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皇杂录  十四

  王毛仲,本高丽人,玄宗在藩邸,与李宜得服勤左右,帝皆爱之。每侍宴,与姜皎同榻坐于帝前。既而贵,倨恃旧,益为不法,帝常优容之。每遣中官问讯,毛仲受命之后,稍不如意,必恣其凌辱,而后遣还。高力士、杨思勖忌之颇深,而未尝敢言于帝。
  毛仲妻李氏既诞育三日,帝命力士赐以酒食、金帛甚厚,仍命其子为五品官。力士既还,帝曰:“毛仲喜否,复有何词?”力士曰:“出其儿以示臣,熟眄褓中曰:此儿岂不消三品官!”帝大怒曰:“往诛韦氏,此贼尚持两端,避事不入,我未尝言之。今敢以赤子恨我邪!”由是恩义益衰。帝自先天在位,后十五年至开府者惟四人:后父王仁皎、姚崇、宋璟、王毛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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