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欢作乐 第7章

  那时候,我跟我的叔叔、婶婶住在肯特郡靠海的一个小镇的郊外。这个小镇的名字叫黑马厩镇,我叔叔是那儿的教区牧师。我婶婶是德国人,她出生于一个非常高贵但已没落穷困的家族,因而她和我叔叔结婚的时候所带来的唯一的嫁妆就是十七世纪时她的某个祖先专门订制的一张细木镶嵌书桌和一套平底玻璃酒杯。在我到他们家的时候,那套酒杯已只剩下几个,都给放在客厅里当装饰品。我很喜欢密集地刻在杯子上的那些堂皇的盾形纹章。我的婶婶过去经常一本正经地向我解释盾面上的多种纹章,我也不知道数量有多少。纹章中站立一旁扶持盾牌的人或兽都刻得很精细,那王冠上突出的顶饰非常富有浪漫色彩。婶婶是一个淳朴的老太太,性情温和、慈善。尽管她和一个除了薪俸以外极少其他收入的普通教区牧师结婚已经三十多年,但是她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高贵出身。有一次,一个伦敦有钱的银行家租下了邻居的一所房子到这儿来度假消夏,这个人在当时的金融界颇有名气。虽然我叔叔去拜访了他(我猜主要是为新助理牧师协会募集捐款),但是婶婶却不肯去,因为他是个生意人。没有人认为婶婶是势利眼。大家都认为她的态度是完全合理的。银行家有一个和我一样大的小男孩,我忘了我是怎么认识他的。我还记得当我问叔叔、婶婶是否可以把这孩子带到我们家来玩的时候,竟在家里引起了一场讨论。他们勉强同意了,不过却不许我到他家去。我的婶婶说要是我到他家去了,下一次我就会想到卖煤的商人家去。我叔叔说:“不良的交游有损良好的举止。”
  银行家每个星期天上午都去教堂,而且总在盘子里留下半个英镑。不过如果他以为他的这种慷慨给人留下了良好的印象,那他就完全错了。整个黑马厩镇的人都知道他的这个举动,但只认为他在摆阔。
  黑马厩镇有一条蜿蜒曲折的长街通到海边,街道两旁都是两层楼的小房子,有很多是住宅,但也有不少店铺。在这条街道两边又新修筑了不少短街,一边通向乡野,一边通向沼泽。港口周围有许多狭窄的、弯弯曲曲的小巷。运煤船总把煤从纽卡斯尔运到黑马厩镇,港口充满生气。到我长大可以独自上街的时候,我常去那儿闲逛上好几个小时,看着那些穿着紧身套衫、粗犷的满身煤屑的工人在那儿卸煤。
  我就是在黑马厩镇上头一次见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那时候我十五岁,刚从学校回来过暑假。回到家的第二天上午,我带了毛巾和游泳裤就到海滩去了。天空万里无云,空气热烘烘的,阳光灿烂,但是北海的波涛送来一股好闻的强烈的气味,因而单是生活在这儿,呼吸这种空气,就令人心头舒畅。冬天,黑马厩镇的居民都在那条空荡荡的大街上快步行走,把整个身子缩成一团,尽量让自己的皮肤少接触那凛冽的东风。但是现在,他们到处闲荡;他们三五成群地站在“肯特公爵”和“熊与钥匙”两家客店之间的空地上。你听到他们那种东盎格鲁方言说话的嗡嗡声,音调拖得较长,口音可能很不好听,但是我从小就听惯了,仍然觉得它有一种悠闲自在的韵味。这些当地人肤色健康,长着蓝眼睛和高高的颧骨,他们的头发是浅色的。他们看上去都正直、诚实、坦率。我想他们并不怎么聪明,但是他们都忠厚老实。他们显得很健康,虽然多半个子不高,但却强健、活跃。那时黑马厩镇上的车辆很少,所以那些三五成群站在路上闲聊的人除了偶然碰上镇上医生的双座马车或是面包店老板的双轮轻便马车的时候外,几乎用不着让路。
  经过银行的时候,我进去向经理问候,他是我叔叔教区里的教区委员。我走出银行的时候碰到了我叔叔的助理牧师。他站住脚和我握了握手。跟他在一块儿散步的是一个陌生人。他没有把我介绍给那个人。那人个子不高,留着胡子,打扮得相当花哨,穿着一条很鲜艳的棕色灯笼裤和上衣,裤腿很紧,下面是深蓝色的长统袜,黑皮靴,头戴一顶圆顶硬礼帽。灯笼裤这种服装那时还不常见,至少在黑马厩镇是如此。我当时年纪很轻,刚从学校回来,立刻把他看成是个没有教养的下等人。可是在我和助理牧师闲谈的时候,他却友好地望着我,浅蓝色的眼睛里含着笑意。我觉得他恨不得立刻也参加谈话,于是我摆出一副傲慢自大的样子。我不想冒这种险,让一个穿着灯笼裤像猎场看守人似的家伙跟我说话;我也不喜欢他脸上那种快活、亲昵的表情。我自己当时的穿著无懈可击,我穿着白法兰绒长裤,胸前口袋上印有校徽的蓝法兰绒运动上衣,头上戴着一顶黑白相间的宽边草帽。后来助理牧师说他非得走了(真是谢天谢地,因为我在街上碰到熟人的时候始终不知道怎么结束谈话,我总窘困得不得了,徒劳地想要找个机会告辞),但他又说当天下午他要去牧师公馆,请我告诉叔叔。我们分手的时候那个陌生人朝我点头微笑,可是我却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我以为他是个前来避暑的游客,在黑马厩镇上,我们从来不和这种游客交往。我们认为伦敦人很庸俗。我们都说每年夏天这帮泼皮无赖都从京城跑到这儿来,实在令人讨厌,但是镇上那些做买卖的人自然不这么想。然而每当九月结束,黑马厩镇又恢复原来的宁静后,就连他们也如释重负地微微舒了一口气。
  我回家吃午饭的时候,我的头发还没有干透,仍旧又湿又粘地贴在头上。我说起我早上碰见了助理牧师,他下午要上我们家来。
  “谢泼德老太太昨晚去世了。”我叔叔解释说。
  助理牧师姓盖洛韦,他又高又瘦,模样寒碜,长着乱蓬蓬的黑头发和一张灰黄泛黑的小脸。他大概年纪很轻,但在我看来似乎已是中年。他话说得很快,而且爱做手势。这种习惯使大家觉得他很古怪。要不是因为他干劲十足,我叔叔是不会留他做副手的。叔叔非常疏懒,很高兴有个人把他承担的很多工作都接过去。下午盖洛韦先生和我叔叔谈完了他来牧师公馆要谈的公务后进来问候我婶婶,婶婶留下他喝茶。
  “今天上午和你在一起的那个人是谁?”他坐下后我问道。
  “哦,那是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我没有给你介绍。我拿不准你叔叔是否愿意你认识他。”
  “我看大可不必。”我叔叔说。
  “嗨,他是谁呀?他不是黑马厩镇上的人吧?”
  “他是出生在这个教区,”我叔叔说,“他父亲是沃尔夫老小姐的庄园弗恩大宅的管家。不过他们都不是国教教徒。”
  “他娶了黑马厩镇上的一个姑娘。”盖洛韦先生说。
  “大概是在教堂结婚的吧,”我婶婶说,“她真是铁路徽章酒店的女招待吗?”
  “看来她好像干过。”盖洛韦先生微笑着说。
  “他们准备在这儿长住下去吗?”
  “大概会的。他们已经在公理会教堂所在的那条街上租了一幢房子。”助理牧师说。
  那时候在黑马厩镇上,新修的街道当然都有街名,可是大家都不知道,也不使用。
  “他会来做礼拜吗?”我叔叔问道。
  “说实在的,我还没有和他谈到这个问题。”盖洛韦先生回答说,“你知道,他是一个受过相当教育的人。”
  “这一点,我几乎无法相信。”我叔叔说。
  “我听说他上过哈佛沙姆学校,他在那儿得到很多次奖学金和其他奖赏。后来他在瓦德哈姆又得了一项奖学金,但是他却跑到海上去了。”
  “我听说他是个很冒失的家伙。”我叔叔说。
  “他看上去不大像个水手。”我说。
  “哦,好多年前他就不干这行了。从那以后,他干过各式各样的工作。”
  “行行皆通,样样稀松。”我叔叔说。
  “哦,我明白了,他是一个作家。”
  “这也干不了多久。”我叔叔说。
  我从来没有结识过一个作家,我对他产生了兴趣。
  “他写什么?”我问道,“是写书吗?”
  “我想是的,”助理牧师说,“还写文章。春天他出版了一本小说。他答应借给我看看。”
  “我要是你,就不浪费时间去看这种无聊的东西。”我叔叔说。他除了《泰晤士报》和《卫报》,什么别的东西都不看。
  “他那本小说叫什么?”我问道。
  “他告诉过我书名,可是我忘了。”
  “反正你也没有必要知道,”我叔叔说,“我非常不赞成你看这些毫无价值的小说。暑假里你最好多在户外活动,而且你大概还有暑期作业要做吧?”
  我确实有作业,就是阅读《艾凡赫》〔注:英国沃尔特·司各特的著名小说,又译艾文荷。〕。我十岁的时候就读过这本书,一想到要再读一遍,而且还要写一篇读后感,我就厌烦得要命。
  我想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后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又记起当初在我叔叔的饭桌上我们怎样议论他的情形,就禁不住觉得好笑。不久前,德里菲尔德去世以后,那些崇拜他的人热烈地纷纷提出要把他安葬在西敏寺〔注:在伦敦,是英国国王加冕和著名人物下葬之所在。〕里。在我叔叔之后黑马厩镇的牧师换过两次,现任牧师写信给《每日邮报》指出德里菲尔德出生在他那个教区,他不仅在那个地区生活了很多年,特别是他生命的最后二十五年,而且他的好几本最有名的小说的背景地点都给安排在这儿,因此把他的骸骨安葬在黑马厩镇的教堂墓地里才合适,他的父母也正是安息在墓地里那些肯特郡的榆树底下。后来,西敏寺的教长用一种不大客气的态度拒绝了把德里菲尔德安葬在大教堂里的建议,于是德里菲尔德太太给报界写了一封很有尊严的信,她在信中说她确信把她已故的丈夫安葬在他如此熟悉和热爱的平凡的人中间是在实现死者最热切的愿望。这时候黑马厩镇上的人们才松了一口气。不过,除非黑马厩镇的名流显要从我离开那儿后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否则我相信他们都不大会喜欢“平凡的人”这种说法。我后来听说,他们始终不能“容忍”第二个德里菲尔德太太。
  〖四〗
  就在我和阿尔罗伊·基尔一起吃午饭后的两三天,我出乎意料地收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遗孀的一封来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朋友:
  听说你上个星期和罗伊做过一次长谈,谈到爱德华·德里菲尔德。我非常高兴地得知你对他推崇备至。他过去时常和我谈到你,对你的才能赞叹不已,所以那次你来我们家吃午饭的时候,他见到你特别高兴。我不知道你是否存有他以前写给你的信件。要是存有什么信件,可否让我抄录一份。如果你能答应上我家来小住两三天,我将十分高兴。现在我家里很清静,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人,请你选个对你合适的时间前来即可。我很乐意重新见到你,和你谈谈以往的日子。我有一件特别的事想得到你的帮助。我相信为了我故去的亲爱的丈夫,你是不会拒绝的。
  埃米·德里菲尔德谨启
  我只见过德里菲尔德太太一次,对她也没有多大兴趣。我不喜欢被人称作“亲爱的朋友”;单是这个称呼就足以使我谢绝她的邀请,而这种邀请的总的性质也使我十分气恼,因为不管我想个什么巧妙的借口来回绝她,我不应邀前往的理由总是十分明显,也就是说,我不想去看她。我手里并没有德里菲尔德的信件。大概多年以前,他给我写过几次信,都是寥寥数语,可是那时候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作家,即使我曾保存别人给我的书信,我也绝不会想到要保存他的来信。我哪里知道他后来会被推崇为当代最伟大的小说家?我没有马上回信拒绝,只是因为德里菲尔德太太信中说她有事求我帮忙。当然我很讨厌为她做事,但是如果那是一件我能办到的事而我不肯去做,那就未免显得性格乖戾。不管怎么说,她的丈夫总是一个很显要的人物。
  这封信是随头一班邮件送来的,早饭后我就给罗伊打电话。我刚报出自己的姓名,罗伊的秘书立刻就把电话转给了他。如果我在写一个斥堠故事,我马上就会疑心罗伊正在等候我的电话,而罗伊在电话中招呼我的那种雄浑有力的嗓音更足以证实我的疑心。没有人在大清早接到别人电话的时候声调自然地就会这么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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