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第七章 野餐者(4)

  2
  星期六早晨四点刚过几分,罗西便醒来了,她惊恐地摸索着床边的台灯,相信诺曼就在她的房间里,她能闻到他的香水味儿。
  她惊慌失措地打开台灯,匆忙间差点儿把台灯碰翻到地板上。台灯的底座悬在半空,但终于还是被打开了,她的恐俱也很快消散。这是她自己的房间,小巧玲珑,干净整齐,而且布置得有条有理。房间里惟一的气味儿是她自己的皮肤散发出的、带有卧室特有的那种温暖的香气。这里只有她……当然,还有“罗丝·麦德”。但罗丝·麦德正安全地锁在壁柜里,她可以肯定它仍然在那儿,举起一只手遮住眼睛,遥望着山下神庙的废墟。
  她一边起床一边想:我一直在梦见他,我又做了一个关于诺曼的噩梦,所以才会惊醒过来。
  她把台灯放回床头柜上,灯罩叮当作响。罗西举起台灯来看了看。奇怪,你怎么才能记住——
  那些你必须记住的东西。
  她是怎么弄到这件饰物的?是因为它看起来像油画上的女人戴着的那样东西,所以她才从比尔的店里买来的吗?她不知道。真麻烦。你怎么才能忘记——
  那些你必须忘记的东西。
  例如这一件?
  罗西拿起了臂环,它像金子一样沉,但很可能只是镀金的合金材料,透过它看房间,就像是从望远镜里往外看。
  这时,梦中的情节断断续续浮现出来,她明白了这梦完全与诺曼无关。是比尔。他们骑在他的摩托车上,但他不是带她去湖边的野餐营地,而是从一条小路下去,弯弯曲曲,越走越深,最后进入了一座可怕的枯萎的小树林。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一片林中空地,空地上惟一的一棵有生命的树结满了玫瑰红色的果实,颜色就像罗丝·麦德的古典短裙。
  “噢,多棒的一道开胃菜呀!”比尔兴奋地喊了起来。他跳下摩托车,冲向那棵大树。“我听说过这些果实,吃一粒能预知未来,吃两粒能长生不老!”
  梦境正是从这里开始,从令人不安跨入了真正的噩梦之中。她知道树上的果实并没有神奇的魔力,而是有剧毒,她向他跑去,想在他开始咬那诱人的果实前拦住他。比尔却不相信,他用一只胳膊搂着她,轻轻地拥抱一下,然后说:“罗西,别犯傻了——我认识石榴,这不是石榴。”
  正在这时她醒来了,在黑暗中剧烈地颤抖着,脑子里浮现的不是比尔,而是诺曼……仿佛诺曼就躺在附近什么地方的一张床上,正在想着她。想到这里,罗西双臂交叉在胸前,紧紧地抱住了自己。他太有可能这么做了。她把管环放回到桌上,冲进浴室,拧开了淋浴喷头。
  关于比尔和剧毒果实的恼人的噩梦,她在哪里和怎么弄到那个臂环的问题,她对那幅画的复杂感情,买到手以后,却不为它安装镜框,又像隐藏一个秘密一样把它藏进了壁柜中……所有这些事都在一个更强烈、更直接的事件下变得黯然失色了:她的约会。约会就在今天,她一想起来就异常兴奋。她既害怕又快乐,而更多的是好奇。这是她的约会。不,他们的约会。
  假如他根本就不来呢?心中一个声音在不祥地低语着。你知道,这也可能完全是个玩笑,你也可能会把他吓跑。
  罗西迈步进入了水中,才发现她还穿着内裤。
  她弯腰脱下内裤,喃喃地说:“他会来的。没事儿,他会来的。我知道他会。”
  当她钻到喷头下,伸手去摸洗发液时,一个声音——这次是个完全不同的声音——在她脑海深处低低地发出回声:“兽类之间会互相撕咬。”
  “什么?你说什么?”罗西手里拿着洗发水,僵住了。她觉得恐怖,但不知道这种感觉来自何方。
  什么也没有。她甚至不能确切记得她刚才想的是什么,只知道它与那幅该死的油画有关。这幅油画已经深入她的脑海,就像在一首歌曲中无法忘掉合唱部分一样。罗西往头发上涂满泡沫时,突然决定把这幅油画扔掉。于是她觉得好过多了,就像戒掉了吸烟或午餐喝酒之类的不良嗜好一样。走出浴室时,她已经哼起了歌儿。
  3
  比尔没有用迟到来折磨她。罗西已经将一把餐椅拿过来放在了窗前,以便能够看见他。淋浴后又过了整整三个小时,她已经坐在窗前了。八点二十五分,一辆后架上夹着一只微型冰箱的摩托车开进了楼前空地。驾驶员戴着硕大的蓝色头盔,从她的角度碰巧看不到他的脸,但她知道这是他。她已经熟悉了他那宽阔的肩膀的轮廓。他又轰了一下油门,然后关掉了马达,用皮靴后跟踢了下脚撑。他抬起腿,大腿的线条透过褪色的牛仔裤清晰可见。罗西感到一阵羞怯,明白无误的欲念引起了一阵战栗,她想:这一切正是我今晚入睡前想要得到的东西,它正是我所梦想的,如果我真的幸运的话,我将会得到他。
  她想在这里等着他上来,就像一个在父母舒适的家里等待着舞会男伴的姑娘。这男孩从他父母刚刚擦洗并打过蜡的汽车中走出来,脸上藏着诡秘的微笑,在门口不自然地整理着领带或者拉一拉皮带,而她会在他到了之后还让他等上一会儿,让他透过卧室的窗帘看她换上无背带礼服。
  她想着这些,打开衣柜,取出一件运动衫,然后匆匆走向过道,边走边往身上套。当她来到楼梯边时,他已经上了一半,正在抬头看她。一个念头冒了出来;她年华正好,已经不会再忸怩害羞,但还没老到不相信正义会战胜邪恶的年龄。
  “嗨!”她站住脚打招呼,“你真准时。”
  “当然,”他抬起头看着她说,好像有些惊讶,“我从来就准时,而且经常受到称赞,可能是天生的吧。”他像电影里的骑士一样,把一只戴手套的手伸向她,笑着说:“你准备好了吗?”
  这是一个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的问题,因此她只是迎上去拉着他的手,在他的牵引下走出了大门,跨入六月第一个星期六的灿烂阳光中。他站在摩托车旁,审视地上下打量着她,然后摇摇头:“幸亏我的童子军训练技术还没荒废。”
  车后座两边各有一只挂包,他解开其中一个,拿出一件跟他身上那件很相似的皮夹克:胸前两侧上下都有带拉链的衣兜,除此之外看上去很一般,没有钉饰、肩章,也没有闪光的铜扣。这件比他身上穿的小了一号。她带着疑问看他展开了皮夹克。
  他看到她询问的目光,明白她的意思,便摇了摇头说:“这是我父亲的夹克。他教我骑一辆老式摩托车,那辆车是他用一张餐桌和一套卧具换来的。他二十一岁就骑着它走遍了全国。是那种带有反冲式起动器的老车,如果你忘了把变速器调到空档,它就会从你屁股底下窜出去。”
  “后来发生了什么事?他把它撞坏了?还是你把它撞坏了?”她微笑了。
  “谁也没有。它太老了,已经寿终正寝了。史丹纳家族都骑‘哈利’牌车。这一辆是家里的车,1344CC。”他轻轻拍着发动机壳,“爸爸骑了还不到五年。”
  “他不要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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