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讲义 第九讲 文学的形式(1)

  我们曾经夸奖过萧统的选文方法,因为它给文与非文划出一条界限。但是,我们不满意他的分类法。他把所选的文章分成:赋,诗,骚,七,诏,册,令,教,表,上书,启,弹事,笺,奏记,书,檄,对问,设论,辞,序,烦,赞,符命,史论,史述赞,论,连珠,箴,铭诔,哀,碑文,墓志,行状,吊文,祭文等类。这样的分类法是要给“随时变改,难以详悉”的文艺作品一个清楚的界划,逐类列文,以便后学对各体都有所本。但是,诗,七,赋等,因为有一定的形式,可以提出些模范作品;至于序,史论,论等,是没有一定结构与形式的,怎能和诗、七等对立呢?设若不论是诗赋,是序论,全以内容的好坏为入选的标准,不管它们的形式,那就无须分这么多类。可是不分类吧,诗赋等不但是内容不同,形式也是显然的有分别,而且忽略了这形式之美即失去许多对它们的欣赏。这个混乱从何而起呢?因为根本没弄清诗与散文的分别。不弄清这个分别永远不能弄清文学的形式。文学的形式只能应用于诗,因为诗是在音节上,长短上,有一定的结构的。泛言诗艺,诗的内容与形式便全该注意;严格的谈诗的组织便有诗形学(Prosody)。诗形学不足以使人明白了诗,但它确是独立的一种知识。散文中可有与诗形学相等的东西没有呢?没有。那就是说,诗与散文遇到一处的时候,诗可以列阵以待,而散文总是一盘散沙。那么,在形式上散文既不能整起队伍来,而要强把它象诗一样的排好,怎能不混乱呢?
  后来,姚鼐的《古文辞类纂》,把文章分为十三类:论辩,词赋,序跋,诏令,奏议,书说,哀祭,传志,杂记,赠序,颂赞,铭箴,碑志。这虽然比萧统的分法简单了,知道以总题包括细目;可是又免不了脱落的毛病,如林语堂先生所说:“……姚鼐想要替文学分十三体类,而专在箴铭赞颂奏议序跋钻营,却忘记了最富于个性的书札,及一切想象的文学(小说戏曲等)。”(《新的文评序》)不过,林先生所挑剔的正是这种分类法必然的结果:强把没有一定形式的东西插上标签,怎能不发生错误呢?再退一步讲,就是这种分类不是专顾形式,而以内容为主,也还免不了混乱:到底文艺作品的内容只限于所选的这些题目呢,还是不止于此?况且这十三类中分明有词赋一类,词赋是有定形的。
  曾国藩更比姚鼐的分类法简单些,他把文艺分成三门十一类。他对于选择文章确有点见识,虽与萧统相反,而各有所见。萧是大胆的把经史抛开;曾是把经史中具有文学价值的东西拉出去交给文学——《经史百家杂钞》。他似乎也看到韵文与散文的分别,不过没有彻底的明白。对论著类他说:著作之无韵者。对词赋类他说:著作之有韵者。以有韵无韵分划,似乎有形式可寻,但这形式是属于一方面的,以无形式对有形式——以词赋对论著。但是无论怎么说吧,他似乎是想到了形式方面。至于到了序跋类,他便没法维持这有韵与无韵的说法,而说:他人之著作序述其意者。这是由形式改为内容了。以内容分类可真有点琐碎了:传志类是所以记人者,叙记类是所以记事者,典志类是所以记政典者……那么,那记人记事兼记政典者又该分列在哪里呢?有一万篇文章便有一万个内容,怎能把文艺分成一万类呢?况且以内容分类是把那有形式的诗赋也牵扯在泥塘里,不拿抒情诗史诗等分别,而拿内容来区划,这连诗形学也附带着拆毁了。
  那么,以文人的观点为主,把文学分为主观的与客观的,妥当不妥当呢?象:
  (主观的)
  散文——议论文
  韵文——抒情诗
  (客观的)
  叙记文
  叙事诗
  (主观的客观的)
  小说
  戏剧
  这还是行不通。主观与客观的在文章里不能永远分划得很清楚的,在抒情诗里也有时候叙述,在戏剧里也有抒情的部分——这在古代希腊戏剧与元曲中都是很显明的。况且,这还是以散文与韵文对立,我们在前面已说过散文在形式上是没有与韵文对立的资格。
  有人又以言情,说理,记事等统系各体,如诗歌颂赞哀祭等是属于言情的,议论奏议序跋等是属于说理的,传志叙记等是属于记事的。这还是把诗歌与散文搀混在一处说,势必再把诗歌分成言情,说理,记事的。这样越分越多,而且一定越糊涂。
  那么,我们应当怎样研究文学的形式呢?这很简单,诗形学是专研究诗的形式的,由它可以认识诗的形式,它是诗形的科学。散文呢?没有一定的形式,无从研究起。自然小说与戏剧的结构比别种散文作品较为固定,但是,它们的形式仍永远不会象诗那样严整,永远不会有绝对的标准(此处所说的戏剧是近代的,不是诗剧)。
  我们为什么一定要研究形式呢?有的人愿对于这个作一种研究。但是这不足说明它的重要。我们应提出研究形式对于认识文学有什么重要:一、文学形式的研究足以有助于看明文学的进展。请看Richard Green Moulton①的最有意思的表解(见下)。
  由上表我们着出文学的起源是歌舞,其余的文艺品都是由此分化出来的。这足以使我们看清文艺各枝的功能在哪里:戏剧是重动作的,抒情诗是重音乐的……而且还足以说明文学形式虽不同,可是并非界划极严,因为文艺都是一母所生的儿女,互有关联,不能纯一。
  二、由文学形式可以认识文艺作品。Moulton说:清楚的明白外形是深入一切文艺内容与精神的最重要的事。他又说:假如一个人读一本戏剧,而他以为是念一篇文章,一定是要走入迷阵的。他并且举出证据,说明文艺形式的割裂足以损失内容的含义,如《圣经》中的主祷文,原来的形式是:我们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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