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制:礼部郎官掌百官笺表,故谓之“南宫舍人”。国朝常择馆阁中能文者同判礼部,便掌笺表,有印曰“礼部名表之印”。
王文恭珪初以馆职为之,其后就转知制诰,又就迁学士,仍领,辞不受曰:“御史中丞岁时率百官上表,而反令学士、舍人掌诏诰之臣主为缮辞定草,既轻重不伦,亦事体未便。今失之尚近,可以改正,欲乞捡会旧例,以礼部名表印择馆职中有文者付之,则名分不爽矣。”
议者是之。及官制行,遂复唐之旧云。
却扫编 一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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