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乱时期的爱情 四六

  阿乌森西姬年近半百,长得也不年轻,她的情欲却不减当年。根据轮船的航程,阿里萨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看她,而且总是不事先通知,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想去的时候就去,没有一次她不是在等着他。
  在他们相识两年之后的一个礼拜日,他到她家去的时候,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脱他的衣服,而是摘下他的眼镜,吻他。阿里萨知道,她开始爱上他了。自从第一天起,他在那座房子里就过得很舒坦,他喜欢那座房子,把它视为己有,但每次他没有在那里呆过两小时以上,也从来没有在那里睡过觉,只吃过一回饭,那是她向他发出了正式邀请。实际上,他只是为她而去的,总是带着唯一的礼物——一朵孤零零的玫瑰,到下一次不可预见的机会为止,他连面都不露一下。在她摘下他的眼镜吻他的那个礼拜日,两人在船长那张巨大的床上度过了整整一个下午。午睡醒来,阿里萨还记得听到过白鹦鹉的叫声,那刺耳的破锣似的叫声,和它的美丽的外表格格不入。在炎热的下午四时,万籁俱静,透过卧室的窗户,可以看得见古城的侧面,下午的太阳,照射着它的脊背,照射着它的建筑物的金色尖顶,照射着金光灿灿的直通牙买加的大海。阿乌林西娜伸出大胆的手,阿里萨把她的手推开了。他说:“现在不行!我有个奇怪的感觉,好象有人在瞧着我们。”她又以其幸福的笑声使白鹦鹉尖叫起来。她说:“这种借口,就是宙斯的老婆也不会相信。”当然,她也是不会相信的,但她同意了他的意见,两人又默默地亲热了好大一会儿。五点,太阳仍然老高,她从床上跳起来,一丝不挂,头上扎着那根绸带,到厨房里去找点什么喝的,刚到卧室外面还没迈出一步就惊慌地叫了起来。
  简直无法相信。家里唯一剩下的,只有那些吊灯了。其余的,包括签着姓名的家具、印度地毯、雕塑和哥白林挂毯,难以计数的宝石和贵重金属做的小玩意儿,一切使她家成为全市最漂亮、最富丽堂皇的家庭之一的摆设,一切的一切,直至那只神一般的白鹦鹉,都不翼而飞了。没有打扰他们,从临海阳台上运走了他们的东西。剩下的只是空空如也的几间房子和四个打开了的窗户,还有就是在紧贴里面的墙壁上用粗刷子写的一句话:因为堕落,这种事儿就会落到你的头上。拉罗萨船长一直没法理解,阿乌森西娜干吗不去报案,也没想法同收购赃物的商人联系,并且还不准别人提这件倒霉事儿。
  阿里萨继续到被洗劫一空的那座房子里去看她,家具只剩下强盗们忘在厨房里的三把皮椅子和他们当时所在的那间卧室里的东西。不过,他不象过去那样经常去看她了,这并非出于她所猜测的原因,家里遭到了洗劫,而是因为本世纪初出现了骡车这个新鲜玩意儿。骡车是他别出心裁地猎取孤鸟的极乐世界。他每天乘坐四次,两次到办公室,两次回家,有时候是真的在车里看文件或书报,大部分时间则是以看东西做幌子,去为以后的幽会建立初步联系。后来,叔叔莱昂十二拨给他一辆两匹踉总统拉斐尔·努涅斯的骡子一样的披着金色马衣的栗色骡子拉的车,他时常怀念他乘坐骡拉驿车、手到揭来他于花花公子风流勾当的那个时代。他的想法不无道理:份情的最大敌人,莫过于等在门口的那辆车子。他几乎一直把骡子藏在家里,步行去猎取女人,免得在地上留下车辙。正因为如此,他十分怀念那些驾着老气横秋的。掉了毛的骡子的驿车。在驿车里,他只要斜着眼睛瞟那么一下,就知道在哪里能够找到爱情。然而,在无数个令人心醉的回忆里,他难以忘却一个无依无靠的鸟儿,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而且同她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痛快的半夜,但只那么一幕,就足以使他后半辈子对狂欢节的无辜混乱头疼了。
  她在狂欢的人群中的勇敢的举动,引起了坐在驿车里的他的注意。她看来不出二十岁,如果不是装扮成残疾人的样子,看不出她对狂欢有多大劲头。她的头发颜色很淡,长长的,平平的,自然地披散在肩膀上,穿着一件没有任何装饰的普普通通的长衫。对街上震耳欲聋的音乐,一把把撒向空中的大米粉,驿车走过时向坐车的人撒的红红绿绿的水——拉车的骡子在那疯狂的三天里都用淀粉涂得通身雪白,头上戴着花冠——她都完全无动于衷。利用那个混乱场面,阿里萨提出请她吃冰淇淋,他没想花更大的代价。她看了他一眼,并不感到意外。她说;“我很乐意接受,但是我要警告你,我是个疯子。”对她的回答,他付之一笑,随即带她到冰淇淋店的阳台上去看彩车队伍。过后,他穿上一件租来的带风帽的外衣,两人到海关广场接进了跳舞的人群,象初恋的情人似的翩翩起舞。在喧嚣的夜晚,她益发心醉神迷,跳得跟个舞蹈家似的。在跳舞的人群里,她显得富有创造性而无所顾忌,舞姿优美,令人心荡神驰。
  “你缠着我,还不知道是干了件什么蠢事呢。”她在如火如荼地狂欢着的人群里大声喊叫着说,“我是个疯人院里的疯子。”
  阿里萨觉得,那天晚上他又回到了遭受失恋痛苦之前的纯洁而欢乐的境地。不过他心里明白,这么轻易到手的幸福是不可能持续多长时间的,他在这方面教训多于经验。于是,在夜晚的高潮开始减退之前——高潮总是在分发过化装最佳奖后就开始减退——他对姑娘建议说,到灯塔上去看日出吧。她高兴地接受了建议,但又说等发完奖品再去。
  阿里萨确信,耽误这一会儿,真是救了他一条命。一点不错。当姑娘刚向他示意去灯塔的时候,“圣母”疯人院的两个如狼似虎的看守和一个女看守就扑到了她的身上。自从她下午三点钟逃走之后,他们就到处找她,不仅仅是他们三个人,而且动员了政府当局的全部力量。她用从花匠手里夺过来的砍刀砍死了一个守卫,把另外两个砍成了重伤,因为她想出来参加狂欢节舞会。谁也没想到她竟会在大街上跳舞,都以为她藏到什么人家里去了,他们搜查了成千上万家,连地下蓄水池都搜过了。
  带她走可不容易。她拿出藏在乳罩里的整枝剪刀自卫,六个大男人刚把拘束衣给她套上,拥挤在海关广场上的人群就兴高采烈地鼓掌和起哄,以为这血腥的逮捕也是狂欢节里层出不穷的闹剧之一。阿里萨当时心里象刀绞似的,从礼拜三圣诞节那天开始,他就提着一盒英国巧克力到圣母街转悠,想把巧克力递给她。他站在那里,看着那些从窗户里对着他辱骂或哀求的女囚,用巧克力盒子返她们,希望能侥幸看到她也从铁窗里面出现。但他始终没有再见到过她。数日之后,有一天当他从驿车上下来的时候,一个跟父亲一起走的小女孩向他要一块他提着的盒子里的巧克力。父亲训斥女儿,并向阿里萨道歉。他把整盒巧克力都给了那个小姑娘,心里想他这样做会把他从一切痛苦中拯救出来。随后,他在小女孩的爸爸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让他不要介意。
  “这是送给一个见鬼去了的情人的。”他对他说。
  作为命运的补偿,阿里萨认识卡西亚妮也是在骡拉驿车上,她实际上是他一生中真正爱过的女人,虽然他和她都始终没有意识到,他们也一直没有过枕席之欢。他坐下午五点的驿车回家,看到她之前他就感觉到了她的存在:她实实在在地看了他一眼,他觉得好象被手指戳了一下似的。他抬起头看见了她,她坐在对面最远的地方,在其余乘客中有如鹤立鸡群。她迎着他的目光,继续厚颜无耻地盯着他。他只能象在第一次想象时那么想象她:黑姑娘,年轻而漂亮,但毫无疑问,是个婊子。他把她从生活中抹掉了,他觉得最不值得的就是拿钱买爱情,他从来没有买过。
  阿里萨在停车广场下了驿车,那是驿车的终点站。他三步并做两步地穿过迷宫似的卖货摊朝前走,母亲在等他六点钟回去。穿出人群之后,他听见背后响起了一阵女人的鞋后跟落在石头地面上的欢快的啦啦声,他回头看了一眼,以便确认他已经猜到了的情况:是她。她的打扮和画中女奴一般,穿一条宽荷叶边裙子,两手以跳舞的姿势牵起裙角,迈过街上的水坑,敞口领开得连肩膀都露了出来,脖子上挂着一串花花绿绿的项链,头上裹着一条白头巾。他在小客栈里见识过她这样的人。时常是这样,到了下午六点,她们肚子里还只装着早饭时,她们就不得不把自己的肉体当做拦路贼的刀来使,扯着嗓子对在街上碰到的第一个男人调情。要么做婊子,要么就饿肚子。为了进行一次最后的验证,阿里萨拐了个弯,走进空无一人的那条名叫麦仙翁的小巷子。她尾随着他,越跟越紧。这时,他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拄着雨伞站在人行道上,挡住了她的去路。她在他面前站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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