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人之死 第33章

  我意识到如今此类行为已越来越白热化了,而且牵涉到的有权有势的大人物也越来越多,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原形毕露。当然我这个魔法师墨林也不是等闲之辈,我戴上星条帽开始瞒天过海,把自己的劣迹掩饰得天衣无缝。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藏在家里的现款处理好,同时还必须显示我有其他合法的收入以便于公开花钱。
  我可以把钱存在维加斯的科里那里,但是如果他起异心想吞掉这笔钱或者他失踪了或死掉了,怎么办?为了使这些钱合法化,以前我曾考虑过别人提供的写书评和给杂志社编点什么的建议,只是出于作为小说家去写那些旁门左道的东西太丢份的心理而拖延至今,没去动笔。现在已顾不得那么多,我必须尽快开始舞文弄墨,糊搞些东西出来掩人耳目。
  弗兰克请我和他一起出去吃饭,我答应了。他如今正春风得意,依然无忧无虑,自以为稳立世界的巅峰,最近在赌博中又总是赢钱,可谓是财源广进,所以对世事难料的金玉良言毫不入耳,还天真地把自己想象成一名常胜将军,认为贿赂他的款项只会源源不断,甚至以为这个世界的本身就充满了魔幻,适者生存,自己能巧妙地顺应潮流,当然就可以永远肆无忌惮地大发横财。
  第十二章
  差不多过了两个星期,我的代理人才为我安排了一次和《每日杂志》总编辑的会见。这是个一心要把美国淹没在消息海洋里的杂志社,每天在拼命地向读者兜售信息和假消息,桃色新闻和假新闻以及文化知识、通俗哲学等等东西。在美国,电影杂志、冒险丛书、体育月刊和有关钓鱼。打猎、喜剧之类的刊物是为蓝领工人们出版的,而出类拔萃的杂志则是那些倾向于专门介绍文学评论和先锋电影给学者们研读的刊物,所有这些出版物都是不同阶层的人们的餐前开胃品,都靠自由职业的作者们每天炮制出来,因为即使是最小的杂志社每个月也要出版50万字以上的印刷品。
  《每日杂志》社的人都好像疯疯癫癫的书呆子,没有归属感,然而他们却出版了利润可观的刊物,和他们截然相反的是我们这些联邦政府机构里的雇员,个个身心健全,人人都在高高兴兴地忙忙碌碌,但是工作的效率却都低得难以置信。
  我的代理人告诉我,哥哥阿迪向他提出要为我找份兼职的工作,恰巧该杂志的主编埃迪·兰舍是阿迪在密苏里大学时代的同学,阿迪已跟他打过招呼,请他关照我了,可是,兰舍在对我面试的头两分钟就已明白我根本就不是干这份差使的料。这一点我心里也很清楚,我甚至连“一本杂志的背景”指的是什么都莫名其妙,真见鬼!奇怪的是兰舍没把这个当回事,他丝毫不在乎有没有工作经验之类的陈规。他要找的是那种多少有点精神分裂症的人,后来他告诉我,我正是在这方面得分最高。
  埃迪·兰舍也是一位小说家,曾出版过一本小说,这是一本我一年前最喜欢看的小说。他告诉我他也看过我的小说,而且十分欣赏它,还说该小说在我得到这份职业中起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埃迪·兰舍的布告栏上有一条从《早晨时代报》上剪下来的头条新闻:核战争给华尔街的灾难!他看见我在浏览那份剪报,就问我:“你能否写篇短篇小说描述一个人对该消息的忧虑?”
  “没问题,”我一口答应了下来,并且马上就写了一个年轻的总经理在原子弹落下来后担心他的股票会大跌的故事。我没有嘲弄小说中的主人公,也没有暗示他的神经是否正常,全篇都是平铺直叙。如果你接受核战争很可能爆发这个前提,就会认为小说中的人物真实可信;如果你不接受这个前提,你就会认为这个人物滑稽可笑,是庸人自扰。
  兰舍很欣赏这个短篇,说:“你是个为我们的杂志增加销售量的天才!我的设想就是要把它写得模棱两可,让笨蛋和聪明人都喜欢它,你写得真是绝了!”他停顿了好一会儿,又轻描淡写地添上一句:“你和你哥哥阿迪的差别太大了!”
  我笑一笑说:“是的,我知道,其实你和他的差别不也很大吗?”
  兰舍哈哈大笑起来,说:“我们是大学时代最要好的朋友,他是我所认识的人中最忠厚的一个。当他要我在对你面试的时候关照你时,我大吃一惊,这是我们认识多年来他首次要我帮忙。”
  “他只是为了我才肯这么做的。”我不无内疚地说。
  “他是我今生中所认识的最正直的人。”兰舍感慨万分地说。
  我和兰舍都心照不宣的是:我们都是属于能够存活下来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我们都不是真正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我们都是以要从事的写作为借口,招摇撞骗,大言不惭地活下去的骗子,其实所有宁屈不死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与众不同的充满说服力的借口。
  我始料不及(兰舍则胸有成竹)的是我居然成了使杂志受欢迎的作者。我既会写迎合公众心理的惊险小说,又会写战争题材的英雄故事,还会为第一流的杂志写一些穿插着不太露骨的色情描写的爱情故事,我甚至会写些华而不实的用来哗众取宠的影评和一些严肃认真枯燥乏味的书评,然后又从另一个角度再写一篇热情洋溢的评论来引诱人们亲自去阅读这些“好作品”。
  我写这些文章一律不署真名,这绝对不表示我对自己的作品感到难为情。我心里非常明白这些虽然都是杜撰出来的绣花枕头,然而毕竟是自己一字一句编造而成的东西。我一生中再也没有值得自豪的技能了——在军队时不是个好士兵,在赌博中赢少输多,平日里没有业余爱好,更没有一技之长来防身,既不会修车,也不会种花,打字的速度不快,连收受贿赂也笨手笨脚……不错,我的确是一名作家,而且曾经把写作当成了一种神圣不可亵渎的宗教,可惜这种创作生涯没有一丁点实用价值,于是我利用自己的创作大才摇身一变,成了一名编织假故事的大手笔,尤其是写这些杂七杂八的玩意儿还能使我每个月平均赚到400美元左右,足以使我的一家人合法地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我怎么能不自鸣得意?此外,在杂志社的兼职还激发了我的创作热情,如水到渠成一般,我又开始了第二部小说的写作。埃迪·兰舍也在着手写一本新书,我们把在杂志社上班的大部分时间用来谈论彼此的新小说,只是在议论够了之后才提提杂志上的文章。
  我们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在我当了六个月的兼职作家之后,他提议我出任一本杂志的全职编辑,可是我不愿意放弃每个月能收受2000到3000美元贿赂的预备役工作。受贿的事已经持续了近两年,麻烦仍远远躲着,我的心理也逐渐变得和弗兰克的一样,开始相信这种事会永远保密,而且还像染上了毒瘾一般越来越爱好这种与做贼异曲同工的勾当的那些刺激和冲动。
  我的生活已进入幸福的港湾,写作进展得顺利,工作也称心如意。每个星期天我都带维丽和孩子们到长岛去兜风,那里的住宅象雨后春笋一样拔地而起,我们去挑选自己喜欢的式样。全家人都看中的那套住宅有四间卧室和两个洗手间,26000美元的房价一年付清,而且首期只要交百分之十。这回,必须再请埃迪·兰舍帮个小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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