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巢杂识 本籍捐监

  乾隆三年二月,直督李卫奏称:
  常平捐监,以实仓廪,积贮之计莫便于此。但米粮价值各处不同,若任其随便报捐,则必择贱处购买交收,而米贵之处无人上纳,仓囷仍虚;势必拨运协济,于官又增脚费。且聚捐既众,争买长价,亦有未便。请照州县大小,酌定每处收捐米谷几万石。约计地方贱价,捐谷二百石;中价捐谷一百八十石;贵价,捐谷一百六十石。米各减半。并先在本籍捐纳,捐满后方许向附近邻邑报捐。庶无此盈彼绌之虞。
  得旨:“依议速行”。
友情链接:豆豆小说 - 豆豆小说阅读网 - 豆豆言情 - 猪猪书库 - 豆豆言情小说网 - 席绢 - Stock Analysis - 股票分析预测 - 豆豆股票分析
CopyRight © 2020 本作品由豆豆书库提供,仅供试阅。如果您喜欢,请购买正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