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遐想录 第16章

  逆境有多种多样,有的能使你的心灵高尚并且变得坚强,有的则打击和扼杀你的心灵,我所处的正是后一种。在我心中只要稍为有一点酵母的话,我的逆境就会使它充分膨胀,使我发狂;然而事实上我的逆境却只是使我成为一个无足轻重的人。我既不能为自己或别人做点什么好事,我也就避免去做任何事情;这种处境既是不由自主的,那也就无可指责了;当我无须内疚而只凭天性驱使时,它也就给我带来了一种温馨的感觉。我无疑是做得过分了一些,因为我放过了一切可以有所作为的机会,甚至是只会做出有益的事的机会。然而我深知别人是不让我按事物的本来面目来看待它们的,我也就避免按别人提供的表面现象来判断它们,而不管别人用什么花招来掩盖他们的行为的动机,我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些动机都是用来骗人的。
  我的命运仿佛是从童年时代起就为我设下了第一个陷阱,使我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容易落入其他的陷阱。我生来就是一个易于轻信的人,在整整四十年中,一直没有人辜负我对他们的信任。后来却突然被投入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事物的环境中去,我落进了万千圈套而一无所见;二十年的经历才勉强使我看清了自己有的是什么样的命运。一旦确信人们向我所作的装模作样的姿态无非都是谎言和虚伪的时候,我就马上转到另一个极端:人们一旦不依本性办事,那就如脱缰之马,不受约束了。从此,我就对人产生了厌恶之情;他们的阴谋诡计使我避开他们,我也出自内心的意愿,要求离他们更远一些。
  不管他们做什么,我对他们的厌恶也永远不会发展成为强烈的反感的。他们为了使我受他们的支配,结果自己反倒受了我的支配;想到这点,我觉得他们委实也够可怜的。我固然不幸,他们同样也是不幸;每当我暗自思量,我总觉得他们值得怜悯。在作出这样的判断时,也许我的骄傲也在起作用;我觉得我比他们高尚,所以才不屑去恨他们。他们至多只能激起我的蔑视,但绝不能激起我的仇恨;此外,我爱己之心甚切,是不会去恨任何人的。恨别人,那就是把自己的生活圈子加以压缩,而我要的却是把它扩而至于整个宇宙。
  我宁愿躲开他们而不去仇恨他们。一见到他们,我的感官就受到刺激,我的心也因他们残酷无情的目光而感到痛苦;但当他们一走,我的不舒服也就马上消失了。当他们在我跟前时,我也不得不虚与委蛇,但等他们一走,我连想也不去想他们了。当我眼前不见他们的时候,对我来说,他们好像就根本不存在了。
  也只是在涉及自己的问题时,我才对他们漠不关心,而在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上,他们依然使我感兴趣,依然能打动我的心,但那时他们就仿佛成了我在舞台上见到的那些角色了。要叫我对与正义有关的问题漠不关心,那就得把我的精神彻底摧毁。非正义和邪恶的场面现在还会使我怒火中烧;没有丝毫做作夸张并且符合道德的行为则总是使我高兴得浑身发颤,甘美的泪珠不由得夺眶而出。然而必须是我亲眼目睹的才行;因为在我自己的事发生以后,除非是我失去了理智,我才会在任何问题上去接受别人的看法,去根据别人的信念来相信什么。
  人们对我的品格和本性一无所知,如果对我的外貌也是如此的话,那我就更易于生活在他们之中了。只要我在他们的心目中完完全全是个陌生人,那么跟他们生活在一起甚至还会使我高兴。如果没有强制而只按我的本性行事,如果他们绝不过问我的事,我是还会去爱他们的。我会随时随地以毫无自私之心的善意去对待他们;然而既然我对他们从来没有什么特别的眷恋之情,又不愿受义务的任何束缚,那么他们出于爱面子的心理并按自己的做法,煞费苦心地干出所有的那些事,我也就会主动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
  我这个人天生就该是自由自在、默默无闻、与世隔绝的;如果我一直能这样,我就能一直做好事,因为我心中没有任何害人的激情的根苗。如果我能像上帝那样既不为人所见,又无所不能,我就会跟他一样乐善好施、仁慈善良。力量和自由造就杰出之士,软弱和束缚却只能养成平庸之辈。如果我掌握了吉瑞斯①的魔环,它就能使我免于受别人的支配而使别人受我的支配。我时常耽于幻想,想象我在得到这个魔环时将怎样加以利用。只是在幻想中,滥用这个魔环的欲望方始可能实现。假如我有满足自己意愿的自主权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又能不受任何人的欺骗,那么我所求的又会是什么呢?只有一件:那就是看到普天下的人都心满意足。只有公众的至上幸福才能随时感动我的心,而投身于这项事业的强烈愿望是我最持久的一种热情。我要是能永远公正而不偏袒,善良而不软弱,我也就能避免对别人产生盲目的不信任和不共戴天的仇恨;这是因为,如果我能看到他人的本来面目,识透他们心底的感情的话,我就可能发现,很少有人能好到我应以全部感情去爱的程度,也很少有人坏到我应去恨的程度,同时当我知道他们想害人却害了自己的时候,他们的坏心眼甚至可能使我怜悯他们。也许,在我心情欢畅的时刻,我有时可能会作出一些创造奇迹的幼稚的举动;然而在创造奇迹时,我完全是没有利己的动机的,完全是听凭我的天性行动的,我可能把某些严重的司法案件秉公处理,从宽发落。作为上帝的使者和他的法律的执行者,我将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创造一些比《圣徒传》和圣美达公墓①的奇迹更明智、也更有用的奇迹。
  ①吉瑞斯,古代传说中的牧童,他有一个金魔环,戴上以后就可以隐身。①据说十八世纪狂热的冉森派教徒一站到圣美达公墓中副祭巴里的墓上就会全身抽搐。这个公墓于一七三二年被封闭。
  只有在一件事上,隐身之术可能使我产生一些难以抵抗的邪念;而如果一旦走上这条歧途,那我就不知要滑到什么地方去了。如果我自夸还不至于被这种法术所蛊惑,或者说什么我的理智足以使我迷途知返,那就是对人性和对我自己认识的不足。在其他任何问题上,我是很有自信的,唯独在这个问题上失败了。一个能力超群的人应该能摆脱人的弱点,否则他超于旁人之处事实上只能使他比旁人还不如,比自己在不具备超人力量时还不如。
  左思右想,我想还是乘没有干出傻事来之前就把魔环扔掉的好。如果别人一定要把我的形象彻底歪曲,一见我面就要给我不公正的对待,那么,为了免得他们见我的面,我就只好远远地避开他们,而不是跟他们在一起而躲躲藏藏。见了我面就躲开,把阴谋诡计瞒着我,躲避阳光,像鼹鼠那样钻进地缝里去的应该是他们。至于我,让他们看我好了,我正求之不得;然而他们办不到:他们所看见的我永远是他们自己塑造出来的那个让-雅克,是他们按自己的心愿塑造出来的,好让他们恨之入骨的那个让-雅克。我要是为他们对我的看法而感到痛苦,那就是我的不是了:对他们的看法我不该产生任何兴趣,因为他们所看到的并不是我自己。
  从这一切思考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这个人从来就不适合生活在这个文明社会中,这里到处都是束缚、义务、职责,而我的天性使我不能容忍为了跟别人生活在一起而必须忍受的束缚。只要我能自由行动,我就是好人,做的都是好事;然而一旦我感到受束缚,无论是必然性加之于我的束缚也好,别人加之于我的束缚也好,我就反抗,或者说得更正确些,我就发犟脾气:这时,我就一无是处。当我必须做出违反我自己意志的事来的时候,那就不管怎样,我是绝不会去做的;我甚至也不去照我自己的意志行事,因为我软弱。我避免有所行动,因为我的软弱就表现在行动方面;我的力量属于负数消极方面,我的全部罪过都是由于我没去做该做的事而引起的,很少是因为我做了什么事才产生的。我从来就认为人的自由并不在于可以做他想做的事,而在于可以不做他不想做的事;这就是我一向要求也时常保有的那种自由,唯其如此,我在同代人的心目中成了最荒谬绝伦的人。他们忙忙碌碌,东奔西跑,野心勃勃,不愿看到别人享有自由,而只要他们能为所欲为,或者能操纵别人的所作所为,他们连自己有没有自由也不在乎了;他们一生所做的事也是他们自己反感的事,但为了能凌驾于别人之上,他们什么卑鄙的事也都干得出来。因此,他们的过错并不在于把我当作无用的成员而把我排斥于社会之外,而在于把我当作有害的成员而摈弃于社会之外;我承认,我做过的好事很少,但是做坏事,我一生中还从没有过这样的意愿,同时我还怀疑世上是否还有人干的坏事会比我还要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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