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潜纪闻初笔 封赠之典

  旧例,凡封赠之典,四品以下文官,祗准将本身妻室封典移封父母;八品以下,例封本身,不及妻室,是以封不及父母。雍正二年,从吏部尚书朱轼之请,四品下始准移封祖父母;八九品官准封父母,不封本身妻室。
  又教授、学正、教谕、训导,向无封典;至是,教授照知县,学正、教谕照县丞,训导照主簿,一体准封。并继母、生母,与嫡母俱封,皆文端奏准。
友情链接:豆豆小说 - 豆豆小说阅读网 - 豆豆言情 - 猪猪书库 - 豆豆言情小说网 - 席绢 - Stock Analysis - 股票分析预测 - 豆豆股票分析
CopyRight © 2020 本作品由豆豆书库提供,仅供试阅。如果您喜欢,请购买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