  由此而不可避免地要造成或懒惰或好奇,因为,当他们在如此这般地尽量把一切往坏里想的时候,而他们并没有少听到其他的人在继续相信真善美。除非他们漫不经心到凡事都充耳不闻,不然世界上的这另一些人的声音总要使他们惊醒的。父亲会让自己的儿子去那么多人都会的地方,去连卡东都去的地方,说是年轻人胡闹一阵就过去了。但是,这个儿子回家来时,看见了自己的妹妹,与丑恶现实接触的那一个小时的感受复又涌上了心头!他必须这么去想才行:“我妹妹与我刚离开的那个女人毫无共同之处。”而自这一天起,他便心神不定了。
  对丑恶之事的好奇是一种该死的病症,它是因为与一切不洁净的事相接触而生发的。这是想钻出坟墓到处游荡的幽灵的本能。这是上帝用以惩戒那些堕落之人的一种无法解释的折磨。他们宁可相信任何人都会堕落的,而且也许会因此而难过。但是,他们却在探求、寻找、争取这种机会。他们歪着脑袋,像一个建筑师在测量角度,专心致志地要看一看自己到底需要什么。当证明是丑事时,他们便菀尔一笑;如果确定不了是好是坏,他们便骂骂咧咧的;对于好事,他们偏要看到它的阴暗面。“谁知道呢?”这是他们的口头禅,这是撒旦看见天国之门关上时说的第一句话。唉!有多少不幸的人说过这句话呀!多少的灾难和死亡!多少待生长的庄稼被可怕的大镰刀给硬割掉了!自从这句话在世上传开之后,有多少人,有多少个家庭,死的死,亡的亡啊!“谁知道呢?”“谁知道呢?”这该诅咒的话语!与其说这句话,倒不如像绵羊一样,不知道什么屠宰场,一边吃草一边往那里走就是了。这比做一个聪明人好,比读拉罗什宫科要强。
  除了我刚才所叙述的以外,我还能举出什么更好的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呢?我的情妇愿意出走,而我只需说一句话就可以了。我见她闷闷不乐的,我为什么还留下不走呢?如果我走的话,会发生什么意外吗?这只不过是我一闪而过的一点担心,只要我们走了三天,全都会被忘掉的。只有我一人在她身边,她就会一门心思扑在了我的身上。我有什么必要非要深知一个伤不着我的幸福的秘密呢?她同意与我同行,这就行了。我只需吻她一下,一切全都定准了,可是,我并没有这样做,请看我是怎么做的吧。
  一天晚上,史密斯同我们一起吃晚饭,我吃完早早地告退了,让他俩单独在一起。当我关上我的房门时,我听见布里吉特让佣人送菜来。第二天,我走过她的房间时,偶然地走近桌子,可在茶壶旁边,我只看见一只茶杯。在我送来之前,没人进来过,因此,佣人没有拿走头天晚上用过的任何东西。我在周围的家具上四处找寻,看看是否有第二只杯子,但我却没有发现。
  “史密斯是不是很晚才走?”我问布里吉特道。
  “他一直呆到午夜。”
  “您自己躺下的,还是叫人伺候您上床的?”
  “我自己上床的。家里的人全都睡了。”
  我还在到处寻找着,我的手在哆咦。在哪个滑稽剧里,有这么个愚蠢的嫉妒者,竟然蠢到去调查一只茶杯的下落的?史密斯和皮尔逊太太干吗要用同一只茶杯喝茶呢?我的脑子里都装了些什么!
  当时,我手里拿着那只茶杯,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不禁纵声大笑,然后,把林子往方砖地上砸去。茶杯被砸得粉碎,然后我还猛踢了一脚。
  布里吉特一声不吭地看着我发火。在随后的两天当中,她对我冷冰冰的,透着鄙夷不屑的神态,而且我看见她同史密斯说话的时候,语气比平时更加随便而亲热。她叫他亨利,这是他爱说的名字,而且对他笑得也很亲切。
  “我想换换空气,”晚饭后她问道,“您去不去歌剧院,奥克塔夫?我想走着去。”
  “不,我留家里,你们去吧。”
  她挽住史密斯的胳膊出去了。整个晚上,我都一个人呆着。我面前有纸,我想写点什么,好集中一下思想,但是思想总也集中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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