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的生活意见 第2章

  显然,穿靴子的那个人是主子,因此,我密切地注意他的一举一动。每次,这个可耻的骗子来到我的视线范围,我就摇头摆尾地巴结了。当年的技巧和今天相比,实在逊色多了,但还是死命地摇着尾巴,并发出快乐的尖声叫。
  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小有所获;想象在他那讨人厌的相貌下,有一个亲切的灵魂,最后一定会对我伸出欢迎的双臂。哎,那人的内在比起外表要简单得多。或许,你听过有人描述人生:险恶、残酷,而且出奇地短。这些形容词套在他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此外,更令人愤恨的是他那双无法无天的靴子,从那时起,我对人类的脚便抱着深深的恐惧。
  不过,有—天,他居然把我从谷仓中放出来,我想,终于时来运转。我希望至少可以出去溜达一下,或许认识一下四周的环境吧,并设法弄一顿吃的,好庆祝我来到这个人世,啊,这又是少不更事的错误。
  他带我到一个“面目全非”的花园——里面长满了杂草,还有一些生锈的油罐和几个老旧的大轮胎。他用绳索打个活套,套在我头上,另一端系在一棵法国梧桐的树干上,然后后退几步,上下地打量我。你是否看过有人在肉铺里盯着羊肉和牛肉,不知选择哪一种?他的眼神就是如此,好像在算计什么。
  我跳上跳下,耍把戏来讨好他,差点被绳结勒死了,最后只好作罢,颓坐在尘土中。我们大眼瞪小眼地瞧着对方。他舔着自己的胡须,我则发出一声声可怜的哀鸣。最后,他嘴里咕哦了几声,便走回屋内。我们这人狗之间的“神交”仅止于此。
  ***
  整个夏天我都被绑起来,无聊得要死,而且三餐不继,只能从梧桐树荫得到一点儿抚慰。主人时常会过来,上下打量着我,若有所思似的,我想逃却没处躲。
  我很爱叫,不然就没有什么事好做了,只能看看蚂蚁,这些忙碌的小东西常让我看得出神。瞧,他们目视前方,三只脚并肩齐步,四处奔走。听说,大城市也像这样——数以百万的人从一个洞钻到另一个洞,又钻回来。这真是一种奇怪的生活方式,不过有人就是过着这样的日子。
  夜晚,我总蜷曲着身子在破轮胎里睡觉。有一天早上,醒来时发现空气的味道完全变了,充满着另一个季节的气味,轮胎的橡皮上还有着豆大的露珠——夏天已经结束了。
  当时,我并不晓得秋天的来到意昧着人类的心中开始有—种欲望蠢蠢欲动,特别是在我身处的这个世界。人们成群结队,全副武装地冲到林子里,和画眉鸟、兔子、沙链鸟或是任何在灌木林里发出奇怪声响的东西作战,简直是草木皆兵。据说,这些人还曾相互彼此开枪。这是可以理解的——假如你追逐了—天的兔子却毫无所获,如何对老婆交代?不过,这又离题了。
  说到那天,我从破轮胎中爬出,伸了个懒腰,吸了—口早晨的空气,等待另—个无聊的口子,看着那像个幽灵的躯体走出屋子。说来说去,就是那个穿靴子的老头儿。平常总是一件背心加上一件千疮百孔的长裤,这会儿却一身漂亮的迷彩装:—顶棕绿交错的帽子、行军夹克,一排子弹,肩膀一边挂着袋子,另—边扛着枪——哇塞,活像是圣经中神勇的猎人再度出现。
  他—走近,我就闻到了那袋子的血臭昧。比起从前的大蒜、香烟和汗臭昧,这可是大有长进,我直觉一定有什么事。果然,他把我松绑,用靴子向我示意,跳上他那辆货车。对诸君而言,这可能不像是个美好的一天。不过,想想看吧,好几个月来只能在同一个地方打转转的我,这么—来,真是大喜过望,准备进行—场伟大的探险。毕竟,蚂蚁虽有趣,看久了也会生厌。
  于是,我们出发了,车在平坦的马路上开了一会儿就驶上—条崎岖、颠簸的路,停下来之后,大猎人们下了车,但要我待在车内。我听到同类的叫声,于是把鼻子伸出车窗外。
  在林子里的空地上已停了三四辆车。每一辆车里都有一条狗。大猎人和他的朋友昂首阔步,拍着彼此的背,称兄道弟,并较量随身携带的枪械弹药。
  有人拿出一瓶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大家轮流喝了一口。另一个战士拿出一把大得可以剖杀鲸鱼的刀,把一条大香肠砍成数段。瞧,他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好像不知多少天没见过食物似的。他们不是才吃过早餐吗?真奇怪。接着,又把那酒瓶子传来传去。
  吠声渐弱,我想,我一定在打磕睡了。
  突然间,感觉到有人在抓我的颈背,把我拉下车,而且命令我进林子去。其他的似乎已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反正跟着做准没错。我们低头在地上嗅啊嗅着,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似的。那些全副武装的猎人殿后,但是,他们这么大声喧哗,恐怕没有耳聋的都被吓走了,有一点脑筋的鸟类在我们这队人马到达之前,早就飞到安全如宪兵司令部的屋顶上栖息了
  不过,我们永远无法解释兔子的行为。有一只狗突然停下来,那个姿势时常可在浪漫画派的作品中看到——头伸得长长的,颈部、脊椎和尾巴形成笔直的线条,前脚掌高高举起,好像踩到什么令人不悦的东西。这—刻仿佛冻结似的那么漫长。
  不管怎样,我还是快步向前,探探究竟。一看,蹲在那灌木丛下的是只兔子,吓得屁滚尿流,全没了主意,不知要在地上打滚,装死,竖起白旗,还是要逃之夭夭?
  后面整队人马为之兴高采烈,下达不少命令,我却当作耳边风。毕竟,这是我生命中的第一只兔子,非瞧个清楚不可。心中闪过一个念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于是向前一冲。那兔子显然知道我的如意算盘,从我的腿下狂奔而去——第三次世界大战就此爆发。
  你知道,我从来没有上过战场。生平看到那么多只枪在我脑袋上面几寸之处挥来摆去,真教人害怕。这次,我所受到的震撼真是非同小可,于是连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在本能的驱使下,逃得比那只兔子还快,以免被不长眼睛的子弹打到了。
  事实上,我在想,或许在回到车子的路上,还可以逮到那只兔子呢。
  我无法上车,只得趴在车底。就在我得以喘一口气,庆幸逃过死亡的魔掌之时,突然发现我不是独自一个。周边传来笑声,还有不堪入耳的三字经。那正是老骗子的咒骂声。大家都开怀大笑,唯独他沉着一张脸。
  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
  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
  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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