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文集 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2)

  悠悠二千岁,莽莽十数姓,谋谟之臣比肩,掌故之书充栋,要其立法之根,不出此防弊之一心。谬种流传,遂成通理,以缜密安静为美德,以好事喜功为恶词,容容者有功,嶢嶢者必缺,在官者以持禄保位为第一义,缀学者以束身自好为第一流。大本既拨,末亦随之,故语以开铁路,必曰恐妨舟车之利也;语以兴机器,必曰恐夺小民之业也;语以振商务,必曰恐坏淳朴之风也;语以设学会,必曰恐导标榜之习也;语以改科举,必曰恐开躁进之门也;语以铸币楮,必曰恐蹈宋、元之辙也;语以采矿产,必曰恐为晚明之续也;语以变武科,必曰恐民挟兵器以为乱也;语以轻刑律,必曰恐民藐法纪而滋事也。坐此一念,百度不张。譬之忡病,自惊自怛,以废寝食;譬之痿病,不痛不痒,僵卧床蓐,以待死期。岂不异哉!岂不伤哉! 防弊之心乌乎起?曰:起于自私。请言公私之义。西方之言曰:人人有自主之权。
  何谓自主之权?各尽其所当为之事,各得其所应有之利,公莫大焉,如此则天下平矣。
  防弊者欲使治人者有权,而受治者无权,收人人自主之权,而归诸一人,故曰私。虽然,权也者,兼事与利言之也。使以一人能任天下人所当为之事,则即以一人独享天下人所当得之利,君子不以为泰也。先王知其不能也,故曰:“不患寡而患不均。”又曰:“君子有絜矩之道,言公之为美也。”地者积人而成,国者积权而立,故全权之国强,缺权之国殃,无权之国亡。何谓全权?国人各行其固有之权;何谓缺权?国人有有权者,有不能自有其权者;何谓无权?不知权之所在也。无权恶乎起?曰:始也,欲以一人而夺众人之权,然众权之繁之大,非一人之智与力所能任也,既不能任,则其权将糜散堕落,而终不能以自有。虽然,向者众人所失之权,其不能复得如故也,于是乎不知权之所在。故防弊者,始于争权,终于让权。何谓让权?天下有事,上之天子,天子曰议以闻,是让权于部院;部院议可,移文疆吏,是让权于督抚;督抚以颁于所属,是让权于州县;州县以下于有司,是让权于吏胥。
  一部之事,尚、侍互让;一省之事,督抚互让;一君之事,君国民互让。争固不可也,让亦不可也。争者损人之权,让者损已之权。争者半而让者半,是谓缺权;举国皆让,是谓无权。夫自私之极,乃至无权。然则防弊何为乎?吾请以一言蔽之曰:因噎而废食者必死,防弊而废事者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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