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弥儿 第99章

  人们说,每一个人都是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才赞助公众的福利的。那么,为什么好人要损自己而利大众呢?难道说牺牲生命也为的是自己的利益吗?毫无疑问,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利益而行动,但如果不谈道德问题的话,是可以用私利去解释坏人的行为的,这样一解释,别人就不会再进一步问个究竟了。这种哲学是太可怕了,因为它将使人畏首畏尾地不敢去作善良的行为,它将使人拿卑劣的意图和不良的动机去解释善良的行为,它将使人不能不诬蔑苏格拉底和诋毁雷居鲁斯。这样的看法即使在我们中间有所滋长,自然的呼声和理性的呼声也会不断地对它们进行反驳,决不让任何一个抱这种看法的人找到一个相信这种看法的借口。
  我不打算在这里讨论形而上学,因为它超出了我和你的理解能力,所以讨论一阵实际上也得不到什么结果。我已经向你说过,我并不是想同你讲什么哲学,而是想帮助你去问问你自己的心。当举世的哲学家都说我错了的时候,只要你觉得我讲得很对,那就再好不过了。
  为此,我只要使你能够辨别我们从外界获得的观念跟我们的自然的情感有什么不同就够了,因为,我们必然是先有感觉,而后才能认识;由于我们的求善避恶并不是学来的,而是大自然使我们具有这样一个意志,所以,我们好善厌恶之心也犹如我们的自爱一样,是天生的。良心的作用并不是判断,而是感觉:尽管我们所有的观念都得自外界,但是衡量这些观念的情感却存在于我们的本身,只有通过它们,我们才能知道我们和我们应当追求或躲避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哪些利弊。
  对我们来说,存在就是感觉;我们的感觉力无可争辩地是先于我们的智力而发展的,我们先有感觉,而后有观念。不管我们的存在是什么原因,但它为了保持我们,便使我们具备了适合于我们天性的情感;至少,这些情感是天生的,这一点谁也不能否认。就个人来说,这些情感就是对自己的爱、对痛苦的忧虑、对死亡的恐惧和对幸福的向往。但是,如果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肯定说人天生就是合群的,或者至少是可以变成合群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断定他一定是通过跟他的同类息息相连的固有的情感才成为合群的,因为,如果单有物质上的需要,这种需要就必然使人类互相分散而不互相聚集。良心之所以能激励人,正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种根据对自己和对同类的双重关系而形成的一系列的道德。知道善,并不等于爱善;人并不是生来就知道善的,但是,一旦他的理智使他认识到了善,他的良心就会使他爱善;我们的这种情感是得自天赋的。因此,我的朋友,我并不认为我们不能把良心的直接的本原解释为我们天性的结果,它是独立于理智的。要说是不能够这样解释的话,还不如说是不需要这样解释,因为,有些人虽然否认一切人类所公认的这个本原,但却无法证明它不存在,他们只能够硬说没有这个本原罢了;而我们之断言它的存在,也象他们一样是有很好的根据的,何况我们还有内心的证据,何况良心的呼声也在为它自己辩护咧。如果判断的光芒使我们眼花缭乱,把我们要看的东西弄得模糊不清,那就等我们微弱的目光恢复过来,变得锐利的时候再看;这时候,我们在理智的光辉之下马上就可以看出那些东西在大自然最初把它们摆在我们面前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说得更确切一点,那就是:我们一定要保持天真,少弄玄虚;我们必须具备的情感,应当以我们内心最初经验的那些情感为限,因为,只要我们的潜心研究不使我们走入歧途,就始终会重新使我们恢复这些情感的。
  良心呀!良心!你是圣洁的本能,永不消逝的天国的声音。是你在妥妥当当地引导一个虽然是蒙昧无知然而是聪明和自由的人,是你在不差不错地判断善恶,使人形同上帝!是你使人的天性善良和行为合乎道德。没有你,我就感觉不到我身上有优于禽兽的地方;没有你,我就只能按我没有条理的见解和没有准绳的理智可悲地做了一桩错事又做一桩错事。
  感谢老天,我们才摆脱了这种可怕的哲学的玄虚,我们没有渊博的学问也能做人,我们才无须浪费我们一生的时间去研究伦理,因为我们已经以最低的代价找到了一个最可靠的响导指引我们走出这浩大的偏见的迷津。但是,单单存在着这样一个响导是不够的,我们还需要认识它和跟随它。既然它向所有的人的心都发出了呼声,那么,为什么只有极少的人才能听见呢?唉!这是因为它向我们讲的是自然的语言,而我们所经历的一切事物已经使我们把这种语言全都忘记了。良心是靦觍的,它喜欢幽静;世人一吵闹就会使它害怕。有人认为它产生于偏见,其实偏见是它最凶恶的敌人;它一遇到偏见,它就要躲避,或者就缄默不语;它们闹闹嚷嚷的声音压倒了它的声音,使人们不能听到;偏执的想法竟敢冒称良心,而且以良心的名义陷人于罪行。它因为受到人们的误解而感到沮丧;它不再呼唤我们,也不再回答我们;由于我们长期地对它表示轻蔑,因此,我们当初花了多少气力把它赶走,现在也要花多少气力才把它召得回来。
  在进行探索的时候,我有多少次由于内心的冷淡而感到厌倦!有多少次悲伤和烦恼把它们的毒汁倾入了我最初的沉思,使我觉得我所沉思的东西是毫无根据的!我贫弱的心对真理的爱好也是那样地缺乏热情。我对自己说:“我为什么要辛辛苦苦地去寻找那并不存在的东西呢?道德上的善全属子虚,最快乐的事情莫过于官能的享受。”我们一旦丧失了使灵魂快乐的欣赏能力,是多么难于恢复啊!要是从来就没有过这种能力的话,要想具备,那就更加困难了!如果一个人竟可怜到没有做过一件使他回忆起来对自己感到满意、而且觉得没有白活一生的事情,那么,这个人可以说是缺乏认识自己的能力;而且,由于他意识不到什么德行最适合于他的天性,因此他只好一直做一个坏人,感到无穷的痛苦。不过,你相不相信在全世界能够找到一个人竟堕落到心中从来没有发生过为善的想望呢?这种想望是这样的自然和愉快,以至不可能永久地阻止它的产生;而且,只要它留下了一次快乐的回忆,就足以使它不断地呈现在我们的心中。不幸的是,这种想望在起初是很难满足的,一个人可以找得到千百种理由来违背他心中的倾向;不必要的谨慎把他紧紧地束缚在“自我”的范围内,要越过这个范围,是必须要有巨大的勇气的。为善之乐就是对善举的奖励,一个人要配得上这个奖励,才能获得这个奖励。再也没有什么东西比道德更可爱的了,但是,为了要发现它的可爱,就必须照它去实践。当我们想拥抱它的时候,它开始就会象神话中的变幻无定的海神,幻化出千百种可怕的形象,只有紧紧抱着它不放的人,才能最后看出它本来的样子。
  如果没有新的光明照亮我的心,如果真理虽使我能够确定我的主张,但不能保证我的行为,不能使我表里一致,那么,我便会由于受到倾向公共利益的自然情感和只顾自己利益的理智的不断冲击,终生在这二者取一的绵亘的道路上徘徊,喜欢善,却偏偏作恶,常常同自己的心发生矛盾。有些人想单单拿理智来建立道德,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做,哪里有坚实的基础呢?他们说,道德就是对秩序的爱。但是,能不能够或者应不应该把这种爱置于我对我自己的幸福的爱之上呢?我倒是希望他们给我举出一个又明白又充实的理由,说明一个人宁愿这样做的原因。实际上,他们所谓的原则,不过是一种文字的游戏罢了;因为,我也可以说,罪恶也是对秩序的爱,不过这种秩序的意义是不同罢了。哪里有情感和智慧,哪里就有某种道德的秩序。不同的是:好人是先众人而后自己,而坏人则是先自己而后众人。坏人以自己为一切事物的圆心,而好人则要量一量他所有的半径,守着他所有的圆周。所以,他要按共同的圆心(即上帝)来定他的地位,他要按所有的同心圆(即上帝创造的人)来定他的地位。如果上帝不存在的话,那就只有坏人才懂得道理了;至于好人,不过是一些傻瓜了。
  啊,我的孩子!当你觉察到人类思想的空虚,尝到了欲念的苦味,终于发现那光明的道路,发现那一生辛勤的代价,发现那以为是绝无希望的幸福的源泉离你是如此之近的时候,你有一天就会感觉到你放下了多么大的一个重担啊!按自然法则应尽的一切义务,差不多已经被人类不公正的行为把它们从我的心中抹掉了,而现在永恒的正义又重新把它们刻在我的心中,它把这些义务加在我的身上,而且要看着我去一一地履行。我意识到我是那至高的上帝所创造的,是他的工具;凡是幸福的事情,他就希望,他就去做,他要通过我的意志同他的意志的结合以及我的自由的正确运用而创造我的幸福。我遵循他所建立的秩序,我深深相信我有一天会喜爱这个秩序,从中找到我的幸福;因为,还有什么事情比感觉到自己在一个至善至美的体系中有一定的地位更幸福的呢?我受到了痛苦的折磨,但是,由于我想到它转瞬就会过去,想到它是来自我身外的一个物体,所以我耐心地忍受着。如果我在没有见证的时候做了一个良好的行为,我知道也是有人看见的,我把我今生的行为看作是我来生的保证。当我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时,我对自己说,治理万物的公正的上帝会补偿我所受到的损失的;我身体上的需要和我的生活上的贫困,使我认为我能够忍受死亡的来临。这样一来,在我临终的时候,我要挣脱的束缚反而会少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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