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 第27章

  “那么她的脖子、她的胸脯、她的举止、她的骨头,也都是你造就的吗?”我问道。
  “是的,该死的!那正是我造就的。”
  每当希利尔当着罗西的面谈论她的容貌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微笑一本正经地听他说;她那苍白的脸蛋上泛起一片红晕。大概她开始听希利尔说起她的美貌的时候,以为他只是在和她开玩笑;后来等她发现希利尔并不是开玩笑,而且把她画成泛着银光的金黄色的时候,她也并没有受到什么特别的影响。她只微微觉得有趣,心里当然高兴,又有点儿吃惊,不过她并没有得意忘形,她觉得希利尔有点儿癫狂,我常感到纳闷,不知他们俩之间有没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关系。我无法忘记我在黑马厩镇上听到的有关罗西的所有那些传闻,也忘不了我在牧师公馆花园里所看见的情景;我对她同昆廷·福德和哈里·雷特福德的关系也感到有些疑惑。我常留神观察他们和她在一起时的表现。她并不是显得和他们特别亲昵,倒像是忠实的朋友的关系;她经常公开地在旁人都听得见的地方和他们约好出去玩的时间;她望着他们的时候脸上总带着那种调皮的孩子气的微笑,那时我才发现她的这种笑容有种神秘的美。有几次当我们并排坐在歌舞杂耍剧场里的时候,我看着她的脸;我并不认为自己爱上了她,我只是喜欢安安静静坐在她的身旁,看着她那淡金色的头发和淡金黄色的皮肤的感觉。莱昂内尔·希利尔当然说得不错;奇怪的是,罗西身上的这种金黄的色彩确实给人一种奇异的月光似的感觉。她就像夏天傍晚阳光逐渐从明净的天空消失时那么宁静。她的这种无限安详的神态一点都不显得呆板迟钝,反而跟八月份的阳光底下的肯特海岸外那风平浪静闪闪发亮的大海一样充满生气。她不禁使我想起有位意大利老作曲家所创作的一首小奏鸣曲,在它那忧伤凄婉的旋律中却含有优雅活泼的情调,而在轻快起伏的欢乐中却又回响着颤抖的叹息。有时候,她感觉到我在看她,于是转过头来,直盯着我的脸看上一会儿。她没有说话。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记得有一次我到林帕斯路接她出去,女佣告诉我说她还没有准备好,要我在客厅里等候。后来她进来了,穿着一身黑丝绒的衣服,头上戴着一顶插满鸵鸟毛的阔边帽(我们那天晚上是打算去帕维林戏院,她就是为此而打扮的),当时她的模样实在标致可爱,我一时都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那天的服装给她平添了一副端庄的神态。她那清纯秀丽的容貌(有时候她看上去很像那不勒斯博物馆中那座精美的普赛克〔注:人类灵魂的化身,以长着蝴蝶翅膀的少女形象出现。〕雕像)在那身庄重的礼服的衬托下显得特别妩媚动人。她有一个在我看来非常罕见的特征:两只眼睛下面的皮肤泛出淡淡的青色,显得像被露水沾湿了一般。有时候我真不相信这种颜色是自然的。有一次我问她是不是在眼睛底下涂了凡士林。涂了凡士林后就会产生这种效果。她笑起来,拿出一块手帕递给我。
  “你来擦一擦看看有没有。”她说。
  后来有一天晚上,我们从坎特伯雷戏院走回家,我把她送到家门口准备离开,但是在我伸出手来和她告别的时候,她噗哧一笑,把身子探向前来。
  “你这个大傻瓜。”她说。
  她对着我的嘴亲吻起来,那既不是匆匆的一吻,也不是热烈的一吻。她的嘴唇,她那两片非常丰满红润的嘴唇在我的嘴唇上停留了好一阵子,使我充分感受到它的形状,它的温暖,它的柔软。后来她从容地把双唇缩回,默不作声地推开大门,一闪身走了进去,把我留在外面。我惊讶得不得了,什么话都说不出来。我傻呵呵地接受了她的亲吻,仍然呆头呆脑地站在那儿。过了一会儿我才转过身去走回我的寓所。我的耳朵里似乎还听见罗西的笑声。她的笑声并不含有任何轻蔑的或伤害我的感情的意思,相反是又坦率又亲切,彷佛她这么笑是因为她喜欢我。
  〖十六〗
  之后有一个多星期我没有再和罗西一起出去。她要到哈佛沙姆去看她母亲,在那儿住一晚。接着她在伦敦又有许多交际应酬。后来有一天,她问我愿不愿意陪她到干草市戏院去看戏。那出戏当时十分成功,免费的座位是弄不到的,因此我们决定去买正厅后座的票。我们先到莫尼科咖啡馆吃了牛排,喝了啤酒,然后就和一大群等着看戏的人在戏院门外等候。那时候还没有有秩序的排队的习惯,所以戏院的门一开,人们就发疯似的涌上前去,争先恐后地 往里直挤。等我们最终挤进戏院抢到座位的时候,我们俩都已浑身发热,气喘吁吁,而且几乎给周围的人挤扁了。
  散戏后我们穿过圣詹姆士公园回家。那天的夜色特别美,我们在公园的一张长椅上坐下。罗西的脸和她的那头金发在星光底下发出柔和的光泽。她似乎全身都洋溢着(我的表达方式很笨拙,但是我实在不知道怎样描写她给予我的那种强烈感受)亲切友好的感情,这种感情又坦率又温柔。她像一朵夜晚开放的银色花朵,只为月光发出它的芬芳。我悄悄地用胳膊搂住她的腰,她转过脸来望着我。这一次是我开始吻她。她没有动;她那柔软鲜红的嘴唇平静而热烈地默默接受着我压上去的嘴唇,她似一片湖水接受着皎洁的月光。我不知道我们在那儿到底待了多久。
  “我饿极了。”她突然说道。
  “我也是。”我笑着说。
  “咱们上哪儿去吃点炸鱼加炸马铃薯条好吗?”
  “好啊。”
  那时候,西敏还没有成为议会成员及其他有教养的人士集中的高级住宅区,而是一个脏乱邋遢的穷人区,我对那个地方很熟悉。我们走出公园后,穿过维多利亚大街;我把罗西领到霍斯费里路的一家炸鱼店。时间已经很晚,店里唯一的顾客是一个马车夫,他的四轮马车停在店门外边。我们要了炸鱼加炸马铃薯条和一瓶啤酒。有个穷苦的女人进来买了两便士的杂碎,包在一张纸里拿走了。我们吃得很香。
  从那儿回罗西的家要经过文森特广场,我们走过我住的房子的时候,我问她说:
  “愿不愿意进去坐一会儿?你还从来没有看过我的房间。”
  “你的女房东会怎么说?我不想给你惹麻烦。”
  “噢,她睡得很沉的。”
  “那我就进去待一会儿。”
  我用钥匙开了门,过道里一片漆黑,我拉着罗西的手给她带路。我点上客厅的煤气灯,她脱下帽子,使劲地搔着头皮。随后她在屋子里到处找镜子,可是那会儿我很爱好艺术,早把壁炉台上方的那面镜子取下了。在这个房间里,谁都无法看见自己什么模样。
  “到我的卧室去吧。”我说,“那儿有面镜子。”
  我打开卧室的门,点起蜡烛。罗西跟着我进去,我举起蜡烛,好让她照镜子。当她对着镜子梳理头发的时候,我看着她在镜子里的形象。她取下两三个发夹,用嘴衔着,拿起一把我的梳子,把头发从颈背往上梳去。她把头发盘在头顶上面,轻轻地拍了拍,别上发夹。在她忙着这一切的时候,她的目光在镜子里偶然和我的目光相遇,于是冲我笑笑。等她别上最后一个发夹后,就转过脸来对着我;她什么话都不说,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蓝眼睛里仍旧带着一丝友好的笑意。我放下蜡烛。那个房间很小,梳妆台就在床边。她举起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蛋。
  写到这儿,我真懊悔自己当初用了第一人称来写这本书。如果你用第一人称单数把自己描写得和蔼可亲或是令人同情,那当然不错。这种语气在作家表现人物朴素的豪情或凄婉的幽默风趣的时候常被采用,而且要比任何其他形式收到的效果更大。如果你看到读者捧读你的作品的时候眼睫毛上闪着泪花,嘴唇上现出温和的微笑,那么这样的自我表述倒也十分动人;可是如果你不得不把自己写成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傻瓜的时候,这种写法就不太可取了。
  不久以前,我在《旗帜晚报》上看到伊夫林·沃〔注:英国小说家。〕的一篇文章,他在文章中说用第一人称写小说是一种可鄙的做法。我真希望他能解释一下原因,可是跟欧几里得提出关于平行直线的著名论点时一样,他只是抱着信不信由你的那种漫不经心的态度随口说出这种观点的。我很关心,立刻向阿尔罗伊·基尔请教(他什么书都看,甚至那些由他写序的书也看),要他介绍我看几本关于小说艺术的书。根据他的建议,我看了珀西·卢伯克的《小说技巧》。我从这本书里了解到写小说的唯一途径是学习亨利·詹姆斯;后来我又看了E·M·福斯特的《小说面面观》,我从这本书里了解到写小说的唯一途径是学习E·M·福斯特自己;接着我又看了埃德温·缪尔的《小说结构》,我从这本书里什么都没学到。在上面提到的各本书中我都没有找到这个有争议的问题的答案。不过我还是找到一个原因,可以说明为什么有些在当时负有盛名而如今大概已经被人遗忘的小说家如笛福〔注:英国小说家。〕、斯特恩、萨克雷、狄更斯、艾米莉·勃朗特〔注:英国女小说家。〕和普鲁斯特在写作中采用了伊夫林·沃所指责的方法。随着我们年岁的增长,我们会日益意识到人类的错综复杂、前后矛盾和不通情理;这就是那些本来应该比较适当地去思考一些更为严肃的主题的中老年作家把他们的心思转向想象中的人物的琐事的唯一借口,因为如果对人类的研究应当从人入手的话,那么比较明智的方法显然应当是去研究小说中的那些前后一致、有血有肉的重要的人物,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那些没有理性、模糊不清的形象。有时候小说家觉得自己就像上帝,他想把他作品中的人物的各个方面都告诉你;可是有时候他又觉得自己不像上帝,于是他就不对你讲有关他的人物的所有应当知道的事情,而只是他自己知道的那一点儿。随着我们年岁的增长,我们越来越觉得自己不像上帝,所以听说小说家年纪越大,越不愿写超出他们个人生活经验范围的事情,我当时并不感到奇怪。针对这种有限的目的,用第一人称单数来写就成了一个极其有用的方法。
  罗西举起手,轻轻地抚摸着我的脸。我也不清楚为什么当时我有那种表现;那根本不是我想象中的自己在这种场合的表现。从堵塞的嗓子眼里我发出一声呜咽。我不知道究竟是由于腼腆和孤独(是精神上的孤独,而不是肉体上的孤独,因为我整天都在医院里和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还是由于当时的欲望过于强烈,反正我竟哭起来了。我觉得羞愧得不得了,竭力想要控制住自己,但是我无法冷静下来;泪水老是涌出我的眼眶,顺着我的脸蛋流下来。罗西看见我的眼泪,发出一声轻微的呼喊。
  “哦,亲爱的,你怎么了?怎么回事?快别这样,别这样!”
  她用双臂搂住我的脖子,也哭起来了,一边吻着我的嘴唇、眼睛和湿漉漉的脸蛋。接着她解开胸衣,把我的头拉到她的胸口。她抚摸着我那光滑的脸,轻轻来回摇动着我,好像我是她怀中的一个婴儿。我吻着她的胸脯,吻着她的洁白浑圆的脖子;随后她开始去解紧身褡………
  “把蜡烛吹了。”她悄没声儿地说。
  当晨光透过窗帘,在残夜的黑暗衬托下展示出我的床铺和衣橱的轮廓时,是她叫醒了我。她亲吻着我的嘴唇把我唤醒,她的头发散落在我的脸上,弄得我怪痒痒的。
  “我得起来了,”她说,“我不想让你的女房东看见我。”
  “时间还早着呢。”
  然后我们默默地穿上衣服。她没有再束上紧身褡,而是把它卷了起来,我用一张报纸替她包好。我们蹑手蹑脚地走过过道。当我打开大门,我们两人走到街上的时候黎明蓦然向我们迎来,就像一只小猫顺着台阶一跃而上。广场上还是空荡荡的;沿街房子朝东的窗户上已经闪耀着阳光。我觉得自己就像这刚开始的一天那样充满朝气。我们挽着胳膊一直走到林帕斯路的转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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