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第四章 章鱼(5)

  诺曼掉头看着窗外。天正在黑下来,但是还没有完全黑透。到了该出发的时候了,他不想在约会中迟到。他在电话机旁那只已经很满的烟灰缸上捏碎了香烟之后,把腿搭在床边,开始穿衣服。
  不用太着急,这种工作太惬意了。他用掉了所有的倒休日,当他去请假时,哈德威中尉很痛快地答应了。诺曼猜测这是由于两个原因:第一,报纸和电视台都选他为本月风云人物;第二,哈德威中尉不喜欢他,他曾经两次唆使纪律警察以过度使用武力追究他的责任。毫无疑问如果他能离开一段时间,他将会十分乐意。
  “今天晚上,你这婊子……”诺曼乘电梯下楼时低声地说。除了那面疲劳过度的旧镜子里反射出来的影像以外,电梯里只有他自己。“就在今天晚上,假如我走运的话。我感到运气不错。”
  一辆出租车开上了车道,诺曼超过了它们。出租车司机保持着良好记录,他们能记住违章者的面孔。不行,还是搭汽车保险一些。他打算乘公共汽车。他疾步向十字路口的汽车站走去,很想知道所谓的“运气不错”是不是自欺欺人。他发现并非如此。他知道他正在逐步靠近,他知道这一点。因为他找到了进入她头脑里的方法。
  走绿色路线的那种公共汽车拐过十字路口,开到诺曼身边。他上了车,付了车费,坐在靠后面的座位上——今晚他不必充当罗丝,真开心!他从窗口上欣赏着一闪而过的街边景色、啤酒广告、餐厅广告、山谷啤酒、比萨薄饼、性感女孩。
  你不属于这里,罗丝,当汽车开过一个叫做“大众厨房”的餐厅时诺曼想到。“地道堪萨斯城牛排”,橱窗里血红色的霓虹灯上这样写着。你不属于这里,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来了,我来带你回家。无论如何我会带你去一个地方。
  错综复杂的霓虹灯和深天鹅绒色的天空使他回想起过去的好时光,那时他的妻子还没有变得这样古怪和不可思议,她还有点幽闭恐怖症,例如觉得四面的墙壁正在变得越来越小,要把她囚禁起来等等。当霓虹灯亮了的时候,娱乐便开始了,这是他在二十多岁时过的一种比较简单的生活。你找到一处亮着霓虹灯的地方,悄悄溜进去。那些好时光一去不复返了。但是大多数警察——大多数好警察,都知道如何在天黑以后人不知鬼不觉地溜进去。怎样溜进霓虹灯后面,以及如何收取街头贿赂,一个警察如果不懂得这些,他就干不长。
  他一直在观察街上闪亮的广告,判断自己现在是不是已经接近卡罗来纳大街。他站起身,走到汽车前边,并抓紧了车顶的扶手。汽车终于停在了一个路口,门打开后,他走下了汽车,一言不发地消失在黑暗之中。
  他从旅馆的书架上买了一份市内交通图,六元五角钱。这价钱简直蛮横无理,不过问路可能会付出更高的代价。有人总是能够记住问路者的面孔,有时能记五年以上,他们有着十分惊人的记忆力。这都是真的,所以最好不要问路,除非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也许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不过你最好遵守游戏规则。
  按照地图所示,卡罗来纳大街与汽车站西边四个街区远的比奥迪区相交。想想看,在温暖的夜晚享受一次美妙的步行乐趣!比奥迪区是旅行救援处的犹太男孩居住的地方。
  丹尼尔斯慢慢地走着,双手放在裤兜里,真正悠闲自得地在马路上闲逛。他表情茫然,反应迟钝,没有任何迹象证明他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黄色警告牌上。他把过去的每辆汽车和每个行人都分了类,尤其是那些对他特别留意或正在注意着他的人。幸运的是没有这样的人,好极了。
  当他接近号手的房间后,从门口走过去两次,仔细观察车道里面的汽车以及正面窗户里的灯光。窗帘拉开了,但透明窗纱是关着的。透过窗纱他看见柔和的彩色亮点,那应该是电视机。号手在上面,他在家看一台小小的电视机,也许在去汽车站之前正在用力嚼着一两根胡萝卜,去那里帮助更多愚蠢得不值得帮助的女人,或者糟糕得不值得帮助的女人。
  号手没有戴结婚戒指,他的长相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壁橱,诺曼觉得很奇怪,但与其看起来顺眼,不如更安全些好。他慢慢走上车道,往号手那辆四五年车龄的福特车里看了看,想找到任何能够说明他不是一个人单身生活的证明。他没有发现任何这样的东西。
  非常满意。他又往住宅区的路上前后看了一遍,没有看见一个人。
  你没有面具,他想。你甚至连套在脸上的尼龙长丝袜都没有,诺米,什么都没有,是吗?
  是的,都没有。
  你忘记了,对吗?
  哦……实际上,他并没有忘记。他有个想法,明天早上当太阳升起时,这个世界上会少了一个犹太天真汉,因为有时甚至在这样美好的住宅区里也会有肮脏的垃圾。人们破门而入,大多数时间是举行老式舞会,跳那种摇摇摆摆的舞,很难对付,但他们真的如此。脏事因此而发生。脏事发生在所谓的好人身上,而不是坏人身上,这似乎很难令人相信。例如,读《普拉达报》的犹太天真汉帮助女人离开她们的丈夫。你怎能容忍这类垃圾,用这种办法管理一个社会可不行。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事,社会便无法存在。
  这是一种无法控制的行为。虽然多数心灵痛苦的人并没有犯过帮助罗丝的错误,但是……这个人帮助了她,诺曼就像知道自己叫诺曼一样对此十分肯定。这个人帮助了他的妻子。
  他数着步子,迅速地朝周围看了看,然后按响了门铃。他等候了一会儿,又按了一次门铃。已经训练得能够抓住任何一点杂音的耳朵终于听到了正在逼近的脚步声。不是啪嗒啪嗒地,而是扑通扑通地走来。号手只穿了袜子,没有穿鞋。好惬意。
  “来了,来了。”号手喊道。
  门开了。号手伸着头向门外看,他的大眼睛在角质镜架后面游动。“请问有事吗?”他问。他的外衣没有系上衣扣,他让它敞着,露出里面的条纹体恤衫,和诺曼的体恤衫款式相同。突然他觉得这太过分了,它好像是压断了老骆驼细长脊梁骨的最后那根稻草,他愤怒得要发疯了。这个人居然穿了一件和他一样的衬衫!一件白人穿的衬衫!
  “是的。”诺曼说。一定是他的脸上或是声音里,或者两者都可能泄露了什么,使斯洛维克警觉起来。他睁大了棕色的眼睛,开始往后退,并伸手去拉门,打算把他关在门外。如果他真这样想的话,那就太晚了。诺曼迅速进屋,一把抓住斯洛维克的衬衣,将他推到房子里面。诺曼抬起一只脚,从身后一脚踢上了大门,其优雅的程度不亚于金·凯利在一个叫做MGM的音乐剧中的表演。
  “是的,我想我是有事。”他又说了一遍。“希望和你有关,蠢货。我要问你几个问题,几个非常不错的问题,你最好向你的大鼻子犹太上帝祈祷,让你想出能让我满意的回答。”
  “滚出去!”斯洛维克喊道,“要不我喊警察了!”
  诺曼·丹尼尔斯暗自发笑,把斯洛维克转过去,攥住他的左手往后面抬起,一直扭到能够着疲骨伶仃的右肩胛骨为止。斯洛维克开始尖叫。诺曼摸到他的两腿中间,捏住了睾丸。
  “住口,”他说,“马上给我住口,否则我会像揪葡萄一样把它揪下来。你还能听见掉下来的声音。”
  号手不喊了。他喘着气,偶尔露出一两声强压着的啜泣声,不过诺曼容忍了。他将他赶进了起居室里,看样子他是用终端桌上放着的那个遥控器打开电视机的。
  他像推手推车一样把他的新朋友推到厨房,然后松开手放下他。“靠着冰箱站起来。”他说,“我想把你的屁股和肩胛骨打个稀巴烂,如果你敢离开一寸,我会撕破你的嘴。听明白了吗?”
  “听……听……听明白了。”号手说,“你……你……你是谁?”他看上去仍然很像班比的朋友号手,但是现在他听上去活像树林里一只该死的猫头鹰。
  “艾尔文·瑞·利文,国家广播公司新闻社记者。”诺曼说,“我休假日就是用这种方式消遣。”他拉开柜台上的抽屉,一边找东西一边用眼角盯着号手。他想他不会逃跑的,但必须估计到一切可能性。一旦这个人的恐惧超过了一定程度,他会变得像龙卷风一样难以预料。
  “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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