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儒林列传(2)(2)

  初,平帝时王莽秉政,乃封孔子后孔均为褒成侯,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及莽败,失国。建武十三年,世祖复封均子志为褒成侯。志卒,子损嗣。永元四年,徙封褒亭侯。损卒,子曜嗣。曜卒,子完嗣。世世相传,至献帝初,国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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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伦字仲理,陈留东昏人也。少为诸生,师事司徒丁鸿,习《古文尚书》。为郡文学掾。更历数将,志乘于时,以不能人间事,遂去职,不复应州郡命。讲授于大泽中,弟子至千余人。元初中,郡礼请,三府并辟,公车征,皆辞疾不就。
  后特征博士,为清河王傅。是岁,安帝崩,伦辄弃官奔丧,号泣阙下不绝声。阎太后以其专擅去职,坐抵罪。
  顺帝即位,诏免伦刑,遂留行丧于恭陵。服阕,征拜侍中。是时,邵陵令任嘉在职贪秽,因迁武威太守,后有司奏嘉臧罪千万,征考廷尉,其所牵染将相大臣百有余人。伦乃上书曰:“臣闻《春秋》诛恶及本,本诛则恶消;振裘持领,领正则毛理。今任嘉所坐狼藉,未受辜戮,猥以垢身,改典大郡,自非案坐举者,无以禁绝奸萌。往者湖陆令张叠、萧令驷贤、徐州刺史刘福等,衅秽既章,咸伏其诛,而豺狼之吏至今不绝者,岂非本举之主不加之罪乎?昔齐威之霸,杀奸臣五人,并及举者,以弭谤讟。当断不断,《黄石》所戒。夫圣王所以听僮夫匹妇之言者,犹尘加嵩岱,雾集淮海,虽未有益,不为损也。惟陛下留神省察。”奏御,有司以伦言切直,辞不逊顺,下之。尚书奏伦探知密事,激以求直。坐不敬,结鬼薪。诏书以伦数进忠言,特原之,免归田里。
  阳嘉二年,征拜太中大夫。大将军梁商以为长史。谏诤不合,出补常山王傅,病不之官。诏书敕司隶催促发遣,伦乃留河内朝歌,以疾自上,曰:“有留死一尺,无北行一寸。刎颈不易,九裂不恨。匹夫所执,强于三军。固敢有辞。”帝乃下诏曰:“伦出幽升高,宠以籓傅,稽留王命,擅止道路,托疾自从,苟肆狷志。”遂征诣廷尉,有诏原罪。
  伦前后三征,皆以直谏不合。既归,闭门讲授,自绝人事。公车复征,逊遁不行,卒于家。
  中兴,北海牟融习《大夏侯尚书》,东海王良习《小夏侯尚书》,沛国桓荣习《欧阳尚书》。荣世习相传授,东京最盛。扶风杜林传《古文尚书》,林同郡贾逵为之作训,马融作传,郑玄注解,由是《古文尚书》遂显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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