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第四章 章鱼(4)

  第二尊石雕像从来就不在那里,这才是至关重要的。大概就是如此。
  罗西突然觉得头晕,胃里一阵恶心。她紧紧闭上双眼,按摩着额角即将爆发头痛的那个部位。当她睁开双眼时,眼前仍是她最初看到的那幅画像,而不是孤立的几个部分:神庙遗址,倒在地上的雕像,玫瑰红短裙,举起的左手,它们用一个整体的内在的声音召唤着她。
  现在她看到了更多的东西。她几乎肯定这决不是幻觉,而是不折不扣的现实。油画不仅仅是变大了一点,她看见每一边都大了许多……上边和下边的尺寸都增大了。而且好像电影放映师发现用错了焦距,正在从三十五毫米的窄银幕调整到七十毫米的宽银幕上。现在你不仅能够看到克林特·伊斯特伍德,还能看到他周围的牛仔。
  你这个傻瓜,罗西。油画并没有变大。
  没有吗?那你怎么解释第二尊石雕像?她断定它一直存在,其所以直到现在才看到它,那是因为……
  “因为现在右边多出了一些东西,”她咕哝着,眼睛睁得滚圆,不知道这其中包含着灾难还是奇迹。“左边也多了一点,还有——”
  突然,身后响起一阵紧张的敲门声,那声音又急又轻,似乎连成了一片。罗西匆匆转过身,感到自己似乎是在水底作业,或者在做慢动作。
  她没有锁门。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她想起刚才在窗口看到一辆小巧玲珑的汽车开进了车道,是单身旅行者从赫斯或艾维斯公司租到的那种汽车。她脑海中所有那些和油画有关的想象都被绝望和服从的黑色基调取代了。诺曼终于找到了她。虽然花了一点时间,但是他终于办到了。
  她回忆起上次和安娜谈话的内容。安娜问她假如诺曼真的出现她该么办。她说,锁好门,拨打911。可是她忘了锁门,也没有安电话。多么可怕而又富有讽刺意味。起居室的墙角有一个可以使用的电话插座,她今天中午刚刚去了一趟电话公司,交纳了预付金。负责接待她的女士给她一张白卡片,上面写着她的电话号码,罗西将它塞进皮包就离开了。其实她还经过了一个电话机专卖店,但是仍然打算抽时间去湖滨市场买一台,这样就可以省下十块钱。现在,都怪那该死的十块钱……
  门外沉默下来了。但是当她从底下的门缝往外看时,看见了皮鞋的形状,黑色发亮的皮鞋。他不再穿警服了,但仍穿那种坚硬的黑皮鞋。她能够证明它的坚硬程度,因为在他们共同的岁月中,它曾经多次在她的小腿、腹部和臀部,留下过伤痕。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敲了三次,每次三下:砰砰砰,停顿;砰砰砰,停顿;砰砰砰。
  这天早晨在录音棚里由于过度惊慌面差点儿窒息时,她想起了油画上的同名女人,她站在郁郁葱葱的小山顶上,不畏惧近在咫尺的暴风骤雨,不害怕荒凉废墟中出没的鬼魂、侏儒或者四处游荡的流氓恶棍,她丝毫没有惊慌失措。从她的背后,从她若无其事举起的左手,甚至(罗西确信不疑)从她若隐若现的胸部,都可以看出这样的自信。
  毕竟我和她不同,我害怕他——如此地害怕,以至于差点尿在了裤子里——但是我不会就这样等着你来抓我的,诺曼。对上帝起誓,我决不。
  她试着回忆格特,肯肖曾经给她做过示范的摔跤术,抓住凶猛对手的上臂,然后突然转身。她焦急地回忆着具体的动作要领,却什么也想不起来。她脑海中只有诺曼龇牙咧嘴地一步步逼近,紧挨着她谈一谈的情景。
  紧紧地挨着她。
  那只菜篮仍然在厨房的柜台上放着,上面露出了黄色的野餐会广告。她已经将容易变质的食品放进了冰箱,篮子里还有几样精心挑选的罐头食品。她挪动着像木头一样毫无知觉的双腿,走到厨房柜台前,把手伸进了菜篮。
  三声更加急促的敲门声;砰砰砰。
  “来了。”罗西说。她听到自己的声音惊人地冷静。她从菜篮里挑出了一样最大的家伙:一个两磅重的调味外罐头。她紧紧地抓住它,迈开僵硬的双腿,往门口走去。“来了,请等一下,我这就开门。”
  4
  罗西在市场上购物时,诺曼·丹尼尔斯吸着香烟,身穿内衣躺在白石旅馆的床上,目光呆滞地看着天花板。
  他曾像许多男孩一样偷着吸父亲的蓓尔美尔牌香烟,抓住了便挨一顿打,吸烟的习惯就是这样养成的。如果在位于闹市区的州立49号公路拐弯处偷着吸烟,就不会遭此待遇。你可以弯腰靠在奥布瑞维尔杂货店和邮局门外的电话亭上,竖起夹克衫的领子,把香烟挂在下嘴唇上。“够帅的,宝贝儿,你是一堆最酷的垃圾4”当你的朋友开着他们的旧车驶过你身边时,他们怎能知道你经常像老鹰捉小鸡一样对你老爸的食品柜来一番彻底的清扫,否则你就得有足够的勇气,去杂货店买一盒自己的香烟,老格里高利会哼着鼻子说,回家吧,等你长出了胡子再来。
  吸烟在他十五岁时变成了一项重要的活动,而且是非常重要的活动。它足以弥补所有那些他想要而又没有的东西(例如汽车,甚至一辆像他朋友开的那种旧捷洛普车,引擎安在仪表盘上,车灯包了一圈白色塑料钢,减震器用一卷破铁丝固定住)。十六岁时他摆脱了控制,一天吸两包,每天早上发出只有真正的烟民才会发出的干咳声。
  在他和罗丝结婚三年后,她的全家——父亲,母亲,十六岁的弟弟,被同时撞死在49号公路上。当天下午他们刚从飞乐采石俱乐部游泳回来,一辆运砂车掉头时,像捻死窗户上的苍蝇一样撞倒了他们。后来在离撞车现场三十码外的一个下水道里找到了老麦克兰登的脑袋,他的嘴大张着,一只眼睛里溅满了脏东西(当时丹尼尔斯是个警察,一般来说警察会经常听到这类事情)。丹尼尔斯一点也没有为他们感到难过,事实上,他反而在事故发生后感到幸灾乐祸。像老麦克兰登这种爱管闲事的杂种终于得到了应有的下场。麦克兰登经常爱问他女儿一些不该问的问题。至少罗西已经不再是麦克兰登的女儿了。从法律上讲,她是诺曼·丹尼尔斯的妻子。
  他猛吸了一口香烟,吐出三个烟圈,看着它们向天花板上慢慢飘去,变成了一团烟雾。窗外,汽车喇叭声响个不停。他来到这个城市还只有半天,已经开始讨厌它了。它太大了,有那么多藏身之处。不过这算不了什么。由于事情进展顺利,要不了多久,克雷格·麦克兰登那位刚愎自用的小女儿罗丝的头就会被挤进坚硬的墙壁之中。
  奥布瑞维尔几乎所有的人都出席了麦克兰登的葬礼。从一开始丹尼尔斯就咳个不停,他非常讨厌人们回头注视的目光,那比任何实际的谴责还要糟糕。丹尼尔斯由于难堪而面红耳赤,恼羞成怒(但仍然在不停地咳嗽),他用一只手捂着嘴,推走仍在哭泣的妻子,匆匆忙忙离开了教堂。
  走出大门以后,他咳嗽得更凶了,以至于不得不弯下腰来,用双手撑着膝盖等待着这场发作过去。他通过水汪汪的眼睛看见,有三另两女甚至等不到短短半小时葬礼结束就急于出来吸一支,他突然决定,该告别吸烟生涯了。他知道这种阵发性咳嗽可能是夏季过敏症引起的。不过这并不重要。吸烟毕竟是个该死的习惯,是宇宙间最愚蠢的习惯。
  当他回到家,发现信用卡失踪,接着又发现罗丝出走了以后,那一天,实际上是当天晚上,他不再强迫自己做任何不愿意做的事情。他到山下的24商店里买了十一年来的第一盒香烟,他就像杀人犯回到犯罪现场一样,又找回了自己所熟悉的老牌子。
  最初几口令他头晕,吸到只剩烟蒂时,他觉得马上就要呕吐,晕倒,甚至发作一场心脏病,也许三种病同时爆发。直到现在,他已经恢复到一天两盒的烟量,早上起床时又发出了那种撕心裂肺的干咳声,就像他从来没有中断过一样。
  没有关系,他正在经历着一种紧张的生活。人们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容易恢复过去的老习惯。人们都说,一种习惯——特别是吸烟喝酒这类坏习惯——就像是一根拐杖。假如你是个瘤子,用拐杖又有什么不好?如果让他照顾罗西(注意,如果非正式离婚,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她),他会扔掉所有的拐杖。
  这一次他将永远照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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