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史百家杂钞 史记·五宗世家(2)

  六安王庆,以元狩二年用胶东康王子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为清河王。十二年卒,无后,国除,地入于汉,为清河郡。
  常山宪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为常山王。舜最亲,景帝少子,骄怠多淫,数犯禁,上常宽释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为王。
  初,宪王舜有所不爱姬生长男棁。棁以母无宠故,亦不得幸於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内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宪王病甚,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媢不常侍病,辄归舍。医进药,太子勃不自尝药,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宪王雅不以长子棁为人数,及薨,又不分与财物。郎或说太子、王后,令诸子与长子棁共分财物,太子、王后不听。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棁。棁怨王后、太子。汉使者视宪王丧,棁自言宪王病时,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太子勃私奸,饮酒,博戏,击筑,与女子载驰,环城过市,入牢视囚。天子遣大行骞验王后及问王勃,请逮勃所与奸诸证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击笞掠,擅出汉所疑囚者。有司请诛宪王后脩及王勃。上以脩素无行,使棁陷之罪,勃无良师傅,不忍诛。有司请废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属处房陵,上许之。
  勃王数月,迁于房陵,国绝。月馀,天子为最亲,乃诏有司曰:“常山宪王蚤夭,后妾不和,適孽诬争,陷于不义以灭国,朕甚闵焉。其封宪王子平三万户,为真定王;封子商三万户,为泗水王。”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宪王子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无子。於是上怜泗水王绝,乃立安世弟贺为泗水王。
  右四国本王皆王夫人儿姁子也。其后汉益封其支子为六安王、泗水王二国。凡儿姁子孙,於今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时诸侯皆赋,得自除内史以下,汉独为置丞相,黄金印。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拟於天子。自吴楚反后,五宗王世,汉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银印。诸侯独得食租税,夺之权。其后诸侯贫者或乘牛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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