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疯狂者 第三章 天意(3)

  她并没有注意到背景的画面,她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油画中央的人物身上。那人坐在山顶,转过身遥望着山下的神庙遗址,从后背可以很容易判断出这是一个女人。她的棕色长发编成了一条发辫搭在背后,那只线条匀称的右臂上戴着一只金色的臂环。她举起左手,好像要挡住自己的眼睛。她身穿一条充满活力的玫瑰红色短裙,罗西猜想是那种古希腊式的露出肩膀的裙式束腰外套。看不清她脚上穿的是什么,因为她站在草地上,没膝深的青草掩盖了她裙子底下露出的小腿。
  “你把它叫做什么?”史丹纳问道。他在对拉比说话。“古典主义还是新古典主义?”
  “我把它叫做差劲的艺术。”拉比咧着嘴笑了,“我大概能猜到这位女士为什么会喜欢这幅画了,它有一种非常动人的气质。可能有某种古典派的因素,但是给人以隔世的感觉。事实上作者只画出了主人公的背影,这很奇怪。总之,不能说这位女士挑选了最好的一幅,只能说是最奇怪的一幅。”
  罗西仍然没有听见他们在说些什么。她在画面上专心致志地寻找那些吸引着她的东西,例如,黑色天鹅绒腰带和无袖束腰外套十分相称,那只举起的左手下面隐隐约约能够看到她的胸部。那两个男人只是在胡说八道,其实这是一幅非常美妙的油画。她觉得自己甚至能够长达几小时地欣赏它,等她有了自己的住处,一定要好好地欣赏一番。
  “没有标题,也没有署名,”史丹纳说,“除非——”
  他把画转了过去,油画背面的硬纸板上用碳笔涂着几个有点模糊的印刷体字:罗丝·麦德,意即玫瑰红。
  “哦,我猜这大概就是作者的名字吧,”他不太肯定地说,“这名字很有趣,可能是个假名。”
  拉比张开嘴刚要说话,却感到看中了这幅油画的女人似乎有更高明的见解。
  “这是作品的名字,”她说,并不十分情愿地解释道:“罗丝是玫瑰的意思,其实我的名字就叫罗丝。”
  史丹纳完全迷惑不解地看着她。
  “其实没什么,这只不过是个巧合。”真的是巧合吗?她感到有些奇怪。她又将油画轻轻地掉转过去,隔着玻璃抚摩着那个女人身上的裙式束腰外套。“这个女人穿了一件紫红色的衣服,其实这种颜色的正式名称应该叫做玫瑰红。”
  “她说得对。”拉比说,“油画的作者或者它的最后一位主人有可能用玫瑰红这种颜色为作品起了个名字。”
  “我们把手续办完好吗?我得赶快走,已经有点儿晚了。”她对史丹纳说。
  史丹纳原来还打算再询问一次,以便确定她是否真的要买这幅画,现在显然已经没有任何必要了。他简短地点了点头,说:“戒指换油画,直接交易,双方满意。”
  “对。”罗西说,给了他一个迷人的笑脸,这是十四年来她第一次真心实意地对人这样笑。他被她灿烂的笑容彻底陶醉了。“我们双方满意。”
  5
  她在商店外面站了一会儿,对开过去的汽车下意识地眨眨眼,有一种小时候跟父亲走出电影院时有点儿眼花缭乱的感觉,头脑里一半是真实世界,一半仍停留在虚幻的世界中。那是一部完全可以乱真的电影。她不断地看一眼胳膊底下的包裹,判断自己究竟是在哪里。
  身后的门打开了,那位老人走出了商店。现在她对他充满了好感,甚至向他笑了笑,那是一种只有共同分享某种奇妙体验的人之间才会有的微笑。
  “夫人,能帮我一个忙吗?”他说。
  她的笑容变成了一种警惕的眼神。“那要看是什么忙,不过我不习惯帮助陌生人。”其实这样说并不够充分,她甚至不习惯与陌生人谈话。
  他看起来有些尴尬,这使她消除了疑虑。“我想这听起来有些奇怪,但是这件事可能对我们都有好处。我叫利弗茨,罗伯·利弗茨。”
  “罗西·麦克兰登。”她说。她想伸出手来,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她甚至后悔不该告诉他自己的姓名。“我真的没空给你帮忙,因为我已经耽误了太多的时间。”
  “你瞧,”他放下磨旧了的皮包,伸手从另一只棕色包里拿出一本曾经堆在商店地板上的平装书。书的封面显然表达着主题,那是一个身穿黑白条纹囚犯服装的人正在往山洞或隧道里走。
  “我想请你读一下这本书的第一段,是朗读。”
  “在这里?”她往周围看了看,“就在大街上吗?以上帝的名义,这到底是为什么?”
  他只是不断地重复着“请你读一下”。她接过书,暗想,我照他说的读完以后就可以走了。也许这个人只是有点不正常罢了。不会有什么危险。假如他真的对我造成威胁,这里离抵押商店和史丹纳也不算太远。
  书名是《黑暗的历程》,作者名叫戴维·古迪斯。她翻到有版权说明的那一页,发现这本书是她出生前十六年,即1946年出版的,难怪她没有听说过这个作者。
  她抬头看着罗伯·利弗茨。他焦急地对她点点头,几乎有些激动,是对她抱着一种希望吗?这怎么可能呢?但是他的脸上明显地带有期望的表情。
  现在连罗西自己也感到有点激动。第一段并不很长,她开始朗读起来。
  “打击来得如此突然。帕瑞是无辜的,不仅如此,他还是一个非常正派的人,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只想过平静的生活。可是,你越是不想要的东西越能得到很多,想要的却一样也得不到。陪审团认定他有罪,判了他终身监禁。他被送往圣昆廷。”
  她抬起头来,合上书,递给他。
  “读完了。”
  他笑了,看来他很满意。“非常非常好,麦克兰登女士。请你等一会儿,”他迅速地翻到另一页,又递给了她。“请把这段对话也读一下。这是帕瑞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一段对话。从‘哦,这很可笑’开始。你找到了吗?”
  这一次她不再犹豫了。她已经看出利弗茨不可能对她构成危险,也不是头脑不正常。但她仍能感觉到一种不同寻常的激动,好像什么有趣的事情即将发生,或者已经在发生了。
  是的,一点不错,她内心深处有个愉快的声音说,这种激动是那幅画产生的,罗西,你还记得吗?
  那还用问。那幅画只要想想就会使她心花怒放,觉得自己太幸运了。
  “真奇怪。”她笑着说,她忍不住地想笑。
  他点了点头。“对,这看起来是有点奇怪。你找到我要你读的那一段了吗?”
  “找到了。”
  她迅速地将对话浏览了一遍,想了解一下这些人是谁,他们在说些什么。出租汽车司机并不陌生,她脑子里立刻出现一副杰奎·格里森的图像。她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读了,她很快就忘记自己是站在最繁忙的交通要道上,胳膊下面还夹着包装好的油画,甚至对于他们两人所招来的好奇眼神丝毫没有觉察。
  “‘哦,这很可笑,’司机说,‘我能从人们的脸上看出他们在想什么,他们做什么工作,有时还能看出他们是什么样的人……例如你。’”
  “‘好,那你就说说我吧。我怎么样?’”
  “‘你是个遇到麻烦的家伙。’”
  “‘我还不知道麻烦是何物。’”
  “‘兄弟,你别告诉我,’司机说,‘我知道自己对人十分了解。知道吗,你的麻烦跟女人有关。’”
  “‘这话真诱人。可惜我的婚姻很美满。’”
  突然,她换了一种声音,那是帕瑞的声音:他是詹姆斯·伍兹,神经过敏,容易激动,但有点儿幽默感。这使她感到高兴,继续顺畅地读了下去。她的头脑里出现了一幅从来没有过的图景,像打斗片里的情节那样,杰奎·格里森和詹姆斯·伍兹在疾驰的汽车里拳打脚踢。
  “‘你没有结婚。你曾经结过,但是并不幸福。’”
  “‘哦,我明白了,你大概一直藏在我家壁橱里。’”
  “司机说,‘我跟你谈谈她吧。她不是个容易相处的家伙,她喜欢占有,占有得越多,她就越想要,而且她想要的东西最终总是能够得到。她就是这样一种人。’”
  罗西念完了最下面的一行。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冷战,默默地把书递给了利弗茨。他高兴得双手抱在了胸前。
  “你的声音简直太奇妙了!”他告诉她,“深沉而不单调,音调优美悦耳,清晰流畅,没有明显的口音。我一听你说话就知道了,你一定能够朗读得很好!”
  “我当然能,”罗西说,她不知道是被他激怒了还是逗乐了,“难道我看起来像是在虎狼窝中长大的吗?”
  “一般来说,并不是每一个好的读者都会大声朗读的。很少有人能够这么有感情。对话比叙述更难一些。这是一次测试。我从你的朗读中听到了两个完全不同的声音。我真的听到了。”
  “是的,我是在尝试着那样做。利弗茨先生,我真的该走了。我……”她打算调头离开时,利弗茨伸出手轻轻地碰了碰她的肩膀。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什么叫做试听测试。罗西完全被利弗茨后面的话惊呆了。当他清了清嗓子,向她提供了一份工作时;她吃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6
  当罗伯·利弗茨站在路口静听诺曼·丹尼尔斯的流浪的妻子朗读小说时,他本人正坐在警察局的四层楼上那间不算太大的三维空间里,双脚搭在写字台上,两手放在脑后。几年来他第一次把脚搭在了桌子上,平常他的桌上堆满了表格、快餐盒、写了一半的报告、公函、备忘录,还有其他一些分类垃圾。诺曼不是那种喜欢随手扔垃圾的人,罗西在家时房间干净得一尘不染。在罗西走后的这五星期里,家里已经变成了龙卷风过后的迈阿密。虽然他一贯不整洁,但如今办公室里又多了一丝悲凉和苦涩的味道。他花了几乎一整天的时间打扫这间办公室,终于把三只装满残羹剩饭的大塑料袋扔进了垃圾站,为的是不想让黑肤色的清洁女工半夜三更或者周末凌晨六点来搞卫生。他的父亲曾经告诉他,黑人并不懂得怎么工作,这是非洲人的本性决定的。
  诺曼盯着桌子看,现在只能看见电话机和他的双脚。他又把目光转向右边的墙上。许多年来,墙上贴满了通缉令、搜捕令、实验报告,甚至餐馆的定餐菜单,还有一幅用红笔在出庭日期做上了记号的日历。现在那面墙是空的。他把目光又转向了门口,那里放了几箱酒。他一边观察,一边思忖着,生活是多么不可预料,他的脾气极其暴躁,他早该意识到这一点。假如他早在一年前就让自己的办公室变成了现在这副模样的话,他当时就能够得出一个简单的结论:他的坏脾气已经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使他陷入困境,不可自拔。他得到一大堆本部门发送的授权免职起诉书,他还因为伤害罪被逮捕过。他确实伤害了雷蒙·桑德斯,这类事情会不会对你造成影响,那就要看你是否遵守游戏规则,至少不要在违反它的时候被人当场抓住。
  现在他终于脱身了,办公地点也更换了。自从布什当总统后他就把这间该死的三维空间当成了家,现在终于要搬走了,要搬进一间真正的办公室,地板、墙壁和天花板都符合设计标准。
  “冰箱里堆满了电视食品和姜汁酒……”诺曼唱着,笑着,这是一种开心的笑,除了罗西以外,所有人都会以同样的笑脸来回报他的。这笑容会使罗西浑身发抖,使她发疯似地想从他面前消失掉。她觉得诺曼笑里藏刀。
  这的确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春天,而对于诺曼来说,它却糟透了,完全是个活见鬼的春天。准确地说,罗丝是这一切的根源。很久以前他就打算处理她的事情了,可是他还没有来得及,她至今仍在离他很远的某个地方逍遥法外。
  他在公园里审问过那位朋友雷蒙·桑德斯之后,当天就去了长途汽车站。他是带着罗丝的照片去的,但他一无所获。当他提到太阳镜和鲜艳的红头巾(这是他在雷蒙·桑德斯的审讯记录中发现的最有价值的细节)时,大陆快运的一位白班售票员大喊一声:我知道。惟一的问题是,售票员不记得她买了去哪儿的车票,而且无法查询,因为她没有留下任何可供查询的记录。她付的是现金,也没有登记任何行李。
  大陆快运的发车时刻表提供了三种可能,诺曼排除了第三种可能,即下午1:45开往南方某座城市的长途汽车。他估计她绝不会去那么远的地方。这样就有两座城市可供选择:一座是距此大约二百五十英里远的城市,另一座是中西部中心的大城市。
  他渐渐感到,他确信不疑地那两种选择都是错误的。这已经至少花去了他两个星期:他原以为像她这样胆小如鼠的人绝不可能远远地离开家庭和她成长的这块土地。可是现在……诺曼的手掌心有一道半圆形的白色印痕,是他自己的指甲掐出来的,但是这种伤害实际上来自他的大脑,那里面好像有一只烤箱,他一生都在经受着它的炙烤。
  “你要是害怕就好了,”他喃喃自语着,“如果你现在还没有感到害怕,我敢保证不会让你等得太久了。”
  是的,他非找到她不可。这个春天里发生的一切,那尊为他塑造的迷人的半身塑像,令人兴奋的新闻媒体,那些毕恭毕敬的记者所提问的有关他得到提拔的问题,这些令他感到眩晕……但是没有罗丝,这一切都将毫无意义。罗丝的离去,使那些跟他鬼混的女人变得一钱不值。糟糕的是,他对她的出走毫无觉察,更加无法容忍的是,她竟然为了微不足道的三百五十美元拿走了他的信用卡。而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她恰恰忘记了不该忘记的事情,她拿走的是我诺曼的东西,她忘了我他妈的是个无耻之徒,她得为此付出代价。而且是很高昂的代价。
  惊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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