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在江湖 第三十四章 洞庭远迎不速客 山寨却失萧大侠(13)

  小江道:“是的。”
  麦老大回去对陆闻莺道:“江护法被本座严斥之下,立了誓言,今后不会要发生此事。”
  “怎么?摸了丫头的屁股,光是严斥就完哩?”
  “你必须弄清楚一点。”麦老大声道,“是拍不是摸,这两种动作的差别很大,不可混为一谈。”
  “怎么?拍就不犯法吗?”
  “是这样的,那时正好樱桃屁股上有一只壁虎。”
  由苍蝇改为壁虎,风波平息,下次送饭的换了丁香,小江摸了三下都没有出纰漏,要不是他应付得当,丁香会赖在他的床上不下床呢!
  看来麦会主对丫头们的作风,早已摸得一清二楚了。
  这天深夜,马芳芳到小江院落来要杀小江,小江不是敌手,只有逃跑,这事伯庭知道之后,赶来驰援,也不是马芳芳的敌手,别人都不插手。
  最后麦遇春出现,马芳芳才停止追杀,他把马芳芳叫入大厅之中,道:“马副会主这是干什么?”
  马芳芳道:“此人贼性不改,为了维持本会的良好风纪,像拍丫头屁股这种事,卑职以为不可等闲视之。”
  麦遇春笑笑道:“当然,如有人敢再犯,当以会规从事。马副会主,本会规定,入会以前的仇恨,自入会之日起,双方都要放弃,所以严禁自相残杀。”
  马芳芳道:“我知道,但身为副会主,对这等风化事件理应杀一儆百,树立威信,”
  麦遇春笑道:“马副会主,像这类事件,尚不须严刑峻法,有些事也不必过于计较。”
  经过这两次事件之后,小江已不太受人监视,因为他拍丁香屁股的事也无人不知,证明李坛主说他已改邪归正,来此意图不明之揣测过于武断。
  至于马芳芳追杀小江,也不是为了维持“天一会”的风纪,而是报小江以前玷污她的仇恨,因而李坛主说他们同来,应有之仇恨已化解云云,显然不是事实。
  这天夜里,小江正在入睡,有人推窗而入,小江低声道:“是大小姐?”
  “嗯!江大哥,你很会表演。”
  “要不是陆姑娘出主意,我在这儿就不好混了。”
  “当然,因为很多人怀疑你来此的动机,以及和马芳芳之间的仇恨为何得以化解。”
  “是谁提议的?”
  “‘王面华陀’冯君实和李占元,因为会主最信任他们二人和司徒孝,不过经你这么一表演,你的形象已坏,你要知道,你的形象不能太好。”
  “我知道,因为我过去太坏,如今大好了,反而不易获得信任。”
  “而你通知司马能行之后,他立刻就暗暗转达了马芳芳,马芳芳当天就找你拼命。”
  江涵道:“若非姑娘呵护,在下必然受到监视,寸步难行,只是在下想不通,姑娘为何帮着外人?”
  陆丹倾听了一阵,道:“因为麦遇春不是我的生身之父,他和令尊一样,头顶长疮,脚底流脓坏透了。”
  小江连连点头,道:“姑娘能对在下说这些,在下愿为姑娘粉身碎骨,赴汤蹈火。”
  “言重了。”陆丹悠悠地道,“我不在乎一个人曾一度迷失,尤其是年轻人,只要能断然改过,这个人就有灵性,有慧根。”
  “我……我有灵性,有慧根?”
  “对,在我心目中是如此的,在此会未成立之前,我曾费了数月时间观察你,我以为你有慧根。”
  “姑娘,这话我实在不敢当,万万本敢当。”
  “你以为我说的是假话?”
  “当然不,却以为姑娘夸大了我的优点,没有看到我的缺点,姑娘,你看……”他伸出双手,道,“很多人看了这双手就会讨厌我。”
  “我不会。”
  小江叹了口气,道:“姑娘对我的知遇之恩,我永世不忘。”“不必说得那么严重,在私下里,你不必那么拘谨就成了”
  小江心头一惊,这怎么可以,谁又能了解他的心?现在他只有喟叹的份儿,陆丹又坐了一会儿才走。
  ***今夜,雨急风斜,在山寨西边附近,距码头甚远之处湖边,冒出一个人头,此人四下张望了很久,“哧”地一声,射出水面,落在岸边草中。
  水性深浅,大致以在水中耽的时间长短为准,另外还有最简易的辨别法,那就是出、入水的声音越小越好。
  此人的出水姿势和声音,都是一等一的水中高手,他在草中张望了一会,掠向内寨。
  洞庭山寨是以地势自然形势为屏障,就像万里长城的方式一样,是起伏不定的,墙高一丈六七,此人一掠而入,轻功却不怎么利落。
  由于寨内辽阔,此人掠掠停停,但不久就被人发现,吹起了号角。
  小江闻声赶到,他也看到了马芳芳、李婉如和司马能行,只是他们都不站在明处。
  这人由于路不熟,一被发现,四面包抄,就迷了方向,到处乱窜,这工夫他掠人一个院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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