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集第十六卷 《红楼梦》并不是梦(2)

  我的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我写出人物与否,不在于人物有什么“底版”。
  假若我要写我自己,我就写自传,不必写小说。即使我写自传,我写的也不会跟我的一切完全一样,我也必须给自己的全部生活加以选择,剪裁。艺术不是照相。
  有的“考证家”忘了,或不晓得,创作的规律,所以认为《红楼梦》是自传,从而拚命去找作者与作品中人物的关系,而把《红楼梦》中的人物与人物的关系忘掉,也就忘了从艺术创作上看它如何伟大,一来二去竟自称之为不可解之谜。这不是考证,而是唯心的夹缠。这种“考证”方法不但使“考证家”忘了他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而且会使某些读者钻到牛犄角里去——只问《红楼梦》的作者有多少女友,谁是他的太太,而忘了《红楼梦》的社会意义。这是个罪过!
  是的,研究作家的历史是有好处的。正如前面提过的,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作品外边。我们明白了作家的历史,也自然会更了解他的作品。
  可是,历史包括着作家个人的生活和他的时代生活。我们不应把作家个人的生活从他的时代生活割开,只单纯地剩下他个人的身世。专研究个人的身世,而忘记他的时代,就必出毛病。从个人身世出发,就必然会认为个人的一切都是遗世孤立,与社会现实无关的。这么一来,个人身世中的琐细就都成为奇珍异宝,当作了考证的第一手资料。于是,作家爱吸烟,就被当作确切不移的证据——作品中的某人物不也爱吸烟么?这还不是写作家自己么?这就使考证陷于支离破碎,剥夺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过去的这种烦琐考证方法,就这么把研究《红楼梦》本身的重要,转移到摸索曹雪芹的个人身边琐事上边去。一来二去,曹雪芹个人的每一生活细节都变成了无价之宝,只落得《红楼梦》是谜,曹雪芹个人的小事是谜底。我反对这种解剖死人的把戏。我要明白的是《红楼梦》反映了什么现实意义,创造了何等的人物等等,而不是曹雪芹身上长着几颗痣。
  是时候了,我们的专家应该马上放弃那些猜谜的把戏,下决心去严肃地以马列主义治学的精神学习《红楼梦》和其他的古典文学作品。
  载一九五四年《人民文学》十二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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