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第四章 章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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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曼是在星期日这天出发的,他走的那天罗西的工作还没有完全落实下来,正在做着准备。诺曼也乘坐了11:05的大陆快运。他决定这样做并不是为了省几个钱;而是为了不知不觉地溜进罗丝的大脑中。诺曼不愿意承认她突然出走对他是个多么沉重的打击。他试着说服自己,所有的烦恼和不安只是因为那张信用卡,和其他一切都无关。但是他心里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他至今没有找到任何线索;他甚至连一点儿预感都没有。
  结婚多年来,他熟悉罗丝的每个想法,甚至她所有的梦,这一切突然彻底改变,他简直要发疯了。他尽管没有公开承认,但也没有完全掩饰,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的计划已经酝酿了好几个星期或者好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了,他居然对此一无所知!假如他知道她出走的真实原因,换句话说,假如他知道床单上那滴血迹对她产生的影响有多大;他早就应该感到宽慰了。当然也有可能会更加不安。
  他曾经想把寻找失踪妻子的真实情况隐藏起来,以侦探的身份出面实施追踪计划,后来意识到这种冲动实在不明智。奥利佛·罗宾斯的电话使他清醒,他决定把这两种身份都隐藏起来,想象着自己就是罗丝,模仿着她的思维方式。一切就从踏上她所坐过的汽车开始。他提着短途旅行包,大步跨上汽车,站在司机身后往通道里看。
  “兄弟,能往里边走一点儿吗?”
  “你想尝尝鼻子被打断的滋味吗?”诺曼毫不犹豫地回答。他后面那家伙再也没说一句话。
  他花了一会儿工夫考虑(她)他坐在哪个座位上。她不会一直坐在后排,过分挑剔的罗丝决不会选择靠近厕所的座位,除非其他座位都已经坐满;诺曼的好朋友奥利佛·罗宾斯(他和罗丝的车票都是从他那里买到的)向他保证说,11:05的车从来都坐不满。她也不会坐在车轮附近,因为太颠簸;更不会坐在前边,因为大引人注目。只有中间靠左的座位最适合她。她是个左撇子。人们往往错误地以为自己会随意地做出选择,其实任何选择都不是随意的,一般人们总是下意识地选择顺手的一边。
  在他当警察的这些年里,他开始相信心灵感应术。虽然有些难,但是有可能实现。关键是不要弄错了角色,否则就会失败。你必须像一只会打洞的小动物那样,找到一个能够进入猎物头脑中的方法,你还得仔细倾听脑波(而不是脉搏)的声音;精确地说,需要捕捉对方的思维方式,而不是她的思想。当你找到这种东西以后,你就可以走捷径——你可以沿着猎物的思维轨迹一路追寻下去,直到某个夜晚趁她毫无准备的时候,猛地推开后门……或者藏在床底下,用事先准备好的小刀使劲儿往上捅一刀,随着床垫发出嘎吱吱的尖叫声,那个可怜虫气绝身亡。
  “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诺曼坐在她可能坐过的椅子上,低声地念叨着。他很欣赏自己的嗓音,因此当车缓缓开出狭窄的车道,驶向西部地区时,他又默默地自语道:“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下手。”
  这是一次漫长的旅行,但诺曼很喜欢。一路上他曾两次在休息点上厕所,其实他并不需要去,但他知道她一定会去,因为她不可能使用车里的厕所,她是一个爱挑剔的人,她的肾脏又那样虚弱。这毛病可能得自于她那过世的母亲的遗传,她认为诺曼是个永远等不及跑过了丁香花丛再大小便的杂种。
  当车开到第二个休息点时,他看到好几个人在围着站台一角的烟灰缸吸烟。他眼巴巴地看了一会儿,又离开了。他渴望吸一支,但罗丝没有这个嗜好。他找了几个绒毛填充动物,因为罗丝喜欢这一类的废物,然后从站台门口的货架上取了几本侦探小说,因为她有时爱读这种胡说八道的东西。他不知道跟她说过多少遍了,真正的警察绝对不是这种垃圾书上所描写的那种样子,她也总是同意他的话——既然他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是真的——但是她仍旧在读这些狗屁不通的东西。罗丝很可能光顾过这个货架,拿起书,犹豫片刻又放了回去,不想花五元钱购买三个小时的娱乐,这并不奇怪,因为她带的钱太少,要解决的问题太多。
  他一边吃沙拉,一边强迫自己看书,然后回到汽车里。不久汽车又上路了,随着距离东部越来越远,田野在他眼前越来越开阔。这时司机提醒大家把表上的时间倒回去一小时,他照着做了,不是因为他让步(他不在乎时区的差异,在未来三十天里他将使用自己的时间),而是因为罗丝会这么做。他翻开书,当读到一个牧师在花园里发现了一具尸体后,厌倦地把书放下了。
  “趁你毫无准备的时候。”他说。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下了车,站在车门外,凝视着发出巨大回声的长途汽车站,尽量用罗丝而不是警察的标准评价那些妓女、拣烟头的孩子及叫花子的外表,他和她同样在人性处于最低潮的这一时刻,走下了同一辆汽车,进入同一座长途汽车站,看到了同样的场景。
  他站在那里观察着这座发出回声的巨大建筑,让它的外观、味道、嗅觉以及感觉完全淹没自己。
  我是谁?他问自己。
  罗丝·丹尼尔斯,他回答道。
  我现在感觉怎样?
  渺小。失落。恐惧。事情已经糟得不能再糟了,我害怕到了极点。
  一个可怕的想法涌上他的心头:她会不会出于恐惧和惊慌,接触了一个不该接触的人?这完全可能。这种地方对于一些坏人来说就像是个自由出入的边境地区,万一那家伙把她带到黑暗的角落里进行抢劫和谋杀怎么办?说不可能是无济于事的;他是警察,他知道这种事完全有可能发生。假如那个蠢货看见她手上那只树胶做的戒指……
  他深吸了几口气,聚精会神地考虑着:假设我是罗丝,现在我该怎么办。如果她真的被谋杀,也只好由她去,他无能为力。但是他最无法容忍的是,她竟以这种方式逃脱了他的追踪,让某个愚蠢的家伙拿走了本应属于他诺曼·丹尼尔斯的东西!
  没关系,他跟自己说。该怎么做就怎么做,从现在起,你要像罗丝那样走路、说话和思考。
  他手里拿着钱包(假想中罗丝的那只皮包),慢慢走出了长途汽车站。人群像潮水般涌动,或用手拉着皮箱,或肩上扛着纸箱,女士搂着男友的腰,男人将胳膊搭在女人的肩上……正在这时,一位男士向一个带小孩的女人跑了过去,那人抱起孩子就抛了起来,小男孩又惊又喜,缩成了一团。
  我真害怕——一切都是那样陌生,我简直吓坏了,诺曼对自己这样说。在这种地方我能做些什么,有什么人值得相信呢?
  他走在大块瓷砖地板上,仔细地聆听自己脚步的回声,试着通过罗丝的眼睛观察事物,用她的皮肤感受环境。有一群孩子正在游戏厅里玩乐。她看了看自动收费电话亭,能打给谁呢?她既没有朋友,又没有家庭——甚至连德克萨斯州普罗维登斯的老姨妈也不在了。她看着通向外面的大门,也许她想离开这里,去街上找一个能过夜的地方,把这个充斥着危险的世界关在门外。多亏他的信用卡,她的钱足够找一个房间了,但她会这么做吗?
  不,他感到她不会这么做。我不想在凌晨三点钟去汽车旅馆开房间,中午便被赶出门外,因为这不值得。在必要的时候,我完全可以熬夜。当然还有其他原因使我留下来:这是一个陌生的城市,还有两个小时天才亮。我看过许多电视剧,读过许多侦探小说,又嫁给了一个警察,所以知道一个女人深更半夜独自外出会发生些什么事情。我会等到天亮的。
  可是我该怎么打发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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