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的另一半 第十八章 窥探(1)

  一
  他一直等到丽兹上床后才上楼去书房,途中在他们的卧室门前停了片刻,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确信她已睡着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要试的会不会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将是危险的,极其危险的。
  他的书房是一间大房间,分成两片:读书区和工作区。读书区排满了书,有一张沙发,一张躺椅和一盏落地灯。工作区在另一头,那里主要是一张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旧,但很实用。泰德二十六岁就拥有了这张桌子,丽兹有时告诉别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为他相信它是他“词汇的源泉”。她这么说时,他们俩都会微笑,好像他们真相信这是开玩笑。
  在这件古董上面调着三盏罩着玻璃的灯,但泰德像现在这样只开这几盏灯时,刺眼、重叠的光圈投在凌乱的书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弹子戏。在这么复杂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规则,谁也不知道。但在温蒂事件后的那个晚上,旁观者可以从泰德紧绷的脸上猜出游戏的赌注极大,不管规则是什么。
  泰德会百分之百同意这猜测。毕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时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机,上面罩着罩子,一根不锈钢回车杆从左边伸出来,像搭便车者竖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着桌沿,然后打开打字机左边的抽屉。
  这个抽屉又宽又深,他从中拿出他的日记本,然后把抽屉拉到最尽头。他放贝洛尔牌铅笔的陶瓷瓶滚了过来,铅笔从中掉了出来。他把它拿出来,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铅笔归拢起来放进去。
  他关上抽屉,看着瓷瓶。在第一次晕眩中,他曾用一支贝洛尔牌铅笔在《金狗》手稿上写了“麻雀又飞起”几个字,然后,他就把这个瓶子扔进抽屉里。他从没想过再使用它……但是,前几天晚上,他又摆弄过铅笔。现在,它们就摆在十几年来一直摆的地方,那时斯达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很长一段时间斯达克都很安静,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然后念头一闪,狡猾的乔治从他脑袋中跳出来,就像一个失控玩具盒,盒盖一打开,跳出一个人。我在这儿,泰德!走吧,老伙计!前进!
  此后大约三个月,斯达克每天十点都会跳出来,周末也一样。他会跳出来,抓住一根贝洛尔牌铅笔,开始写那些疯话——这些疯话能够赚到钱,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书写完了,斯达克会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铅笔,看着杆上的牙齿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当一声。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声说。
  但乔治·斯达克是他吗?他曾经是他吗?在最后一部斯达克小说《驶往巴比伦》最后一页的下面写上“完”字后,他从未用过这些铅笔,除了在晕眩状态。
  毕竟,没有用它们的必要,它们是乔治·斯达克的铅笔,斯达克已经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认为他最后会把它们扔掉的。
  但现在,他似乎又用得着它们了。
  他的手伸向宽口瓶,又缩了回来,好像从一个很热的火炉缩回手一样。
  还没到时候。
  他从衬衫口袋抽出钢笔,打开日记本,拔掉笔帽,犹豫了一下,然后写起来。
  “如果威廉哭,温蒂也哭。但我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比这更紧密,昨天温蒂从楼梯上跌下来碰伤了——一个紫色蘑菇状的瘀伤。当双胞胎醒过来时,威廉也有一个。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形态。”
  泰德开始自问自答,这是他日记的特点。当他这么做时,他意识到这习惯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双重性……也许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问:如果你把我孩子们腿上的瘀伤取下来,重叠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看上去完全一样呢?
  答:是,我想会的。就像指纹、声音波纹一样。
  泰德静坐了片刻,用笔头敲着日记本,思考着这一问题,然后他俯身向前,开始更快地写。
  问:威廉知道他有瘀伤吗?
  答:不。我认为他不知道。
  问:我知道麻雀是什么,或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答:不知道。
  问: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这么多,对吗?不管阿兰·庞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们又飞起来了,对吗?
  答:对。
  现在笔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他已有好几个月没这么快写字了。
  问:斯达克知道有麻雀吗?
  答:不知道。他说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话。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写。
  斯达克知道有什么东西。但威廉也应该知道有什么东西——如果他的腿碰伤了,它应该很疼。但温蒂跌下来时给他造成瘀伤,威廉只知道他一个地方受伤了。
  问:斯达克知道他有个地方受伤了吗?一个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问:鸟群是我的吗?
  答:是。
  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他在克劳森和米丽艾姆的墙上写“麻雀又飞起”时,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记不住自己写过这些字?
  答:是的。
  问:谁写的那些字?谁用血写的?
  答:知道的人,拥有麻雀的人。
  问:谁是知道的人?谁拥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问:我在那儿吗?他杀害他们时我在那儿吗?
  他又暂停了一下。是,他写道,然后又写:不。两者都对。斯达克杀豪默·加马齐或克劳森时,我并未进入恍惚状态,至少我不记得有。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在增多。
  问:他见过你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应该见过。”泰德低声说。
  他写道:他应该认识我,他应该见过我。如果他真的写了那些小说,他认识我很久了。他的认识和所见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踪和录音设备没有让狡猾的乔治烦恼,对吗?当然没有。因为狡猾的乔治知道它们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时间写犯罪小说,不可能不知道那种东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更好,不是吗?当他要私下和我谈话时,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吗?
  对。但斯达克想让人偷听时,他往泰德家里打电话,当他不想让人听到时,他往大卫的商店打。为什么他要让人偷听呢?因为他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信息,即:他不是乔治·斯达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经不杀人了,他不会来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还有另一个理由,他要泰德看到声音波纹图,他知道警察不会相信他们的证据,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无可辩驳……但泰德会。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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