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普罗旺斯 第三章 缓速迈向五十大关(1)

  我从不刻意过自己的生日,甚至忽略每一个十年所累积的事业起伏与成就。
  30岁生日当天,我在干活儿。
  40岁生日,我仍在干活儿。
  我打算也以工作度过50岁生日。
  但事与愿违,老婆大人另有高见。
  “你都半百了,想想这些年来你喝下多少好酒呢?这可是项非凡的成就,我们得好好庆祝一番!”
  老婆意志坚决时,争吵是无用的。
  于是我们讨论如何过我的五十大寿,其实我早该料定她已有安排。
  她礼貌地倾听我的建议——到埃克斯镇(AIX)玩在游泳池内享受一顿水上大餐;或是卡斯(Cassis)海边玩一天……。
  直到我再想不出其他更好的主意时,她才气定神闲地说:“何不邀几个朋友到卢贝隆山区野餐!”
  这是在普罗旺斯庆祝生日的方式。
  老婆大人开始描绘如梦似幻的暖阳普照在森林上空时的美景,我可以不必着长西装,肯定我会喜欢的。
  我会喜欢野餐?简直不能想象。
  我的野餐经验仅止于在英国所留下的印象:终年潮湿、寒凉沁骨的湿地,争抢食物的大群蚂蚁,温热的白酒,以及躲都躲不掉飘到头顶上的乌云,雨点打在身上,争着到处找避雨的地方。
  老实说,我不仅讨厌野餐,实在恨之入骨。老婆说这次不同,她会安排妥当。事实上她已和莫里斯密切讨论过。
  她心中想象的不单是一场文明的野餐,而且是个风景如画的庆祝活动:在天朗气清的克朗德布耐(Glyndebourne)河畔举行。
  莫里斯是位于毕武村(Buoux)的卢伯旅店的老板兼主厨,且是个标准马车迷,过去几年中,收集并整修过两三部19世纪的四轮敞篷马车、一部用马拉的大轿车、一部保养的很好的驿马车。
  他现在则提供交通工具给喜欢冒险的乘客——搭乘马车去大森林中午餐。
  老婆再次强调,我铁定会爱死的。
  当我看到马车时,立刻知道事情就这么决定了。
  我们邀请八位朋友,双手交握开始祈祷有个好天气——当然不需像在英国时握得如此之紧!
  尽管两个月前的四月仅下过一次雨,六月的普罗旺斯仍是难以捉摸,下雨的概率还是有的。
  当天我起床,走到院子,早晨七点的天空是那么蓝,蓝得像“高卢牌香烟盒”。脚下踩的石板是那么温暖。我们的房客蜥蜴先生早就爬上晒太阳的位置,摊平,一动不动地靠在屋子的墙边。
  光是苏醒时分的大好晴天,已算是一份绝好的生日礼物了。
  在卢贝隆,于夏日开始,坐在门前走廊享受一杯鲜奶油咖啡,蜜蜂忙着在薰衣草间觅食,阳光把森林幻变成一座翡翠仙境。此等感觉可比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百万富翁还棒。
  暖和的温度让我感觉全身健康又乐观。
  我不觉得我比49岁老一天。低头看看自己的十只棕色脚趾,我希望它们在我60岁时依然如此。
  没过多久,温暖的气候变得炎热、蜜蜂的嗡嗡声被柴油引擎声给盖住。一部敞篷的富豪旅行车,绘着迷彩绿,气喘淋淋地爬上车道,在一阵灰尘中停下。
  原来是游泳池清洁专家贝纳,他穿得像是要参加远征沙漠的中古世纪童子军,军服样式的短袖及短裤,军人经常配戴的墨镜,车上挂满水桶及背包;还有一张晒成古铜色的脸,头上戴着一顶路易·维登的棒球帽,看来一点都不搭配。
  他穿越100号大道的敌人阵线,成功地入侵梅纳村。现在则做最后的准备,打算奋力一击攻进山里。
  “老天!你怎么看起来老了呢?”他说:“我可以借用电话吗?我的游泳裤还放在昨晚过夜的房子里,它们是卡其布料做的,很像诺列加(Noriega)将军的内裤,十分特殊,我不想把它们弄丢。”
  趁贝耐打电话,我们将两位朋友及三条狗赶上车,准备上路至毕武村和其他朋友会合。
  贝耐从屋子走出来,调整棒球帽以遮住强光。我们在富豪旅行车的护送下出发,这部车和车夫吸引了马路两旁半身藏在葡萄园的农夫们注意。
  过了奔牛村,景色变得荒凉原始,葡萄藤蔓延至岩石块、橡木丛及带状的紫色薰衣草地。路上不见车子及房子。我们距卢贝隆的繁华市镇约莫有百英里之远。
  让我兴奋的是,这样原始、空旷的乡野竟然还存在。至少还需要一段时间,建筑商才可能侵袭这里来,在这里盖上商店和各式各样的房子。
  我们往下绕个弯,进入深谷里,毕武村犹在沉睡中,一过镇公所,一只窝在木柴堆里的狗儿,睁开半只眼睛敷衍地低吠几声,有个小孩怀中抱着一只小猫,棕色脸面上的一对大眼睛注视着难得见到的交通行列。
  小旅店四周的景致,仿佛一个剧情、角色、服装或时代尚未搞定的电影拍摄现场。
  现场有一套白衣服,一顶宽大的巴拿马草帽、短裤、帆布鞋、丝质衣服,一件墨西哥工作服、围巾、颜色鲜艳的披肩,一些不同颜色不同年代的帽子及一位盛装的小婴儿。
  我们从沙漠来的贝耐从车上跳下来监督检查装备。
  莫里斯从马匹停靠区出现,向我们微笑,对能有这么好的天气感到欣喜。
  他身着普罗旺斯星期天的盛装:白衬衫,白裤子,细条黑领带,枣红色半身短外套及一顶旧的平顶草帽。
  他的朋友驾着第二辆马车,也穿着白衣服,挂着深红色吊带及一撮看起来很棒的椒盐色胡子,很像伊夫·蒙当(Yves Montand)在Jean de FIoretie电影中的扮相。
  “来,过来看看马。”莫里斯说。
  他带着我们穿过花园,询问我们的胃口状况。先出发的队伍刚刚乘坐巴士离开,好去准备野餐。丰盛的餐点,足够喂饱整个毕武村。
  皮毛光滑,马鬃及尾巴梳理得干干净净的马匹被栓在荫凉处,其中有一匹嘶鸣着,鼻子凑到莫里斯的短外套中找糖吃。
  最年幼的小客人将头靠在她父亲肩上,咯咯地笑。她一看到这匹怪物,蠢蠢欲动的粉红色指头靠过去往马儿粟色的腰窝戳去,马儿误认是苍蝇,长尾巴挥动起来。
  我们看见莫里斯与“伊夫·蒙当”,将马拉往黑色镶红边的敞篷马车及七人座的驿马车,两辆马车都上油。打腊,擦得亮澄亮澄的,就像是准备摆在展示间用的。
  莫里斯花了整个冬天的时间在马车上,而它们果然就如他自己说的Impecc——美极了!
  唯一添上的现代化东西是一个老式的,有如军用的喇叭,它是用来超越保养较差的马车及恐吓穿越马路的鸡。
  “Allez Montez!”(来,上车!)
  ※        ※         ※
  我们上车出发,以正常的车速穿过小镇,柴堆边的狗儿吠着,向我们告别,往广阔的原野驶去。
  这种旅行方式让人对汽车的发明感到后悔,每样东西看来都迥然不同,视野宽阔且更有情趣。
  马车随着路面的弯曲及坡度调整步伐,产生出一种舒适愉悦的节奏。
  马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马蹄咯噎咯噎踏动,马车铁轮沙沙地辗过路上的砂砾,好比一阙杂沓缤纷的古典乐。
  空气弥漫着一股香味,一种由马的体温热气、马鞍肥皂、木釉香及从窗外迎面扑来的草原芬芳混合而成的香味。
  若有似无的车速,提供充分的时间让你浏风光。
  坐在汽车上,有若置身于一个快速移动的梦幻空间,眼前所见的是一片迷离恍惚影像,完全与乡野景色绝缘。
  而坐在马车上,倒也成了风景的一部份。
  “嘿哟,小步前进!”
  莫里斯用鞭子轻打马匹臀部,我们换成二档速度。
  “这匹马又懒又贪吃,”他说:“知道回程有东西吃,就会跑得比较快。”
  一片长且浓密的徘红虞美人草原,缓缓地在我们下面的山谷展开。
  空中一只秃鹰盘旋窥探着,它双翅展开不动,平衡地翱翔。就在这当儿,飘来一朵云遮住太阳,一会儿,只见光芒从黑暗的云后射出,好像从车轮辐轴中射出。
  离开大路,沿着一条窄的小径盘绕穿过森林,马的喘息声被扑鼻而来的百里香掩盖。
  我问莫里斯如何发现野餐地点。
  他告诉我,每星期休假时,他就骑着马去探险,有时骑了几个小时还不见人烟。
  “我们距离艾普村其实只有20分钟,不过没有人来过这里,只有我和野兔。”
  森林愈来愈密,小径也愈来愈狭,窄到几乎仅够马车通过,然后我们绕过一个露顶的岩石,穿过一个由树枝拱成的隧道,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目的地了。
  “到了!”莫里斯说:“餐厅开始营业。”
  在洁亮平坦的草地边缘,橡木树荫下摆了一张10人份的桌子,上面铺着一块洁挺的白桌布,有一个冰桶,浆过的餐巾,几盆鲜花及数量恰好的刀叉及椅子。
  桌子后头,有间长石块搭成的小石屋,原来是牧羊人休息用的地方,这会儿变成野外的吧台。
  我听见拔拉瓶塞“波”的一声,酒杯碰撞的叮铛声。
  我对野餐的不良印象就此消失,这比冷硬的湿地及蚂蚁三明治好上太多了。
  莫里斯用绳子围出一块地方,把马儿松开。马儿在草地上翻滚,就好像两个解开束腹带的老太太般轻松。
  其他人在石屋前空地上喝着提神的冰凉桃子香摈酒,驿马车的窗帘被拉起,最年稚的小客人也从睡梦中苏醒。
  没有什么比得上这样一个奇妙的经历了,心情舒畅极了。
  伟大的莫里斯,伟大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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