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前程[孤星血泪] 第73章

  “我是终身流放,要回来就意味着死。近年来逃回来的人太多了,如果我被逮住,我就得上绞架。”
  无须多说,这就够了。这位可怜的人多年来用他辛苦铸造起来的金银镣铐把我装饰打扮起来,供给我金钱使用,现在又冒了生命的危险回来看我,把他的一条命交付于我的手上!要是那时我不厌恶他,而是热爱他;要是我不强烈地嫌弃他,想逃避他,而是怀着深情厚谊去赞赏他,敬佩他,和他亲近,那情况就不会那么坏,相反还会好转,因为那样我便会一心一意地、自然而然地关心他的安全。
  我当时考虑的第一件事是把百叶窗放下来,使外面看不见房内的灯光,然后把那些门都关好并且拴紧。我在关门时他正坐在桌边饮兑水朗姆酒,吃着饼干。我一看到他的吃相,就想到了当年逃犯在沼泽地上吃东西的情景。在我看来,好像他马上就会低下身子,用锉子去锉腿上的脚镣似的。
  我走进赫伯特的卧室,把所有和楼梯相通的门都关好,只开着通向我们刚才谈话的那个房间的门。我问他是不是就准备睡觉,他说就准备睡觉,但请我给他一件我的绅士亚麻衬衫,他准备明天一早起来换上。我便拿出一件给他,并为他放好。这时他又伸出双手,握住我的手,并向我说晚安,所以我的血又一次变得冰冷。
  我这才摆脱了他,但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我先在刚才我们待的那个房中添加了火,然后坐在火炉旁边,不想入睡。我坐在那里有一个多小时,头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东西都想不出。直到最后我才开始想到自己的命运,充分体会到我恶运的开始,我驾驶的人生之舟已撞成了碎片。
  所谓郝维仙小姐对我的期望,原来不过是一场梦,她根本就没有把埃斯苔娜许配给我;在沙提斯庄园里我只不过被人当成了可以利用的器具,去刺伤那些贪得无厌的亲戚;在没有人可以当靶子时,我就成为一个活靶子,让人在我这颗没有头脑的心上试一试其本领。所有这些都使我痛苦,但是我最深切的痛苦却是,因为这个逃犯,我竟然抛弃了乔。他究竟犯了什么罪,我一无所知,而他随时都有可能从我这里被逮捕归案,在伦敦中央刑事法院执行绞刑。
  现在我再也不能回到乔的身边,再也不能回到毕蒂的身边,即使有千万条理由也都不行。因为我知道我丑恶的心灵所犯下的过错,任何作借口的理由也无法弥补。我从他们那里得到的纯朴和忠诚对我是最大的慰藉,世上再没有别的聪明贤士能比得上他们。可我再想挽回这一损失,却已决不可能,决不可能,决不可能了!
  我仿佛听到屋外的阵阵狂风和劈啪雨点之中夹杂着追捕的声音,有两次还真的听到外面有敲门和低低的说话声。我心头堆满了这些恐惧,于是一些想象和追忆都涌向心头,觉得好像出现过一系列的神秘征兆,预言了他的来临。也许是几个星期之前吧,我在街上行走就遇到过不少和他极为相似的人。就在他越过重洋,高英伦海岸越近的时候,和他长得相似的人的数量也就越多。难道是他那邪恶的灵魂把这些信使送到我的身边,最后在这狂风暴雨之夜,果然信守诺言,来到我的身边。
  在我脑海之中,这类奇怪的想象一个一个接踵而至、好像我童年时期,他在我幼稚的眼中就是一个不顾死活性格暴烈的人;我曾亲耳听到另一个逃犯在一五一十地数说着他要杀害他的阴谋;我曾亲眼看到他在深深的沟渠中像一头野兽似的和别人扭打战斗着。然后我从这些以往的回忆中又回到了现实,看到火炉的火光之中,仿佛出现了一个极为可怕的影子——在这个狂风暴雨之夜,在这个寂静孤独之夜,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和他住在一起怕是不安全吧。这个可怕的影子渐渐扩大,接着充满了整个房间,使我不得不端起烛台走到里间去查看一下我那可怕的包袱。
  他睡在那里,头上扎了一条手帕,面孔显得深沉抑郁。他正沉沉地睡着,静静地睡着,不过在枕旁却放了一把手枪。看到这些我才放心,轻轻地把房门的钥匙取下,插到门外的锁孔中,把他反锁在里面,才又坐回到炉边。我就这样睡去,慢慢地从椅子上滑下,躺在了地板上。在睡梦之中,那些苦痛的事情依然缠住我不放,待我醒来时,东面教堂的钟敲了五响,蜡烛已经燃尽,炉火也早已全熄,屋外的狂风暴雨使得一切更加黑暗了。
  皮普远大前程的第二阶段到此结束。
  第四十章
  从睡梦中醒来,我便想到对这位可怕的不速之客得采取防护措施,要尽全力保证他的安全。幸运的是,这样一来,我心中一切其他扰乱心灵的思想都统统消失了。
  如果把他藏在这些房间中,那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仅不可能这样做,而且这样做将会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猜疑。虽说我已解雇了那个讨债鬼,不过现在又找了个红眼睛的老妈子来帮忙,她还带来一个活泼机灵的脏女孩,做她的助手,据她说是她的侄女儿。要是关上一间房间瞒着她们,只有更引起她们的好奇,让她们风风火火、加油添酱地传播出去。她们两人眼睛都不好,我一直认为是她们长期以来喜欢从钥匙孔中偷看并探听秘密造成的;需要她们时找不见人,不需要她们时却偏偏在你面前转。可以说,除了小偷小摸外,这就是她们唯一可确定的品质。为了不引起这些人的疑心,我决定于早晨向她们宣布,我的伯父突然从乡下来到这里。
  既已下定决心这么办,我便在黑暗中摸索着,想先弄个火把灯点亮。踉踉跄跄地摸来摸去都没有,我便想摸出去到邻近的门房中,找那个守夜人拿灯笼来照一下。我正在黑暗中向楼梯下面摸索时,绊在了一个东西上,其实这不是什么东西,而是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人。
  我问他蹲在这儿干什么,可是他没有回答,却悄悄地一溜烟逃了。我连忙跑到门房,一再请守夜人快些出来,我在回来的路上把刚才发生的事告诉了他。这时风像刚才一样依然很猛烈,我们生怕风吹灭灯笼,所以也没有来得及把楼梯上早已吹灭的路灯重新燃起,但检查了楼梯的上上下下,一个人影儿也没有发现。我忽然想到,这个人说不定已经溜进了我的房间,于是用守夜人的灯笼先点亮了蜡烛,把他留在门口看着,我自己仔细检查了每一个房间,包括我那位可怕的客人睡觉的房间。一切都那么安静,可以肯定,这些房间里不会有外人。
  我心头可真有些着急,一定有密探来过,为什么偏巧在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这个夜里来呢?我便询问这位守夜人,乘他站在门口时递给他一杯酒,想从他那里得到一点有希望的线索。我问他昨天夜里是不是放进了一些出外饮酒回来很迟的人。他说是的,夜里曾分别有三个人进来。一个住在泉水坊,另外两人住在巷子里,而且他亲眼看到他们都回了自己的家。在我住的这幢房子里,除我们外,另外住的唯一的房客已经回到乡下去几个星期了,这个夜里他确实没有回来,因为我们在上楼时看到他门上还贴着封条。
  “先生,这个夜里风雨交加,糟透了,”守夜人饮完酒把杯子还给我说道,“所以经过我的门进出的人不多。除掉我刚才指出的三个人外,在十一点钟左右的时候还有个不认识的人找你,再有没有别人来过我就记不起来了。”
  “哦,那是我的伯父。”我喃喃地说着。
  “先生,你见到他了吗?”
  “见到了,唔!见到了。”
  “还有一个和他一道的呢?”
  “和他一道的?”我重复着他说的话。
  “我想这个人和他是一道的,”守夜人说道,“在找你的人停下来问我的时候,那个人也停了下来;找你的人向这里走时,他也跟着向这里走。”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守夜人没有仔细地看清这个人。他说,看上去像是个工人;他想,穿的是灰色衣眼,外罩一件黑大衣。这位守夜人不像我那样很重视这个人。他觉得没有什么关系,这是很自然的事;而我重视这个人也有我重视的理由。
  我想最好不要再向他打探情况,于是便打发他先走。然后,我便把这两方面的情况连在一起考虑,心中感到有些蹊跷而十分不安。本来这两件事都不难解决,而且互无关联——比如说,有某个人在别人家或自己家里喝得醉醺醺的,本来就没有从守夜人的门口经过,便跌跌冲冲地走到我的楼梯这里,倒下睡着了;而我这位尚不知名姓的客人确带了一个人来,是专门给他引路的。但这两件事连在一起,对于我这么一个在几小时之内经历很大变化的人来说,就不得不感到情况险恶,产生怀疑和恐惧。
  我生起了炉火,炉火在如此的清晨发出阴冷苍白的光,我坐在炉前悠悠地打起瞌睡来。钟敲六下时,我感觉好像已经睡了整整一夜。时间尚早,离天明还需一个半小时,于是我又闭眼入眠。这次我却不时地惊醒,一会儿耳中听到有人绵绵絮语些无关紧要之事,一会儿又听到壁炉管道中响起雷鸣般的风声。最后总算进入沉沉酣睡,直到天空大亮,我才从熟睡中惊醒。
  整个这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安下心来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目前也不可能考虑。我无法把注意力集中到这方面来。我感到意志非常沮丧,万分苦恼,而且感到心都被撕裂得支离破碎。至于我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则好像瞎子摸象一样,毫无头绪。我把百叶窗打开,向外望去,只见早晨一片潮湿,仍然是狂风暴雨,整个天空呈现出铅灰色。我从这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然后又坐在火炉的前面,全身冷得抖抖的,等待着洗衣妇来取衣服。我想着自己是多么地不幸,可是却说不出为什么不幸,也说不出这不幸究竟有多久了,更说不出究竟在这星期的哪一天我才有这个想法的,甚至连我究竟是谁也说不出。
  终于,老太婆和她的侄女儿进来了(侄女儿的一头蓬发和她手中拿的脏扫帚简直叫人难以分辨),看到我以及我旁边生起的炉火大为惊诧。我告诉她们我的伯父于昨天夜里来此,现在正在睡觉,因此早餐要准备得好一些,如此等等。然后,我去洗漱换衣,而留下她们在房里敲敲打打,弄得满屋子灰尘。我一切完毕后感到昏头昏脑,像个梦游病人一样,便又坐到火炉边,等待着那位出来共进早餐。
  过了一会儿,他的房门开了,他从里面走了出来。我简直不能忍受他那样子,觉得他的面目在白天看上去更难看。
  他坐到桌旁后,我低低地对他说道:“我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才好。我已经放风出去,说你是我的伯父。”
  “这就对了,亲爱的孩子!你就叫我伯父好了。”
  “我想你一路飘洋过海,肯定也有个名字吧?”
  “有,亲爱的孩子。我用的名字是普鲁威斯。”
  “你是说以后一直用这个名字吗?”
  “喔,是的,亲爱的孩子,用什么名字事实上都一样,除非你认为该用一个更好的。”
  “你的真实姓名是什么呢?”我用低低的声音问他。
  “马格韦契,”他也用低低的声音对我说,“教名是艾伯尔。”
  “你原来是做什么的?”
  “只不过是个小毛虫而已,亲爱的孩子。”
  他的回答是十分严肃认真的,所用的字眼好像也是指某种职业。
  “昨天晚上你来到寺区的时候——”我说道,不过说着又停下来心想,这难道真的是昨天晚上吗?这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怎么了,亲爱的孩子?”
  “昨天晚上你来到这里的大门口,问守夜人怎么走时,有没有人和你在一起?”
  “有谁和我在一起?没有,亲爱的孩子。”
  “你没有注意到有人在门口吗?”
  “我没有特别注意,”他有些疑惑地说,“我对这里的路很不熟悉,不过,我想当时是有一个人和我一起走进来。”
  “伦敦有人认识你吗?”
  “我希望没有人认识我。”他说着,用食指在自己的脖子上一抹,使我看了既恼火又恶心。
  “以前伦敦有认识你的人吗?”
  “亲爱的孩子,那不会很多,我大部分时间都在乡下。”
  “你是在伦敦受——审——的吗?”
  “你说的是哪一次?”他说道,脸上露出机警的神色。
  “最近一次。”
  他点点头。“就是那一次我和贾格斯先生相识了。贾格斯是我的辩护人。”
  我想问他为了什么受审,话刚到嘴边,他便拿起餐刀在空中一挥,并且说道:“我过去所做的都已得到惩罚,一切都已偿还!”然后继续吃他的早饭。
  他狼吞虎咽地吃着,吃相实在不敢恭维,整个行为表现得都很粗鲁,吃东西的响声很大,而且一副贪婪的样子。自从在沼泽地上见到他吃东西以来,他已掉了几颗牙齿,因而总是用嘴巴磨动着食物,把头斜在一边,尽量用他的几颗犬牙在啃食物,样子极为可怕,就像一条饥饿的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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