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艾文荷 第9章

  “一点不错,”汪八说,可是坐在那儿一动没动,“不过我已经跟我的两条腿商量过,它们一致的意见是:穿着我这身漂亮衣服,跑进那些烂泥地,这对老爷我本人和我的华丽装束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因此,葛四,我劝你还是把方斯叫开,随那些猪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哪怕落进散兵游勇、绿林强盗、或者江湖骗子手中,也是它们命该如此,这跟它们到了早上给改造成诺曼人没有什么两样,对你说来倒可以少操些心,舒服一些。”
  “这些猪变成了诺曼人,我还舒服!”葛四说道,“我不懂你的意思,江八,因为我的头脑太迟钝,心情又这么烦躁,我猜不透你这种哑谜。”
  “怎么,你管这些咕噜咕噜、用四只脚奔跑的畜生,叫什么啦?”汪八问他。
  “Swine(猪)呗,傻瓜,swine呗,”放猪人说,“这是每个傻瓜都知道的。”
  “着呀,swine是地道的撒克逊语,”小丑说,“那么在它给开膛剖肚,掏出内脏,肢解分割之后,像卖国贼那样给倒挂起来的时候,你管它叫什么呢?”
  “Pork(猪肉),”放猪的答道。
  “一点不错,这也是每个傻瓜都知道的,”汪八说。“我想,pork是十足的诺曼法语;这样,在这些牲畜活着,由撒克逊奴隶照管的时候,它属于撒克逊民族,用的是撒克逊名字,但是一旦它给送进城堡,端上贵族老爷的餐桌,它就变成了诺曼族,称作Pork了。葛四老朋友,你说是这么回事不是?”
  “对,很有道理,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这傻瓜脑袋还真有两下呢。”
  “别忙,我的话还没完,”汪八用同样的口气接着道,“我们的公牛老爷归你这样的奴隶和仆人照料的时候,它用的是撒克逊名称,可是一旦送到尊贵的嘴巴前面,供它咀嚼的时候,它就变成时髦的法国佬,被称作beef(牛肉)了。还有,我们的牛犊哥儿也是这样变成了Veau(小牛肉)阁下①--它在需要照料的时候,是撒克逊族,可是变成美味菜肴后就属于诺曼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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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ffeef是来源于法语的英语,veau为法语。
  “我的圣邓斯坦呀,”葛回答道,“你说出了一个伤心的事实,现在留给我们的几乎只有我们呼吸的空气了,而且连空气也恨不得不给我们,只是为了要我们替他们干活,才不得不留给我们。鲜美可口的食物是为他们的餐桌准备的,漂亮的娘们是给他们作老婆的,精锐勇敢的军队也给外国主子打仗,他们的白骨堆积在外国的战场上,留在这儿的大多既不愿意,也没力量保护不幸的撒克逊人。愿上帝保佑我们的主人塞德里克,只有他在困难中还敢挺身而出,没有畏缩;但是牛面将军雷金纳德就要亲自到这一带来坐镇,塞德里克不怕危险究竟能有多少作为,很快便可分晓。喂,喂,”他又提高了嗓音喊道,“就这样,就这样,干得好,方斯!你总算把它们都赶来了,小伙子,勇敢一些,领着它们回家吧。”
  “葛四,”小丑说,“我知道你认为我是一个傻瓜,要不然你不会这么鲁莽,把脑袋伸进我的嘴巴。你针对诺曼人讲的那些叛逆的话,一旦给牛面将军雷金纳德或者菲利普·马尔沃辛听到,你这个猪信儿就性命难保了,你会给吊死在这些树上,教训一切企图犯上作乱、煽惑人心的家伙。”
  “你这走狗,你是故意骗我讲这些违法的话,要想出卖我不成?”葛四说。
  “出卖你!”小丑答道,“不对,这是聪明人玩的把戏,傻瓜没有这么大的能耐。但是别嚷嚷,注意,什么人来了?”他说,用心听着刚出现在远处的一些马蹄声。
  “算了,管他是谁呢,”葛回答道,这时他已把猪群集中到一起,正要在方斯的帮助下,沿着一条我们描写过的那种漫长阴暗的林间小路赶去。
  “不,我必须看看这些骑马的人是谁,”汪八口答,“他们也许是仙国来的,带来了奥布朗国王①的消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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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奥布朗国王,传说中的仙王,莎士比亚在《仲夏夜之梦》中写到了这故事。
  “你这不知死活的东西!”放猪的答道。“可怕的暴风雨已离此不远,眼看就要雷电交加了,你还以为好玩不成?听,隆隆的雷声响了!夏天的雨比任何时候都可怕,瓢泼的大雨会一下子从云层里倒下来;尽管现在没一点风,株树上那些粗大的树枝还是悉悉碎碎响个不住,仿佛在预告大雷雨的到来呢。你愿意的话,你是明白事理的;这次听我一句吧,但愿我们能在狂风暴雨开始以前回到家中,因为在黑夜中这太可怕了。”
  汪八似乎承认了这劝告的合理,看到他的同伴已把放在脚边的铁头大木棍拿在手中,便随着他一起走了。那位欧迈俄斯①第二也快步走下林间空地,在方斯的帮助下,把吵吵闹闹的猪群往回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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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欧迈俄斯,《奥德赛》中的牧猪人。
  第二章
  还有一个修道士仪表堂堂,像个长者,
  他爱好打猎,骑在马上威风凛凛,
  又道貌岸然,有资格当一名修道院长,
  他的马厩里有的是漂亮的高头大马。
  每逢他骑上马背飞驰,缰辔上的铃铛
  便随着风的呼啸叮当直响,
  宛如教堂中发出的嘹亮清晰的钟声,
  他作为它的长老在那里拥有一个酒窖。
  ——乔叟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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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见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的“总引”一节。
  尽管他的伙伴不时叮嘱和指责,而且马蹄声也越来越近,汪八还是一种上磨磨蹭蹭,找各种借口闲逛,一会儿在榛树上抓一把半熟的坚果,一会儿扭回头去打量路过的农村姑娘。这样,那些骑马的人很快就赶上了他们。
  这些人大约有十来个,骑在前面的两个似乎是有些来头的大人物,其余的只是他们的随从。一个大人物的身份和地位是不难确定的,显然那是一个高级教士,他穿着西多会①修士的服装,只是它的质地比那个修会一般所允许的好得多。他的斗篷和风帽是用最精细的佛兰德毛料做的,褶裥宽大,然而裹在他有些发胖、但仍很优美的身体周围,并不显得臃肿。他的脸色很少安贫乐道的气息,正如他的衣着毫无鄙视世俗浮华的迹象。他的相貌可以算得端正,只是眼角边总是隐隐约约潜伏着一抹贪图逸乐的闪光,这表明他怀有一种小心掩饰的酒色之欲。
  在其他方面,他的职务和地位教会了他随时控制他的表情,他可以一下子板起脸来,变得道貌岸然,尽管那张脸天然轻松愉快,他的性情也爱好寻欢作乐。修道院的清规戒律,教皇和教廷的皇皇上谕都不能约束这位贵人,他翻起的衣袖上露出了珍贵的皮毛,他的斗篷领圈上用的是金搭襻,他的整个装束虽然与他的修会一致,但衣服之精美,饰物之华贵,就像当代公谊会女教徒,尽管保持着本教派的衣着打扮,然而精致的衣料和做工,仍能给简朴的服饰增添一种卖弄风情的妩媚意味,让人嗅到太多的世俗的虚荣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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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天主教隐修会中的一派,以会规严格著称。
  这位尊贵的教士骑着一匹饲养得很好的、步子从容不迫的骡子,它的全套装备都显得富丽堂皇,缰绳上按照当时的风气,饰有许多银铃铛。他骑在马上毫无出家人的笨拙姿势,态度相当悠闲、潇洒,完全像一个训练有素的骑士。确实,像骡子这种低等坐骑,不论装饰多么华丽,也不论步子多么从容不迫、安闲自在,对这位气派不凡的修士而言,只是供旅途中行路之用。
  他的后面跟着几名随从,其中一个在俗的仆役牵着一匹非常漂亮的酉班牙小种马,它来自安达卢西亚种马场,是供他在其他场合使用的——当时的商人费了不少周折,冒了不少风险,才引进了这种专供达官贵人乘坐的马。这匹马打扮得十分豪华,鞍子和马衣上还覆盖着一块长及马蹄、几乎触及地面的马披,马披上绣了复杂的花纹,其中有主教冠、十字架和教会的其他标记。另一个在俗的杂役牵着一匹驮骡,上面载的也许便是那位上司的行李;还有两个地位较低的修士、也属于他的修会,他们骑在最后,彼此说说笑笑,但不大理睬队伍中的其他人。
  高级教士的同伴约四十多岁,瘦高个子,生得身强力壮,肌肉发达,像一个运动员;长期的劳累和不断的磨练,似乎没有放过他身上任何一个较柔软的部位,以致他的整个身体几乎全由肌肉、骨骼和腱子组成,它们已经历过一千次的苦役,还准备再接受一千次。他头上戴一顶镶皮边的鲜红便帽,它的形状像倒置的研钵,因此法国人把它称作白帽。这使他的脸完全露在外面,它的表情即使不致引起恐惧,至少会使别人对他产生一定程度的忌惮。脸上各部分由于经常接触炎热的阳光,几乎晒得像黑人那么黑了;它们轮廓分明,天然具有强烈的表现力,但在一般情况下,它们只是处在感情的暴风雨过去之后的沉睡阶段;然而他额头上那些突出的青筋,以及情绪稍有激动,上嘴唇和浓密乌黑的唇髭便会出现的颤动,让人鲜明地看到,感情的暴风雨随时可能重新苏醒。
  他那对敏捷锐利的黑眼睛发出的每一次闪光都在表示,他一生中克服过无数困难,战胜过不少危险,因此任何违背他意愿的挑战,都不在他的话下,他可以凭他的坚定意志和勇敢无畏,把它们从他的道路上一扫而光。他的眉毛上有一条深深的刀伤,这使他的容貌更显得严峻可怕,也给他的一只眼睛增添了一种凶险的神色,这只眼睛同时受了些轻伤,虽然没有影响视力,但眼睛有些斜视和损坏了。
  这个人外面的衣服,从形状看与他的同伴穿的差不多,是一件修道士的长披风,但颜色是深红的,这说明他不属于四大修会中的任何一派①。披风的右肩上用白色绣着一个形状特殊的十字架。这件外衣里面却是一套与它不太协调的内衣,即镇子甲,袖管和手套也一样,都是用精细的工艺交错编缀而成,因而柔韧灵活,贴紧身体,就像现代织袜机上用细软材料织制的东西。从披风的重叠处可以看到,他的大腿的前部也是用锁子甲遮蔽的;膝部和脚则用薄钢片,或巧妙地连结在一起的金属薄片保护;铁甲袜子从膝部直达脚踝,有效地保护了小腿;这一切构成了骑马者的全部自卫装束。他的腰带上挂着一把双刃长匕首,它是他身上唯一的进攻性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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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天主教隐修会中的方济各会、多明我会、奥斯定会和加乐默罗会称为四大修会,它们提倡苦修,因此服饰十分朴素,大多穿灰色、黑色衣服
  他与他的同伴不同,骑的不是骡子,而是一匹专供长途跋涉的强壮的马,他那匹威武的战马则处在休息状态,由一个扈从牵在后面,但它仍是全副战时装备,头上套有钢片编制的马头甲,头甲前面矗立着一根短短的钢刺。马鞍一边挂着一柄短战斧,上面雕有大马士革钢的波形花纹;另一边挂着它的主人的翎饰头盔和镇子甲风帽,还有一把当时骑士用的长长的双手重剑。另一个扈从则高举着主人的长矛,矛尖上飘着一面小旗子或饰带,旗上也画有十字架,形状与他外衣上绣的一样。他还拿着他的小三角盾牌,它的顶端相当阔,足以保护胸部,下端则缩小成了尖头。盾牌上披着一块红布,这没了它的花纹。
  这两个扈从后面还跟着两个仆人,他们的脸黑黑的,围着白头巾,衣服也是东方式样,这说明他们来自某个遥远的东方国家①。这位武壬和他的随从的整个外表,都带有原始的异国情调;那些扈从的衣着花哨华丽,那些东方仆役头颈里都戴着银项圈,黝黑的双腿和手臂上也戴着同样金属的镯子,手臂从肘部起,双腿从膝部到脚踝,都露在外面。丝绸和绣花是他们的服装的特色,既显示了他们的主人的富裕和高贵,又与他本人朴素的军人穿戴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他们的武器是弯弯的长马刀,刀柄和肩带都镶了金,工艺之精美可以与土耳其短剑媲美。他们的鞍头上都挂着一捆箭或镖枪,大约四英尺长,有锋利的钢尖,这是萨拉森人②常用的武器,在东方国家的军事演习中使用的所谓钝头嫖枪,还保留着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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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见作者附注二。——原注
  ②萨拉森人,十字军东征时期,西方对阿拉伯人和穆斯林的称呼,意为东方人。
  这些仆人的马,从外表看与骑马的人一样,也来自外国。它们是萨拉森种,因此具备阿拉伯马的血统,腿细小玲珑,距毛不多,鬃毛稀少,步履安闲轻快,与那些强壮的大骨骼马具有明显的区别,后者是佛兰德和诺曼底培育出来的品种,专供当时穿戴全副盔甲的军人乘坐,东方的战马与它们并列在一起,简直跟它们的影子差不多。
  这一行人的独特样子,不仅引起了汪八的兴趣,而且使他那位不太活跃的同伴也产生了好奇心。那个修士,他一眼就认出,是茹尔沃修道院的住持,方圆数十英里内的居民都知道,这是一个爱好打猎和吃喝玩乐的人,如果传说不错的话,他有些娱乐活动,甚至与他的修会的戒律更显得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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