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海集 阳光(5)

  自然我还不能完全忘掉那个无利于实际而怪好听的字——爱。但是没法子再转过这个弯儿来。我只好拿这个当作一种牺牲,我自幼儿还没牺牲过什么,也该挑个没多大用处的东西扔出去了。况且要维持我的“新”还另有办法呢,只要有钱,我的服装,鞋袜,头发的样式,都足以作新女子的领袖。只要有钱,我可以去跳舞,交际,到最文明而热闹的地方去。钱使人有生趣,有身分,有实际的利益。我想象着结婚时的热闹与体面,婚后的娱乐与幸福,我的一生是在阳光下,永远不会有一小片黑云。我甚至于迷信了一些,觉得父母看宪书,择婚日,都是善意的,婚仪虽是新式的,可是择个吉日吉时也并没什么可反对的。他们是尽其所能的使我吉利顺当。我预备了一件红小袄,到婚期好穿在里面,以免身上太素淡了。
  不能不承认我精明,我作对了!我的丈夫是个顶有身分,顶有财产,顶体面,而且顶有道德的人。他很精明,可是不肯自由结婚。他是少年老成,事业是新的,思想是新的,而愿意保守着旧道德。他的婚姻必须经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要给胡闹的青年们立个好榜样,要挽回整个社会道德的堕落。他是二十世纪的孔孟,我们的结婚像片在各报纸上刊出来,差不多都有一些评论,说我们俩是挽救颓风的一对天使!我在良心上有点害羞了,我曾想过奋斗呢!曾经要求过爱的自由呢!幸而我转变的那么快,不然……
  我的快乐增加了我的美丽,我觉得出全身发散着一种新的香味,我胖了一些,而更灵活,大气,我象一只彩凤!可是我并不专为自己的美丽而欣喜,丈夫的光荣也在我身上反映出去,到处我是最体面最有身分最被羡慕的太太。我随便说什么都有人爱听。在作小姐的时候,我的尊傲没有这么足;小姐是一股清泉,太太是一座开满了桃李的山。山是更稳固的,更大样的,更显明的,更有一定的形式与色彩的。我是一座春山,丈夫是阳光,射到山坡上,我腮上的桃花向阳光发笑,那些阳光是我一个人的。
  可是我也必得说出来。我的快乐是对于我的光荣的欣赏,我象一朵阳光下的花,花知道什么是快乐吗?除了这点光荣,我必得说,我并没有从心里头感到什么可快活的。我的快活都在我见客人的时候,出门的时候,象只挂着帆,顺风而下的轻舟,在晴天碧海的中间儿。赶到我独自坐定的时候,我觉到点空虚,近于悲哀。我只好不常独自坐定,我把帆老挂起来,有阵风儿我便出去。我必须这样,免得万一我有点不满意的念头。我必须使人知道我快乐,好使人家羡慕我。还有呢,我必须谨慎一点,因为我的丈夫是讲道德的人,我不能得罪他而把他给我的光荣糟蹋了。我的光荣与身分值得用心看守着,可是因此我的快活有时候成为会变动的,象忽晴忽阴的天气,冷暖不定。不过,无论怎么说吧,我必须努力向前;后悔是没意思的,我顶好利用着风力把我的一生光美的度过去;我一开首总算已遇到顺风了,往前走就是了。
  以前的事象离我很远了,我没想到能把它们这么快就忘掉。自从结婚那一天我仿佛忽然入了另一个世界,就象在个新地方酣睡似的,猛一睁眼,什么都是新的。及至过了相当时期,我又逐渐的把它们想起来,一个一个的,零散的,象拾起一些散在地上的珠子。赶到我把这些珠子又串起来,它们给我一些形容不出的情感,我不能再把这串珠子挂在项上,拿不出手来了。是的,我的丈夫的道德使我换了一对眼睛,用我这对新眼睛看,我几乎有点后悔从前是那样的狂放了。我纳闷,为什么他——一个社会上的柱石——要娶我呢?难道他不晓得我的行为吗?是,我知道,我的身分家庭足以配得上他,可是他不能不知道在学校里我是个浪漫皇后吧?我不肯问他,不问又难受。我并不怕他,我只是要明白明白。说真的,我不甚明白,他待我很好,可是我不甚明白他。他是个太阳,给我光明,而不使我摸到他。我在人群中,比在他面前更认识他;人们尊敬我,因为他们尊敬他;及至我俩坐在一处,没人提醒我或他的身分,我觉得很渺茫。在报纸上我常见到他的姓名,这个姓名最可爱;坐在他面前,我有时候忘了他是谁。他很客气,有礼貌,每每使我想到他是我的教师或什么保护人,而不是我的丈夫。在这种时节,似有一小片黑云掩住了太阳。
  阳光要是常被掩住,春天也可以很阴惨。久而久之,我的快活的热度低降下来。是的,我得到了光荣,身分,丈夫;丈夫,我怎能只要个丈夫呢?我不是应当要个男子么?一个男子,哪怕是个顶粗莽的,打我骂我的男子呢,能把我压碎了,吻死的男子呢!我的丈夫只是个丈夫,他衣冠齐楚,谈吐风雅,是个最体面的杨四郎,或任何戏台上的穿绣袍的角色。他的行止言谈都是戏文儿。我这是一辈子的事呀!可是我不能马上改变态度,“太太”的地位是不好意思随便扔弃了的。不扔弃了吧,我又觉得空虚,生命是多么不易安排的东西呢!当我回到母家,大家是那么恭维我,我简直张不开口说什么。他们为我骄傲,我不能鼻一把泪一把象个受气的媳妇诉委屈,自己泄气。在娘家的时候我是小姐,现在我是姑奶奶,作小姐的时候我厉害,作姑奶奶的更得撑起架子。我母亲待我象个客人,我张不开口说什么。在我丈夫的家里呢,我更不能向谁说什么,我不能和女仆们谈心,我是太太。我什么也别说了,说出去只招人笑话;我的苦处须自己负着。是呀,我满可以冒险去把爱找到,但是我怎么对我母家与我的丈夫呢?我并不为他们生活着,可是我所有的光荣是他们给我的,因为他们给我光荣,我当初才服从他们,现在再反悔似乎不大合适吧?只有一条路给我留着呢,好好的作太太,不要想别的了。这是永远有阳光的一条路。
  人到底是肉作的。我年轻,我美,我闲在,我应当把自己放在血肉的浓艳的香腻的旋风里,不能呆呆对着镜子,看着自己消灭在冰天雪地里。我应当从各方面丰富自己,我不是个尼姑。这么一想我管不了许多了。况且我若是能小心一点呢——我是有聪明的——或者一切都能得到,而出不了毛病。丈夫给我支持着身分,我自己再找到他所不能给我的,我便是个十全的女子了,这一辈子总算值得!小姐,太太,浪漫,享受,都是我的,都应当是我的;我不再迟疑了,再迟疑便对不起自己。我不害怕,我这是种冒险,牺牲;我怕什么呢?即使出了毛病,也是我吃亏,把我的身分降低,与父母丈夫都无关。自然,我不甘心丢失了身分,但是事情还没作,怎见得结果必定是坏的呢?精明而至于过虑便是愚蠢。饥鹰是不择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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