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集 我这一辈子(5)

  我到底怎样了呢?这倒是我所要说的,因为这件我永远猜不透的事在我这一辈子里实在是件极大的事。这件事好象是在梦中丢失了我最亲爱的人,一睁眼,她真的跑得无影无踪了。这个梦没法儿明白,可是它的真确劲儿是谁也受不了的。作过这么个梦的人,就是没有成疯子,也得大大的改变;他是丢失了半个命呀!
  五
  最初,我连屋门也不肯出,我怕见那个又明又暖的太阳。
  顶难堪的是头一次上街:抬着头大大方方的走吧,准有人说我天生来的不知羞耻。低着头走,便是自己招认了脊背发软。怎么着也不对。我可是问心无愧,没作过一点对不起人的事。
  我破了戒,又吸烟喝酒了。什么背运不背运的,有什么再比丢了老婆更倒霉的呢?我不求人家可怜我,也犯不上成心对谁耍刺儿,我独自吸烟喝酒,把委屈放在心里好了。再没有比不测的祸患更能扫除了迷信的;以前,我对什么神仙都不敢得罪;现在,我什么也不信,连活佛也不信了。迷信,我咂摸出来,是盼望得点意外的好处;赶到遇上意外的难处,你就什么也不盼望,自然也不迷信了。我把财神和灶王的龛——我亲手糊的——都烧了。亲友中很有些人说我成了二毛子的。什么二毛子三毛子的,我再不给谁磕头。人若是不可靠,神仙就更没准儿了。
  我并没变成忧郁的人。这种事本来是可以把人愁死的,可是我没往死牛犄角里钻。我原是个活泼的人,好吧,我要打算活下去,就得别丢了我的活泼劲儿。不错,意外的大祸往往能忽然把一个人的习惯与脾气改变了;可是我决定要保持住我的活泼。我吸烟,喝酒,不再信神佛,不过都是些使我活泼的方法。不管我是真乐还是假乐,我乐!在我学艺的时候,我就会这一招,经过这次的变动,我更必须这样了。现在,我已快饿死了,我还是笑着,连我自己也说不清这是真的还是假的笑,反正我笑,多喒死了多喒我并上嘴。从那件事发生了以后,直到如今,我始终还是个有用的人,热心的人,可是我心中有了个空儿。这个空儿是那件不幸的事给我留下的,象墙上中了枪弹,老有个小窟窿似的。我有用,我热心,我爱给人家帮忙,但是不幸而事情没办到好处,或者想不到的扎手,我不着急,也不动气,因为我心中有个空儿。这个空儿会教我在极热心的时候冷静,极欢喜的时候有点悲哀,我的笑常常和泪碰在一处,而分不清哪个是哪个。
  这些,都是我心里头的变动,我自己要是不说——自然连我自己也说不大完全——大概别人无从猜到。在我的生活上,也有了变动,这是人人能看到的。我改了行,不再当裱糊匠,我没脸再上街口去等生意,同行的人,认识我的,也必认识黑子;他们只须多看我几眼,我就没法再咽下饭去。在那报纸还不大时行的年月,人们的眼睛是比新闻还要厉害的。现在,离婚都可以上衙门去明说明讲,早年间男女的事儿可不能这么随便。我把同行中的朋友全放下了,连我的师傅师母都懒得去看,我仿佛是要由这个世界一脚跳到另一个世界去。这样,我觉得我才能独自把那桩事关在心里头。年头的改变教裱糊匠们的活路越来越狭,但是要不是那回事,我也不会改行改得这么快,这么干脆。放弃了手艺,没什么可惜;可是这么放弃了手艺,我也不会感谢“那”回事儿!不管怎说吧,我改了行,这是个显然的变动。
  决定扔下手艺可不就是我准知道应该干什么去。我得去乱碰,象一支空船浮在水面上,浪头是它的指南针。在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认识字,还能抄抄写写,很够当个小差事的。再说呢,当差是个体面的事,我这丢了老婆的人若能当上差,不用说那必能把我的名誉恢复了一些。现在想起来,这个想法真有点可笑;在当时我可是诚心的相信这是最高明的办法。“八”字还没有一撇儿,我觉得很高兴,仿佛我已经很有把握,既得到差事,又能恢复了名誉。我的头又抬得很高了。
  哼!手艺是三年可以学成的;差事,也许要三十年才能得上吧!一个钉子跟着一个钉子,都预备着给我碰呢!我说我识字,哼!敢情有好些个能整本背书的人还挨饿呢。我说我会写字,敢情会写字的绝不算出奇呢。我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可是,我又亲眼看见,那作着很大的官儿的,一天到晚山珍海味的吃着,连自己的姓都不大认得。那么,是不是我的学问又太大了,而超过了作官所需要的呢?我这个聪明人也没法儿不显着糊涂了。
  慢慢的,我明白过来。原来差事不是给本事预备着的,想做官第一得有人。这简直没了我的事,不管我有多么大的本事。我自己是个手艺人,所认识的也是手艺人;我爸爸呢,又是个白丁,虽然是很有本事与品行的白丁。我上哪里去找差事当呢?
  事情要是逼着一个人走上哪条道儿,他就非去不可,就象火车一样,轨道已摆好,照着走就是了,一出花样准得翻车!我也是如此。决定扔下了手艺,而得不到个差事,我又不能老这么闲着。好啦,我的面前已摆好了铁轨,只准上前,不许退后。
  我当了巡警。
  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拉车不用什么本钱,肯出汗就能吃窝窝头。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别的先不提,挑巡警用不着多大的人情,而且一挑上先有身制服穿着,六块钱拿着;好歹是个差事。除了这条道,我简直无路可走。我既没混到必须拉车去的地步,又没有作高官的舅舅或姐丈,巡警正好不高不低,只要我肯,就能穿上一身铜钮子的制服。当兵比当巡警有起色,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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