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爱洛伊丝 第64章

  她们怎么办呢?她们采取一个更巧妙的可靠办法,而且是动了一番脑筋想出来的办法。她们知道;羞耻和谦逊这两种观念已深深地刻划在人们的思想里;她们从这一点出发,便想出了一些别人难以模仿的做法。她们发现,老百姓很讨厌胭脂,并粗鲁地把它叫做红泥巴,于是,她们就厚厚地在脸上抹红泥巴而不搽胭脂,因为名称变了,东西也就不一样了。她们知道:袒胸露怀在公众面前是很丢脸的,于是她们就在她们的上衣上开一个很大的半月形缺口。她们还发现……啊!许许多多事情;我的朱莉尽管是一个大家闺秀,将来永远也不会知道她们所知道的那些事情。在仪态方面,她们也按照她们在衣着方面的原则办。可爱的羞羞答答的样子,本来是女人区别于男人并使自己显得更好看的表现,但在她们看来却是俗不可耐的平民气息。她们的言谈举止都是大大咧咧的,还没有哪一个正经的男人见到她们那种自以为了不起的目光不低下头去的;这样做法,她们就不再像是女人了。她们生怕别人把她们和其他的女人搞混,所以她们宁肯突出表现她们的地位而不表现她们的性别;她们一举一动都模仿妓女,以便使别人不敢再模仿她们。
  我虽不知道她们的这种模仿行为将发展到什么程度,但我知道她们是不可能防止别人模仿她们的。至于胭脂和半月形开口的上衣,那是到处都流行的;城里的女人宁肯不要天然的肤色和情人所看中的她们的美,也要模仿小有产者的女人那样穿扮。这种榜样之所以没有传染给最低层的妇女,那是因为一个贫贱的妇女像她们那样打扮,是很难保证她不挨群众的骂的;这种骂,就是愤怒的羞耻之心的声音。在这种情况下,也如同在其他许多情况下一样,群众的粗暴对待,比彬彬有礼的人的礼貌对待更有益,也许能使千百个妇女保持她们谦卑的本色;这正是那种眼装的灵巧的女设计师想达到的目的。
  至于说她们的动作像大兵,说话的声音像炮手,那不要紧,因为这种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对新到这儿的人来说,并不怎么引人注目。从圣日耳曼郊区到中央菜市场,几乎没有哪一个巴黎女人的态度和目光不是那么的生硬;凡是在自己的国家没有见过这种态度和目光的人,无不感到困惑,非常吃惊,弄得手足无措,反而遭到人家的指责,说外国人都是这个样子。巴黎的女人一开口说话,情况更糟糕。她们的声音,没有我们沃州女人的声音那么甜,那么柔和;她们声调很硬,很刺耳,咄咄逼人,还带点儿取笑人的口气;她们说起话来,比男人的声音还高。即使在她们的声调中还有点儿女性声音的美,也被她们那种大大咧咧的一心想使男人就范的样子冲得一干二净了。看来,她们是想把那些第一次看到她们的男人弄得窘迫不堪,来开心,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男人的窘迫样子,对她们来说,并不是那么开心的,如果她们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的话。
  不知道是由于我对美人儿的偏爱,还是由于她们有善于表现自己的本能,这些漂亮的女人在我看来还是比较端庄的;我发现,在她们的举止言谈中,做得得体的时候还是比较多的;其实,她们也没有花多大的力气就做到了这一点。她们非常了解她们应当怎样做,才符合她们的利益;她们也知道,为了勾引我们,她们是用不着眉来眼去卖弄风骚的。也许是由于她们大大咧咧的样子令人不快,再加上相貌又丑陋,所以才使人感到不高兴。很显然,对一个不知羞耻的丑女人,人们是只会骂她一通而不会去亲她的嘴的。反之,如果她表现得很羞涩,反倒会引起人家深深的同情,从而说不定还会得到人家的爱。我发现,一般地说,这儿的漂亮女人的风度尽管有某种可爱之处,但在她们的言谈举止上还是有许多矫揉造作的地方;她们总是那么不加掩饰地只管自己顾自己,以致我在这个国家一次也没有像德·穆拉先生那样有时候受英国女人的诱惑,为了想亲近一个女人,就对她说她长得很美。
  这个民族天生的快乐性格和一心想模仿大人物的心理,并不是我们在这儿看到的女人言谈举止之那么随便的唯一原因;产生这种随随便便的样子的根源在于风俗,是由于这儿的男女一直是杂乱地混在一起,以致互相染上了对方举止言谈和待人接物的方式。我们瑞士的女人是喜欢女人和女人在一起的①,她们彼此相处得很亲密;尽管她们表面上不讨厌和男人交往,但可以肯定的是,男人一到她们那里去,就会使一群可爱的女人感到别扭的。而在巴黎,情况则完全相反,女人偏偏喜欢和男人在一起,她们只有和男人在一起才感到舒服。在每一个社交圈子里,女主人几乎总是单独一个人和一群男人周旋。我想象不出哪儿来的那么多男人到处跑来跑去。在巴黎,冒险家和单身汉,有的是;他们一天到晚从这家跑到那家;男人就像货币一样,一流通,其数目就会成倍地增加。这样一来,一个女人就可以把他们说话的动作和思维的方式都学到手;而男人也一样,他们也可以把女人的方式全学会。他们之所以亲亲热热地互献殷勤,唯一的目的,就在于此。她满不在乎地领受那些表面上恭维而实际上是侮辱人的话;从说话人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恭维话,根本不是真心诚意的。这有什么关系呢?那些话是出自真心的也好还是取笑的也好,只要人家喜欢她就行了,因为她想得到的,就是这一点。只要另外一个女人一来,亲昵的话马上就变成了客套话,就开始装模作样,一本正经了;男人的注意力就要平分对付两个女人;彼此都暗中感到拘束,最后只有大家分手,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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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这种情况现在也大为改变了。从信中提到的情况来看,这些信虽好像是二十年前写的,但从风俗和笔调来看,则是上一个世纪写的。——作者注
  巴黎的女人爱看戏,也就是说,喜欢到戏院去被人家看。但每次想去看戏的时候,难办的事情是要找一个女伴,因为,按惯例,任何一个女人都是不允许没有女伴陪同单独坐包厢看戏的,即使让丈夫陪同坐包厢也不行,让另外一个男人陪同更不行。谁也说不清,在这个社交如此普遍的国家里,要找这样一个女伴是多么难;十次要去,九次去不成。想去看戏的愿望把她们联系在一起,而不愿意一起去的心又使她们各自分离。我相信,妇女们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打破这个荒谬的习惯的。有什么理由不让一个女人单独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中呢?不过,使这个习惯得以保持下来的原因,也许正是由于它是荒唐的缘故。其实,凡是不符合社交惯例的事,应当尽量让它符合社交惯例才好。让一个女人有权无女伴陪同也可到戏院去,这对她有什么好处呢?让她有权这么做,以便单独会见她的男朋友,这岂不是更好吗?
  许许多多与人暗中私通的事情,正是由于她们分散地和孤独地生活在那么多男人当中而造成的。今天,大家都同意,而且实际的经验也证明:光教训人们要战胜引诱,结果,愈教训,引诱的事情反而越多。人们虽不再说与人私通是比较诚实的,但是说与人私通是比较快乐的。我不认为事情果真是这样,因为羞耻之心都没有了,还有什么爱情可言?生活没有爱情和诚实,那还有什么乐趣?正如那些放荡的人的大祸患是厌倦一样,女人心里想的,不是如何为人所爱,而是如何与人行乐,对此,对她们甜言蜜语和卖弄风骚,比对她们奉献爱情更能打动她们的心。她们要的,是你寸步不离地陪着她,而不在乎你是否真的爱她。在大家都不喜欢看的小说里,在描写男女幽会时,“爱情”和“情人”这两个词已不再使用,而代之以“关系”和“情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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